結婚前是女方先去男方家,還是男方先去女方家?

仇乾



七月的影子


說一段我自己的故事吧。我和我老公是經人介紹認識的,那一年我23歲,我老公40歲。對,你沒看錯,我老公大我17歲,而且他離過婚,有個女兒,跟著他前妻。一開始我也是猶豫的,不過媒人嘴巧,說嫁給小夥子,挨不完的嘴巴子。嫁給老頭子,吃不完的糖果子。嫁個有經驗教訓的,更珍惜婚姻。更重要的是,對方不論經濟基礎還是社會地位,都是當年的我不可企及的。

這個時候可能有網友要噴了,年輕女孩子,看到個有錢男人就要生撲。我不完全否認,因為那個時候的我,太需要錢了。

我出生在一個小山村裡,還沒記事起,我那個遠赴新疆打工的父親就車禍去世了。那個時候我們四川去新疆淘金的人太多了,後來好多人還真的在那邊發了家,但是像我父親這樣一去就把命丟了的,還真是不多。

媽媽帶著五千塊賠償金改嫁給了我現在的繼父。本來嫌我是個累贅,奶奶家也堅決不要,就說好了要送給縣城裡一戶多年無子的軍官家庭的,半路上看小小的女娃實在可憐,媽媽心軟了,又抱了回來。

從此我便跟著媽媽繼父生活在離成都百多公里的一個城市裡。繼父是個木匠,因為窮,一直沒結過婚。雖說算是住在城市裡,但也就一個窩棚,漏雨漏風。

我七歲的時候媽媽生了個弟弟,這可是媽媽打了六七胎女孩才有的兒子,所以格外珍貴,稍好一點的吃穿,都是他的。沒有帶好他,我也總是要挨一頓打罵的。

但這還不是最糟的。因為住的那個窩棚,我不知捱過同學多少白眼,現在常說的校園暴力,我早不知償過多少次了。父母也知道,但竟不知出於什麼心思,都沒有理會,就讓它慢慢承受,慢慢過去了。或許在他們眼裡,要奔波生計,要操心吃穿,根本顧不上這個本算多餘的孩子了。

高中畢業我就出門打工了,又醜又笨的我在社會上不知吃了多少苦頭,掙不了幾個錢,父母也不待見,總像個吃閒飯的,那滋味別提多難受了。

不過,老天有時也相對公平,關了一扇門,就給你開上一扇窗。都說女大十八變,這話竟也能用在我身上,二十歲時我就開始變瘦了,尖下巴,細腰身就都出來了,後來我去化妝品櫃檯上班,又學會了收拾打扮。二十二歲的時候,我第一次走在街上,有男人追著要電話號碼。後來這樣的次數多了,我也就知道這意味著什麼了,年輕的窮女孩兒,美貌是她唯一的資本。

再後來就是媒人瞧上了我,把我介紹給我現在的老公。也是人生該有的際遇,就談婚論嫁了。他把我帶回老家見了老父母,後來就結婚了。至於我孃家那邊,他是從來不去的,我也不好意思帶他去,一個窩棚,去了連個坐的地方都沒有。後來我弟也要談戀愛了,我父母趕緊張羅著買房子,說是怕女方來了還帶到窩棚不好。全然不顧當初我結婚對象來了怎麼辦當然我也少不了要掏些錢,房子寫弟弟的名字。不過這些都不重要了,都說女人的婚姻是她的第二次重生。我有了新身份,前二十年從來不敢想象的身份和地位。老公也確實如媒人所說重視家庭。

再後來我有了孩子,孩子八九歲時我還有幾次把他帶到以前那個窩棚,告訴他說這是以前媽媽的家。


十年之前十年之後


法律沒有規定先後,但是從民間習俗來看,有“求娶”一說,男方想要求娶人家養了這麼多年的閨女,自然要先鄭重拜訪女方家長,經過女方家人同意,女方再去拜訪男方家長,最後才是雙方家長見面,這才水到渠成。雖然隨著時代發展,很多禮節簡化,但是個人認為,程序還是得有。如果女方先見男方家長,有倒貼嫌疑,如果遇到開明隨和的公婆也還好,如果挑剔的,婚後不被重視的可能性很大(倆人在男方家庭所在城市,女方家人在外地的,可以酌情考慮)。為了未來的幸福,還是一步一步來,該走的程序都不能少。(純屬個人見解)


廖案說法


不知道這個結婚前是戀愛的時候,還是進入結婚程序的時候。

如果是戀愛時,那就沒有講究,女方先去男方家或是男方先去女方家都沒關係,順其自然就好。戀愛時去對方家,是一種瞭解對方的方式,看看對方的家庭環境、對方父母對自己的態度以及與對方家人培養一下感情。

如果已進入結婚程序,那我覺得還是應該男方先去女方家。因為自古以來,一般都是男方先去女方家提親。當然,現在可能沒有提親這一說了,但還是應該男方先去女方家拜訪,並商談結婚的事宜,以表示男方的誠意,和對女方的尊重。

其實,如今也沒那麼多規矩,只要兩家人相處和諧,怎麼樣都沒關係。也有男女雙方家庭約在酒店、茶館見面,商談婚事的,那就無所謂女方去男方家,還是男方去女方家了。


玉璟的天空


歷史典故都有“鳳求凰”傳說,當然是男方佔主動,女孩子比較矜持點好,不過現在不一樣了,也有女孩主動追男的,一旦追到手會賴男方家裡不走了。

九十年代初,鄰近一家有個女孩漂亮、優秀,在車衣社(衣服加工廠)上班,一個男孩喜歡她,每天都跟隨她後面一直跟到回家,女孩起初很反感也罵他,他就是不放棄,嘻嘻哈哈的只有一句話“喜歡你,我們交朋友”最厲害的一次女孩父母、全家都出來,罵他是流氓,男孩也不怕還是那句話,最後還是把他追到手了。


海陸雙豐


個人覺得,男方先去女方家裡比較禮貌,中國的傳統文化就是這樣的,所謂娶妻,就是感覺男方家裡多了一個人,女方嫁女就感覺少了一個人似的,雖說現在社會節奏挺快,但是傳統觀念很難一朝一夕就改變,所以就會大多數繼續隨波逐流



九霄飄飄


個人覺得是男方先去女方家。我國還是比較保守傳統。在古代,女子都是不能隨便拋頭露面的。婚前先去哪方家,尤其是第一次見父母,比較重要。沒有跟對方的父母相處過,彼此都不是很瞭解,父母對你的評價就會根據你的長相,言談舉止來判斷。男孩子不怕看,先讓男方的父母看女生,對女生是不太好的。男方先去女方家,讓女方父母先看一下,對女方顯得比較尊敬,這種做法也更能讓女方父母的心裡比較舒服。


兩人劇場


現在沒有那麼多的講究吧,女方大多數早就住到男方家裡了。

不過按結婚禮儀來說的話,結婚前,男方要先去女方家提親,然後女方回禮。

古時候的規矩很多,但也是預祝新婚夫妻白頭到老,可以學習下。


《五禮通考》裡記載自從後齊以來,不管天子庶民,婚禮都是“一曰納采,二曰向名,三曰納吉,四曰納徵,五曰請期,六曰親迎。”


這就是古代婚禮的六個階段,俗稱“六禮”。

一、納采:

這是議婚的第一階段,男方請媒提親後,女方同意議婚,男方備禮去女家求婚,禮物是雁,雁一律要活的。

為何用雁?雁為候鳥,取象徵順乎陰陽之意,後來又發展了新意,說雁失配偶,終生不再成雙,取其忠貞。


二、問名:

是求婚後,託媒人請問女方出生年月日和姓名,準備合婚的儀式。

三、納吉:

是把問名後占卜合婚的好消息再通知女方的儀禮。又叫“訂盟”。這是訂婚階段的主要儀禮。古俗,照例要用雁,作為婚事已定的信物。後發展到用戒指、首飾、綵綢、禮餅、禮香燭、甚至羊豬等,故又稱送定或定聘。

四、納徵:

是訂盟後,男家將聘禮送往女家,是成婚階段的儀禮。這項成婚禮又俗稱完聘或大聘、過大禮等。後來,這項儀式還採取了回禮的做法,將聘禮中食品的一部或全部退還;或受聘後,將女家贈男方的衣帽鞋襪作為回禮。聘禮的多少及物品多取吉祥如意的含意,數目取雙忌單。

五、請期:

送完聘禮後,選擇結婚日期, 備禮到女家,徵得同意時的儀式。禮品一般從簡,請期禮往往和過聘禮結合起來,隨過大禮同時決定婚期。

六、親迎:

就是新婿親往女家迎聚的儀式。

是婚禮主要程序,前五項則當成議婚、訂婚等過渡性禮儀。

純屬親迎部分的儀式,一般用花轎,分雙頂或單頂,扶親婦上轎的“送親嫂”,陪新郎至女家接人的“迎親客”。每一過程又都有幾種到十幾種形式,大多表示祝吉驅邪。親迎的季節,

婚嫁“六禮”過後,進入過渡期,新婦回孃家的“歸寧”,一直到新婦進入育產期,第二代再行誕生禮。


一抹幽藍


我只想說一句,風俗不一樣結果就不一樣。我和我老婆娘家也就相距200公里左右,但是風俗確很不一樣。。。她家在嶽西,我家在東至。首先第一輪我們先去她家見長輩,我要帶著我爸我媽一起讓整個家族認識認識,一個姓的都要!認識完後要送東西,菸酒之類的!在呢就是約個時間把一些稍微親一點的親戚接到我家男方家裡面吃飯,也就是了解情況,俗稱看人家。看完要送紅包的!這是我老婆家那邊的情況!

我家這邊就沒那麼多事了,直接約個日子讓女方來看看人家,叫上親戚吃吃飯,女方覺得可以那就可以,不可以就算了!

真是山外山樓外樓,哪怕隔個村情況估計都不一樣吧!

歡迎來分析,結婚難不難!


90後爸爸


我覺得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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