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吉林地區民謠,管窺舊時滿族人“重男不輕女”的習俗

中國民間歷來就有重男輕女的習俗,特別是南宋理學盛行後,在社會生活中,婦女地位被壓抑得更低。隨後的歲月中,漢族婦女不僅要在思想上揹負“三從四德”的枷鎖,更要遭受纏足等慘無人道的肉體摧殘。然而在封建社會發展到極致的清代,作為大規模接受漢家思想的滿族人,卻保留了本民族一種特有的風俗——尊重女性。無論關內關外,滿族女性在本民族的生產生活中,一直具有較高的地位。以吉林地區為例,流傳至今的許多民謠俗語中,今人仍可感受到這種習俗表現出的獨特民族風情。


由吉林地區民謠,管窺舊時滿族人“重男不輕女”的習俗

梳“高樁”旗髻,留天足的滿族婦女,取自《吉林舊影》

“天足”是滿族婦女社會地位、家庭地位的標誌

在清代,吉林地區滿族男性不僅要肩負旗藉帶來的兵役,而且打牲旗人還要承擔繁重的捕魚、採東珠等勞役(採東珠最遠會要到烏蘇里江以東地區)。父兄常年在外,一個家庭就往往由母親作主當家,承擔農業生產、漁獵採集等生活重任。受“母親當家”的影響,滿族人家的女孩從小就會幫著母親操持家務。作為最貼己的心腹(民間認為男孩容易娶妻忘娘,指望不上),女孩還時常替母親跑腿兒,歷練著處理一些“外交”事務。不僅如此,由於漁獵民族的傳統尚在,女孩們甚至會被允許騎馬射箭,行圍捕獵——同男孩逞強。

由於女性活動的範圍和強度都很大,纏足會影響行走,加之清代歷任皇帝都命令嚴禁旗人女性裹腳纏足,故而滿族人雖然普遍接受了漢家文化,但天足始終是比梳於頭頂心的“高樁”旗髻更鮮明的滿族女性特徵。淳樸的民風使得滿族上下非常認同婦女天足帶來的生活方便,比如一首描寫滿族大嫂的民謠《阿薩》(阿薩為滿語嫂子之意),就在字裡行間洋溢著擁有天足而生出滿滿的自豪和喜悅:

阿薩阿薩長得墩(實),

抓髻梳在頭頂心。

大腳片,肥又寬

一天能蹽八十三(裡)。

會碾米,能拾柴,

拾得多來二人抬。

會打獵,會放山,

南山北山跑個遍。

朝天每日閒不著,

阿薩是個好嫂嫂。(《吉林市滿族志》)

這首民謠中,將舊時吉林地區滿族人對婦女的審美標準淋漓盡致地展現出來:人要長得墩實碩壯,頭髮要梳理得整齊,每日勤勞操持家務,各種活計都要熟練,並特別強調以寬、肥的大腳片為美。其實在當時的生產力條件下、社會實際生活中,大腳、小腳與否,更能反映出婦女在社會上的自由程度——在家庭中是具有一定優勢的半邊天,還是徹頭徹尾的男權從屬。


由吉林地區民謠,管窺舊時滿族人“重男不輕女”的習俗

民國時期,城市中的滿族人家,取自《吉林舊影》

寵愛女孩所反映出的“重男但不輕女”

在清代,男丁的數量和成長狀況決定了滿族人家的興旺程度,因而始終被稱為家中的頂樑柱。但重男的同時,滿族人並不輕女,甚至對家中的女孩寵愛有加。女孩在滿語裡被稱為妞妞,妞妞源自滿語nionio faha,意為眼珠,由此稱呼可以看出女孩在滿族人家被重視的程度(格格則是姐姐的意思,吉林地方常用額雲代替格格)。

有一利就有一弊,老吉林人常說:“娶女不娶老丫兒,抓豬不抓落渣兒(抓豬就是買豬。落讀là,落渣兒表示最小的,或最落後的)”,這話是說一般人家最小的女孩極容易恃寵成驕——不僅說道特別多,而且不會操持家務。在家裡,小女孩有很高的地位——所謂“沒出門兒,大三輩”,吉林城內一些受京城旗人影響的滿族人家,未婚的女孩在家中也被稱作姑奶奶。平日裡嫂子不僅要讓“小姑子”幾分,甚至還得細心伺候著。民謠《酸棗樹》就反映了這種情況:

酸棗樹,葉兒小,咱家娶個新大嫂。

做活快,起的早,雞叫一聲起來了。

牛棚走,馬棚躥,雞鴨鵝狗看個遍。

南園揪把蔥,北園掐把蒜,

來家問婆婆,要做什麼飯。

打油餅,炒雞蛋,伺候小姑吃完飯

上西樓,紡絨線。(《吉林鄉土志》)

對一些滿族女孩們來說,結婚可能是人生的一個分水嶺。在婚前女孩們可以去鬧市逛街,可以去戲園子看戲,可以下館子——樂享出閣前的美好時光。在出嫁前的諸多習慣中,最讓世人津津樂道的恐怕就是吸菸。滿族人素來喜歡吸旱菸,男女老少幾無禁忌。“客來先裝煙,宴客酒在先”(《吉林新志》),由於吸旱菸是重要的民族習俗,因此女孩們從小就吸菸,而且還要諳熟裝、敬、點菸過程中的細瑣禮儀規矩。久而久之,嗜好被養成“大姑娘叼菸袋”的關東一怪了。民謠《佟大姑》就生動地描繪出一位倍受寵愛的滿族少女,花姿招展著吸旱菸形象:

佟大姑,長的俏,新花手巾圍三道兒

大坎肩,底罐邊,扭搭扭搭一袋煙兒(《吉林滿族風俗》)


由吉林地區民謠,管窺舊時滿族人“重男不輕女”的習俗

滿族新娘子,所戴頭飾俗名“大翻車”

“婦長於夫”、豐厚嫁妝客觀上提高了滿族婦女的家庭地位

由於清代吉林男性旗人經常被調派入關作戰,為彌補家中勞力不足,並期待儘早促成人丁興旺,吉林地區的滿族人不僅盛行早婚,而且通常存在“婦長於夫”的現象。所謂婦長於夫就是媳婦的歲數要比丈夫大一些,“為兒定婚,大有愈早愈大而妙愈之趨向。十齡兒定十五六歲之女為常事,殆可早娶,又便勞作之(《吉林新志》)”。正如民謠所言:

女大一,不是妻,

女大二,金滿罐,

女大三,抱金磚,

女大四,福壽至……

婦長於夫的特色在一定程度上更有助於女性在家庭地位中的提升。本來未婚時,女孩在家就接受了各種待人接物的薰陶、歷練,年齡長於丈夫更讓女孩們以更懂人情世故的“大人”形象,在婚後順理成章著當家作主。

另外,滿族女孩出嫁時,只要條件允許,父母一定會盡力備好豐厚的嫁妝,以便姑娘在婆家有顏面、

腰桿硬撐兒。一些被一直富養的女孩,甚至會主動向父母索要“陪送”(嫁妝)。有許多民謠都戲謔地演繹了這種在漢族人看來有些好笑的滿族風俗,比如民謠《額雲坐炕要嫁妝》一開場就說到:小巴狗,汪汪汪,額雲坐炕要嫁妝。嫁妝要了三千六,額雲還說不太夠……再如民謠《李蘭英要陪送》中,李蘭英不僅向父母索要玉石嘴菸袋杆,火鐮、荷包、銅煙盆等全套抽旱菸的煙具,還提出要“片子煙,料子全。絲羅羅,蘭花煙,要緊別忘關東煙”的旱菸葉作為陪送,而在吉林地區流行的一首名叫《要陪送》的民謠中,女兒乾脆向父母索要傢俱等大件兒嫁妝了:

三月姑娘要嫁妝,

兩個立櫃四個箱,

椅子板凳兒要全。

匣箱櫃,亮油光,

梳妝匣,畫月亮,

座凳靠椅要成雙。

火盆桌,放炕上,

二人對坐飲酒漿(《吉林滿族風俗》)。

傳統的滿族家庭通常沒有“嫁出門的女,潑出去的水”的概念。婚後回門省親是非常普遍的風俗。一些父母遇有重大事情時,甚至會派人把嫁人的女兒接回來商議。在他們心中,姑娘是爹媽的小棉襖,父母有啥心裡話,只能和女兒叨咕。不過在家庭生活中,厚此自然薄彼,過分親暱女兒也往往造成了婆媳之間的矛盾。

婆婆卻不會怪罪同為女性的兒媳婦,只會遷怒“沒領教好媳婦”的兒子。於是乎,無論是《野麻雀》還是《山老鴰》,各種表現婆媳矛盾的民謠就都有“野麻雀(或山老鴰),尾巴長,娶了媳婦忘了娘”的開頭。當婆婆的可以指桑罵槐,小姑子可不管那一套,姑嫂間若有矛盾,會直接亮到檯面上。如民謠《小轎車》就是反映姑奶奶經常回門,嫂子不愛伺候引發的家庭矛盾:

小轎車,白馬拉,叮叮噹噹回孃家。

爹看見,往家拉,

娘看見,抱娃娃,

哥哥看見揹包袱,

嫂子看見一扭搭。

嫂子嫂子你彆扭,

不吃你的飯,不喝你的酒,

當天來了當天走。


由吉林地區民謠,管窺舊時滿族人“重男不輕女”的習俗

在原木槽盆中淘洗黃米的滿族婦女,取自《吉林舊影》


東北的風俗演變是很有趣的。在民國之前,即闖關東還未形成規模時,漢族人對滿族人的影響是謹慎而細微的,反倒是旗人藉助政權優勢,讓很多自己的習俗影響了初到關東的漢族人。這種情況在清朝滅亡後發生了逆轉,但基本調性卻早已根深蒂固。受滿族文化影響,時至今日,東北女性在家庭和社會上的地位都很高。

最近有一個抖音作品,說是南方女孩反駁男人時,會軟糯香濃地來一句:“你亂講的啦”,而東北女孩卻常常會直白豪邁地大吼一聲:“你放氣!”(用“氣”而沒用那個字,不單是因為那玩意兒也是氣,更怕用那個髒字影響文章的格調)不要怪東北女孩粗鄙,這種回應乃是一種寒帶地區凡事講求麻利快而養成的風骨,同時更是一種歷史賦予東北女性的榮光——早在解放前的男權社會,滿族女性就敢這樣對待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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