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扩散!罗庄、临沭、沂南、郯城……最新通告

当前,随着企业复工复产的进一步推进,

省外来临、返临人员增多,

疫情防控和疫情反弹的压力加大,

我市多县区发布通告,

一起来看!


罗庄区

速扩散!罗庄、临沭、沂南、郯城……最新通告

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

对漏管人员继续实行有奖举报的通告

全区市民朋友:

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最吃劲的关键阶段,复工复产后人员流动和聚集增加带来的疫情输入传播风险在加大。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罗庄区委、区政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严格实行网格化、地毯式排查跟踪管理,坚决切断一切疫情传播渠道,坚决消除一切交叉感染机会,坚决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为做到严防死守、不留死角,采取最严格的防控措施有效防止疫情输入,保障全区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现就有奖举报从境外返罗来罗、湖北省武汉市等重点疫区返罗来罗未进行登记和未主动居家隔离观察的人员通告如下。

一、根据《刑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请2020年2月12日后从境外返罗来罗、湖北省武汉方向等重点疫区返罗来罗未进行申报登记人员,立即打电话报告所属社区(村)、小区物业、单位和街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并在家中等候安排。

三、广大市民朋友如发现未进行登记、未居家隔离的境外来人、湖北省武汉方向等重点疫区来人,请立即向区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小组(指挥部)举报,我们将严格做好举报人隐私保护工作。对举报的新线索,经核实确属街镇社区前期未掌握的,每落实一例奖励举报人1000元(多人举报的只奖励举报时间位居第一者)。

四、请广大市民朋友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不传播未经确认的消息,对引起群众恐慌、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有奖举报电话:8246813。

罗庄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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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


速扩散!罗庄、临沭、沂南、郯城……最新通告

关于实施疫情防控有奖举报的通告

为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防控工作,严防外来输入,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特制定疫情防控有奖举报措施,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凡发现有下列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行为的,均可举报:

1. 举报最近 14 天(依举报日期推算)以来从重点疫区或途径重点疫区返回临沭人员,其本人及家属或单位未主动向所在镇街、村居(社区)、单位报告,并刻意隐瞒相关行为的,奖励1000 元。

2. 举报正在接受隔离人员,不遵守管控要求,私自外出或接受其他人员探亲访友的,奖励 500 元。

二、举报方式

知情者发现以上行为,可采取电话举报、当面举报等方式,举报人提供的线索信息应客观真实,并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否则负相关法律责任。举报线索一经查证属实,且有效阻止风险和消除隐患的,给予奖励。举报线索经核实属前期未掌握的,给予奖励。同一情形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第一个举报人。多人联名举报的,按一条举报线索奖励。举报电话:6200502。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全县疫情防控工作结束。解释权归临沭县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临沭县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 年 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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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南县

沂南县发布关于进一步排查

境外、省外来(返)沂南人员的通告

为防范新冠肺炎疫情输入性风险,3月4日,沂南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排查境外、省外来(返)沂南人员的通告》对进一步排查境外、省外来(返)沂南人员等有关事项作出具体安排。

1、建立接待单位和个人“双报告”制度。按照“谁邀请谁负责”的原则,接待境外、省外来人的单位、个人或本人(亲属)必须提前一天主动向所在村居(社区)和派出所报告来人的姓名、来(返)时间、旅居停留史、联系方式及所乘交通工具等相关信息,并依法配合相关部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境外、省外来(返)沂南人员有发热症状的需本人或亲属立即向所在村居(社区)或县乡医疗机构报告。

2、境外返乡人员到达口岸后,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安排专车“一人一车”“点对点”接送至县人民医院采样检测并送指定隔离场所集中隔离14天。对有发热、干咳等症状的,及时送至县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治疗留观。同时做好同乘人员排查、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移交等工作。省外来(返)沂南人员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根据来人近期旅行史或居住史、健康状况、病例密切接触史等判断其传播疾病风险,采取针对性的管控措施。

3、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已从境外、省外来(返)沂南人员未按要求报告的,需在通告发布后 24 小时之内向所在村居(社区)和派出所报告,由县指挥部视情况安排人员上门提供健康管理服务并采取相应管控措施。

4、境外、省外来(返)沂南人员在隔离期间要自觉遵守相关规定,主动配合工作人员管理。凡是不遵守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不配合工作、不主动报告或逃避管控、隐瞒谎报旅居史及停留史等相关信息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重给予处罚并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5、欢迎全县党员干部群众对未按规定报告或违反隔离管控规定的境外、省外来(返)沂南人员进行监督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分别给予举报人100元、50元奖励,多人举报同一线索的奖励首个举报人。经查实,属恶意举报或串通举报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举报电话:0539-3775530。


此通告自2020年3月4日起执行,至疫情解除公告发布之日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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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

关于进一步对村居、社区、小区

严格管理的通告

为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疫情输入风险,按照市委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进一步从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第214号)要求,决定在村居、社区、小区进一步实行严格的管理措施。

一、严格落实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单位对所属的村居、社区、小区落实防控主体责任。无物业、无主管单位的小区,由属地乡镇、街道负责。

二、严格封闭管理。各村居、社区、小区只保留一个出入口,内部居民进出时应遵守出入登记制度,外来车辆禁止进入,外来人员必须查验身份并进行测温、登记,快递、外卖等实行无接触式领取。

三、严格值班值守。各村居、社区、小区出入口要坚持24小时值班值守,对进出人员做好信息登记及体温测量等工作,做好防控宣传工作,在醒目位置张贴本通告。

四、严格巡防制度。各村居、社区、小区必须建立日常巡查巡防队伍,定时检查24小时值班值守情况;对扎堆聚集人员进行劝阻;对外来车辆、人员查验身份,询问是否来自疫情较重的地区,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五、严格责任追究。对拒不服从本通告和工作人员管理、聚众闹事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严惩。凡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劝阻的,由纪委监委机关严肃问责。

六、实行有奖举报。对湖北方向、境外来人未主动在2小时内上报或故意隐瞒不报的、或者对居家隔离管控措施不落实的进行举报,经查属实的,每例奖励第一举报人3000元。

举报电话: 6136010

广大居民要从自己做起,从家庭做起,携手合力筑起群防群控的铜墙铁壁,坚决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


县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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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复工出行的市民

出行一定要戴好口罩

同时也要提醒周围的人要戴好口罩

保护好自己!

切勿掉以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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