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捨身救下少女離去,少女家人上門報恩,他卻將少女一家告上法庭

俗話說:“知恩圖報”。但在現實生活中,有些事情並不完全如此,有時候做了好人,反而承受了負擔,生活陷入難以名狀的痛苦煎熬之中。這樣的例子是有的,20年前一位熱心腸的青年就遭遇了這樣一件事情。

他捨身救下少女離去,少女家人上門報恩,他卻將少女一家告上法庭

90年代的常州街頭


冰水裡救下少女

1999年12月9日下午三點,26歲的打工青年楊永騎著新自行車,在常州郊區的312國道奔向凌家塘貿易市場。來到常州蘭陵木器廠附近時,突然發現在前面的河溝裡,一個穿著紅色冬衣的少女在河中沉浮,身邊不遠處,還有一個書包浮在水上。圍觀的人七嘴八舌,原來這位少女是在放學途中被一位騎助力車的中年婦女撞下河的。

少女落水,危在旦夕。但圍觀的人群無一人伸手援救,天寒地凍的天氣裡,人們都不願意去冒險。楊永見狀,二話不說將自行車往邊上一丟,縱身跳下五、六米深的河溝中。冰冷的河水寒透骨,零下一二度的河水泡在身上向刀割一般。楊永很快游到了少女身邊,將少女拖到岸邊,圍觀的人群上來將少女拉上了岸。少女被救上岸後,一個30多歲的男子用摩托車將她接走了。

他捨身救下少女離去,少女家人上門報恩,他卻將少女一家告上法庭

90年代騎自行車的人

上岸後,全身顫抖不止的楊永告訴散去的人群說:“我冷得支撐不住了,你們也救救我,把我送到暖和的地方去換件衣服,暖暖身子。”然而,圍觀的人群無一人肯幫助他。楊永不禁有些心酸,脫下棉衣擠掉水,又穿上溼棉衣將自行車扶著往家趕去。

當天夜裡,楊永發起了高燒,起初以為是感冒,吃了感冒藥後不見好轉,幾天之後他的兩腿和腰部關節疼痛難忍。經過醫院檢查,最後檢查出來是“寒氣所致”。從此,楊永便落下了渾身疼痛的病症,並且治療要花去了不少錢。原本靠打工支撐的貧困家庭,更是雪上加霜。

他捨身救下少女離去,少女家人上門報恩,他卻將少女一家告上法庭

常州附近的大運河

忘恩負義的一家人

12月中旬的一天,當地電視臺播出了一則尋找救命恩人的消息,原來是被救的那位少女的家人,同時也尋找那天將少女撞下河的肇事者。楊永得知這個消息後,卻不想與少女家人聯繫,因為他救人不圖回報。表哥提醒楊永,即使你不圖回報,也可以證明自己的清白,不然別還以為是你把少女撞下去的。楊永聽說後覺得有理,於是第二天給電視臺打去了電話。

幾天之後,被救女孩的母親根據電視臺留下的電話找到了楊永,他們約在楊永表哥的氧站見面。那天約定是下午二點見面,但過了兩個多小時女孩的母親才姍姍來遲。同來的還有被救的少女,十七八歲的大姑娘可能是因為害羞,見到恩人楊永沒有說一聲謝謝。女孩的母親很熱情,給楊永送來了一串香蕉、兩盒洋參、一條紅塔山香菸。楊永連忙拒絕,母女二人留下東西就走了。

他捨身救下少女離去,少女家人上門報恩,他卻將少女一家告上法庭

見義勇為

楊永在常州本地沒有親人朋友,被救女孩家在常州有二層小樓,裝潢得很豪華,救下女孩之後楊永偶爾會到這裡串串門,解解悶。但是漸漸地,楊永發現被救女孩的母親對他上門越來越反感,有一天楊永上門後,女孩母親告訴楊永:“我家很窮,沒錢,我也下崗了,你不要來了,我們幫不了你!”

楊永聽後心酸不已,楊永告訴女孩母親,我不是叫花子我不是來要錢的,肇事者已經找到我想和肇事者打官司,我沒有文化希望你們能幫下我。還有打官司的話,也希望你們作為當事人出面。女孩的母親說道:“你連治病的錢都沒有,還打什麼官司?訴訟費你交得起嗎?”隨後,女孩母親又說道:“你有病不關我的事,你要打官司自己去打!你救了我女兒我已經表示了感謝,其他的免談。”

他捨身救下少女離去,少女家人上門報恩,他卻將少女一家告上法庭

90年代的民工

因救人患上“不死的癌症”

這家人忘恩負義,楊永氣得將手裡的杯子往桌子上一放,頭也不回地離開了女孩家。身後,傳來了女孩母親裝模作樣地叫楊永吃午飯的聲音。楊永覺得心中憋屈,難道救人有錯了?如今自己落下一身病,又沒有給她們家要一分錢,卻這樣冷嘲熱諷對待自己,良心何在?公理何在?

最讓楊永傷心的是,他的病被檢查出來後,醫生認定這個病在醫學界稱之為“不死的癌症”,需要進行長期治療。各種鬱悶、各種憋屈,讓楊永不吐不快,由於自己是個文盲,於是找了個人把自己心裡的話寫成信,又將那天女孩母親送來的東西連同這封信送回。

他捨身救下少女離去,少女家人上門報恩,他卻將少女一家告上法庭

90年代的豪宅

第二天,女孩母親打電話來將楊永臭罵了一頓,說楊永想訛詐他們家,賴上他們家一輩子。楊永氣得飯也吃不下,他撐著疼痛難忍的身體找到了常州日報,把自己滿心的苦楚告訴了報社記者。記者專門寫了一篇“見義勇為者的尷尬”發表,但女孩家人依然無動於衷。

楊永的遭遇得到了律師界朋友的同情,根據民法通則第93條規定,楊永是有權獲得賠償的。一位好心的律師登報聲明,將無償為楊永討回公道。此時,女孩家人著急了,女孩家人急忙連同那個肇事者開車來到楊永的出租屋給了楊永300塊錢。楊永問錢是誰出的?如果是肇事者出的,自己就拿去治病,如果是女孩母親出的,自己一分錢不要。二人誰也不肯說錢是誰出的,楊永拒絕收下這筆錢。

他捨身救下少女離去,少女家人上門報恩,他卻將少女一家告上法庭

法槌

將少女一家告上法庭

隨著治療費用不斷增多,肇事者躲了起來不見面,楊永家人四處借債已經無法維持。楊永無法,準備告肇事者。但律師告訴他只能告女孩家人,因為他們是受益者。於是,楊永再次登女孩家的門。女孩父母見楊永說要告他們,立刻暴跳如雷:“我又沒有叫你去救人,誰叫你狗拿耗子多管閒事,讓她淹死好了。你再來糾纏,我們就報警。”那天,女孩家叫來七八個人,連拉帶拖地將楊永趕出了家門。

2000年,楊永的事蹟被媒體曝光之後,當地授予了他見義勇為先進分子榮譽稱號,並獎勵5000元。這5000塊錢,楊永還掉了住院花費3000元,又用1000元搶救了因為又累又氣病倒的妻子。2000年底,楊永將被他所救的少女一家推上了被告席,請求法院判令賠償26萬元。

他捨身救下少女離去,少女家人上門報恩,他卻將少女一家告上法庭

法庭上的楊永

2001年11月29日,這起罕見的見義勇為案開庭審理,楊永、被救女孩家人、肇事者出庭。在庭審現場,女孩家人承認楊永救人的事實,但肇事者卻含糊其辭。經過查證,那天肇事者將人撞下河後,一直在現場看到楊永將人救起,但她卻說女孩被人救起,但不是楊永。楊永救人的事實是不可否認的,大量目擊證人出庭證明,駁回了肇事者的說辭。

沒有誰知道這個過程有多痛苦,楊永救人之後精神上、身體上飽受煎熬折磨,他甚至想到了自殺來結束痛苦。但想到還有妻兒老小,他不得不堅持下來。最後,經過事實認定和嚴格評審,肇事者和被救女孩家人各賠償楊永醫療費、交通費、住宿費等2593.86元。楊永不服,提出繼續上訴。

他捨身救下少女離去,少女家人上門報恩,他卻將少女一家告上法庭

正義

奇案點評:

如今,楊永還在繼續上訴,他的病還在接受治療。圍繞這件特殊的見義勇為案,人們一直都在議論,見義勇為遇到如此尷尬事情,如果這樣的事情總是出現,還有誰願意用生命去冒險救人?知恩圖報是最基本的道德,作為被救人家屬應主動幫助見義勇為者,而不是翻臉就不認人,甚至將救命恩人推倒最尷尬的處境,這會讓人寒了心。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