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清代“翰林院”:一個與科舉制度密不可分的中央機構

前言:

“翰林院”中的“翰、林”二字最早見於漢代著名文學家揚雄的《揚長賦》,所謂“翰林”,即指“文翰如林、人文薈萃”之義。自唐朝開元二十六年(公元738年)被設立伊始,直至跟隨清王朝的滅亡而被廢止,這一充分體現了儒家文化傳統以及中原封建專制政權特色的中央機構(即:翰林院)在歷史上共延續了一千一百餘年。從最初一個“雜留並處”的小規模官方組織,最終演變成了一個重舉足輕重的封建統治機制,“翰林院”歷經了唐、宋、元、明、清共五“代”人的鉤沉和“打磨”,毫不誇張地說,正是得益於它的存在,我國曆史上封建王朝的統治架構才得以彰顯得更加穩固高效。

歷史進入明清以後,伴隨著西方文化的衝擊和碰撞,“翰林院”所肩負的歷史使命已逐步接近尾聲,儘管如此,但它為統治者所帶來的效能確是前朝所不能比擬的,正如史料所記載:“翰林之盛,則前代所絕無也”。由此可見,朝代越往後其史學研究價值也就愈高,基於如此,在本篇文章當中筆者就以清代時期的“翰林院”為研究對象,以唯物史論的角度出發並結合相關史料的輔助來從中探索一番該機制所具有的時代特點。

關於清代“翰林院”:一個與科舉制度密不可分的中央機構

01、清代“翰林院”​的規格及職責

正如文章開篇所講,“翰林院”於唐朝時期初設時只是一個“雜留並處”的小規模官方機構,所謂“雜留並處”,從字面意思上也可略知一二。那麼,為何史料上對唐朝時期的“翰林院”要以“雜留並處”這類極具貶義的詞語去予以評價呢?關於這一問題,還得從該時期“翰林院”的規格、品秩以及職責等方面說起:

首先,就職責來說,唐朝時期的“翰林學士”主要是負責草擬機密詔制這一較為單一的任務,且這一時期成功入值“翰林院”的官員基本無特定的品秩,說白了,你是以何種身份進來的便是何等品秩,即保留原品秩不便,僅在此基礎上外加個“翰林學士”(亦稱作“學士”)的稱號。除此以外,唐朝時期在“翰林學士”的人選上也存在諸多荒唐之處,舉個例子:相信大部分人都認為能夠入值“翰林院”的人基本都是那些學富五車、才高八斗的文人,然而,在這一時期除了才識過人的文人學士能夠有機會入值“翰林院”之外,其他諸如醫卜、方伎、書畫甚至僧道等皆可入值“翰林院”。這也即是史料中為何會出現“翰林初置,雜留並處”

此類貶義評價的一大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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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清代時期,由於“翰林院”已經過了前幾個朝代的精心“打磨”,因此相較於唐朝時期,清代的“翰林院”在規格、職責以及人員選定等各方面都有了一個系統性的提升和完善。舉個簡單的例子:如果把“翰林院”比作是一家上市企業的話,那麼唐朝統治者便是該企業的最初創始人,而明清統治者則是將該企業真正發揚光大併成功上市的終極“奠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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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1644年(順治元年),得益於明王朝的覆滅以及農民軍首領戰略決策的錯誤等諸多因素相結合,清王朝的統治權益由關外一隅迅速擴大至整個中原。在此之前,儘管滿清統治者已經效仿明朝建立起了一套符合其自身發展需求的統治機制(如“內三院”),但相較於入關之後所面對的幅員遼闊的疆域面積以及錯綜複雜的統治局勢,該套機制在效能上明顯存在欠缺,因此,在原有的統治機制上再度進行甄別和完善成為了擺在這一時期的統治者面前的又一“新課題”。在這種形勢的簇擁之下,順治元年清代“翰林院”被正式設立,具體史料記載如下:

(翰林院)定掌院學士為專官,置漢員一人,兼禮部侍郎銜。侍讀學士、侍講學士各二人,侍讀、侍講各二人,修撰、編修、檢討、庶吉士,五定員。典簿二人,孔目一人,俱漢人為之。(各官品秩則)晉學士秩正三品,侍讀、侍講學士正四品,侍讀、侍講正五品,修撰從六品,編修正七品,檢討從七品。裁博士、侍書、侍詔。——《清史稿》、《詞林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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翰林院檢討

在職能上,清代“翰林院”所肩負的任務相對來說比較繁重,據史料《清世祖實錄》記載,清代“翰林院”掌:

經筵日講、撰擬講章;外國奏書,令四譯館官翻譯;考選庶吉士;開列教習庶吉士職名、送內閣具題;纂修、翻譯各項書史;開列纂修職名送內閣具題;凡會試、鄉試及武會試主考,開列職名送該部具題;撰擬封贈誥敕,開列翰林官職名關內閣具題;題補翰林官員及差遣、俸滿、丁憂、給假等項,行文各部;以及侍直、侍班、扈從、貼黃、修《玉蝶》、捧敕書、教內書堂、上陵、分獻、冊封、齎詔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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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清代入值“翰林院”途徑

清朝時期,普通人想要入值“翰林院”的途徑不外乎三種,分別為:科舉、特批(薦擢、特恩及特種考試等)以及清朝末期的“洋翰林”,在這三種途徑當中數“科舉”最為常見,因此,從這一點上來看清代翰林院實際上是一種與傳統科舉制度密不可分的中央機構。(本文著重講科舉途徑)

首先,相較於其他兩種途徑,參加科舉考試無疑是大多數普通人入值“翰林院”的最佳門徑,亦是最簡單的方式。但儘管如此,它也仍有著一套極其嚴格的遴選標準。一般來講,想要獲取入值“翰林院”的資格首先必須得參加“會試”,這一階段應考者為各省中舉的舉人,通過會試後應試者還需立即參加一場複試,從複試中脫穎而出的考生方可真正有機會參與“殿試”。所謂“殿試”(亦稱“御試”),便是由皇帝親自監考,考場一般定在紫禁城的保和殿,由於規格最為特殊、嚴謹,因此這一輪考試也是整套科舉制度中最高級別的一段。通常來講,有幸參加殿試的考生離朝廷賜爵授祿也就是差層窗戶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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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儘管這些參加“殿試”的人員能力十分超群,但與成為一名真正的“翰林”還是有著一段相當大的距離。舉個最明顯的例子:“殿試”的最終結果一般會劃分為三甲,而在這其中只有一甲前三名(即狀元、榜眼和探花)可在“殿試”揭曉後直接授予入值“翰林院”的資格,分別為:狀元授予翰林院修撰職位、榜眼和探花均授予翰林院編修職位。當然,“殿試”二甲的第一名和朝考第一名也可入“翰林院”任職,除此以外,二甲、三甲的考生則由統治者結合朝考成績、殿試和複試的名次酌情選擇,有幸被選中的人員則可進入“翰林院”附設的庶常館內學習,稱之為“庶吉士”(名額不定,一般每科三四十人上下)。需要特別說明的是,盡這些被皇帝點中的人員能夠進入庶常館,但嚴格意義上講這部分人(即庶吉士)並不是直接入值於“翰林院”的正式官員。因此,一場殿試真正選拔出來的“翰林”只有“殿試”一甲前三名以及二甲第一名和朝考第一名的考生。

關於清代“翰林院”:一個與科舉制度密不可分的中央機構

在此附帶說一下“庶吉士”。在清朝統治時期,歷代皇帝實際上非常重視“庶吉士”的選拔,儘管這部分人還並不是一名正式的“翰林”(通過三年的學習後,“庶吉士”有機會任職於“翰林院”),但與其他文官一樣,這部分人也同樣享有崇高的社會地位,正如順治帝所言:“朕稽往制,每科考選庶吉士入館讀書,歷升編檢、講讀及學士等官,不與外任。所以諮求典故,撰擬文章。充是選者,清華寵異,過於常員。然必品行端方,文章卓越,方為稱職。”

由此可見,“庶吉士”的選拔對清代政治已經產生了較為深遠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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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上所述,不得不讓人愈發感嘆:要想在清代的翰林院“混碗飯吃”可真不容易!先不提參與“殿試”,就連“會試”之前必須要通過的“縣試”、“府試”以及“鄉試”三關都不是件容易事兒。

參考文獻:

《清史稿》

《清世祖實錄》

鄒長青:《清代翰林院庶吉士制度研究》

王雲松:《清初翰林院沿革考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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