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重就輕,反客為主:清代廣東“訟師教唆案”細解

潮州竹山都的華陽、下壟一帶,靠近大海,西北一馬平川,沃野良田,東南則是汪洋千頃,煙波浩渺,這一帶的百姓,過著半漁半耕的生活。最近三年,潮州連年災荒歉收,藍知縣剛上任時,每鬥米價300錢,當地生產的番薯可代替穀米,一斤賣12錢,佃戶們紛紛抗租,持續不斷。幸虧趕上風調雨順,五穀豐登,每鬥米價僅40錢,十斤番薯才賣4文,各處物產豐盈,環境安寧,百姓祥和安樂。

水面熱鬧喧嚷,如同海市,有權勢的家族大戶,經常從中壟斷,藉口說是祖業,霸佔湖泊港漢。有天,下壟百姓吳雲鳳上告監生鄭之鳳、鄭之秀霸佔官溪,稱凡是捕捉蚶苗的小船,每人必須向鄭家交錢30文,名為“花紅”。吳雲鳳因7月18日交納“花紅”錢稍晚,鄭之秀便率十幾人,砸碎了他的小船,並將他捉到艙中私自上刑。吳雲鳳還將總督衙門嚴禁縉紳土豪冒稱海主的告示,恭敬呈上,請求對鄭之鳳等人按律深究。吳萬、吳兆華、吳兆備、吳雲潮等人也各有呈狀,眾口一詞。

這裡有個推斷:鄭家乃潮陽一帶有名的大戶,兄弟倆人都是監生,霸佔溪流據為己有以獲專利,這種情形不無可能,再說他們砸爛百姓船隻,打架鬥毆,想必也不是全無根據。

避重就輕,反客為主:清代廣東“訟師教唆案”細解

官差火速傳喚鄭、吳雙方審訊,鄭之鳳於這月十八日先來稟告,表示吳萬等人恣意橫行,抗拒交租,打傷田主鄭之秀,並剝去衣服,搶去銀錢。馮縣尉檢驗訊問,發現鄭之秀頭裂鼻破,重傷幾處,吳家卻拒不到案,並分派親人到總督巡撫、藩臺、臬臺、道臺、知府各級衙門,狀告鄭家霸佔海面,橫收捐稅。

這裡有個疑點:因拖欠租稅而發生的口角不過小事一樁,若像鄭之鳳所言,吳家為何如此緊迫難忍,兩天時間,竟多人上省,告遍總督、巡撫各級衙門?好像有大冤大苦,刻不容緩,想立即昭雪。

藍知縣傳原被告雙方在縣衙審訊,原來抗租、追逐、鬥毆是實,而橫抽“花紅”、砸毀船隻全是造謠,官府更加奇怪:“鄉長、保長、村民百姓都這麼懼怕鄭氏嗎?”眾人指天發誓,紛紛替鄭氏喊冤,並說八鄉百姓,沒人聽說鄭家霸佔溪水海面之事,如果鄭之秀果真橫徵“花紅”、砸毀民船,他們願替鄭家擔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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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知縣勸說吳雲鳳:“你們這些人因連年歉收,今年剛獲豐收,好幾年積累拖欠的租稅,怎能一下還清?即便還有掛欠的田租,也屬尋常之事。田主不加體恤,用盡心思追繳,這並不失主佃之間休慼相關的情誼。鄭氏兄弟身為監生,生於世族大戶,養成強橫之風,你們不甘忍受,也可能抗拒過分,這都是小事,何必掩蓋實情,妄加霸佔溪海、橫抽‘花紅’的大罪?倘若上司受理此案,必將追究到底,弄個水落石出,到時自己落個誣告的反坐罪名。顯然都是訟師害了你們。”

吳雲鳳拱手道:“大人的確明鏡高懸,由於吳萬、吳雲潮、吳永祥等人欠下舊租數石,主家到各戶催取,粗暴兇狠,不講道理。吳萬讓我們齊聲叫罵,趕走他們,田主跌倒在地,我揮拳打傷對方的口鼻,吳永祥用木棍擊破他的腦袋,最後被人勸開散去。”藍知縣再問:“追逐毆打的共有幾人?”他回說有十人,其中有兩人搶走了鄭之秀四兩七錢銀子。

藍知縣點頭又搖頭:“但你們想不出告田主霸佔溪海、橫徵‘花紅’這樣的妙計,你們中間也沒有上省遍告的高手,這都是訟師的主意,他叫什麼?”吳雲鳳交代對方名喚林軍師: “林軍師善於寫狀,當今第一厲害有名,縣內縣外,無人不知,他就是監生林炯璧,家住東門,離此不遠。”公差立刻奉命拘捕林炯璧,關於其案頭字紙,無論楷書、草書,大字小字,要一併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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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知縣又問吳雲鳳:“你們是怎麼認識林軍師的?”他回道:“我叔叔有個女婿蕭見老,乃縣裡監生,是他替我引見的。”藍知縣笑道:“你們是如何謝他的?”吳雲鳳答道:“先送了三兩五錢銀子的見面禮,並答應此事辦妥後,再給他謝銀十二兩。軍師說我們罪很大,無法告狀免掉,他有妙計,先把欠租之事放到一邊不提,反告田主霸佔官溪,橫徵‘花紅’,虐待百姓。同時派人向各級衙門控告,以壯聲勢,縣官得知我們已向上控告,自然不敢擅自拘捕審問,到時縣衙奉上命開審此案,我們就是原告,佔據上風。如不審此案,也推遲了時間,欠租這種小事,時間一過,小事化了,這才是萬全之策……”

人才,正是人才啊……話未說完,林炯璧頭戴銀頂,衣冠整整,搖搖擺擺地來到堂前,作揖道:“監生無罪,大人召我有何公幹?”藍知縣抬手道:“聽聞軍師大名,本縣想當面求教。”一旁的鄭之秀大聲呼道:“他是個假監生!監生林廷捷死後,他冒名頂替,曾被告發追問,追補公文,報改除名,縣衙禮房就有案可查。”藍知縣制止道:“真軍師,不論他是否是假監生,且讓他把吳家的事說說。”林炯璧矢口否認:“我從不認識吳傢什麼人!”吳雲鳳勸道:“軍師不必推託,現在妙計不靈了!”

林炯璧故意不認:“我實在不知你們什麼事。”吳雲鳳一旁拆臺揭穿:“此事確是軍師所為,我等鄉間愚民無知,一切都聽軍師的,軍師讓我先送見面禮,我就恭恭敬敬送去銀子三兩五錢,軍師讓我事成之後再送謝銀十二兩,我謹記在心。如今霸海橫抽之計不靈了,軍師您當別有良策,莫讓大夥受連累了。”

避重就輕,反客為主:清代廣東“訟師教唆案”細解

林炯璧還不肯認,公差將查獲的林家桌案的狀稿呈上,翻閱一番,吳雲鳳的狀詞都寫在上面。此外還有他為蕭、姚、林、趙數姓捉刀代筆,以及代人上省告狀的狀子底稿,並開列各當事人的款單,積成卷軸。書吏傳給林炯璧觀看,他這才點頭承認,無言以對,只是不承認款單:“那些人全是親戚,所以代勞,豈敢隨意捏造款單?我又不是長作詞狀的,也沒得錢財,只收了吳家三兩五錢銀子是確有其事。”藍知縣嘆道:“有款單也沒什麼妨礙,只是不宜憑空造作,你且把這事一件件說清楚。”

林炯璧連連叩頭,極力爭辯,藍知縣擺手道:“這些暫放一邊,你這軍師的稱號,始於何時?自己加封的,藉以招來打官司的人?還是大家推舉尊稱的?”林炯壁無奈道:“大家都這麼說,犯生不敢受。”鄭之秀氣勢洶洶:“但觀今天大堂之上,吳家很多人喊他軍師,但他並不推辭。”藍知縣思忖道:“林軍師罪情重大,不是此案可以完結的。先將吳家涉案諸人分別杖脊三十,追繳所搶贓銀、衣服、被帳,與原欠租谷,還給田主,另帶枷示眾兩個月。林軍師先押在大牢,待查明他包攬其它詞訟及接受贓銀確切數字後,再依律懲處。”

當時藍知縣正奉命到省,省裡各位大人打算推薦他調至番禺,因番禺縣事紛繁,很多制度廢弛已久,撫院留藍知縣在番禺視事。藍知縣雖堅決推辭,但未被允許,直到臘月才返回潮陽,不久因彈劾不法官員,反遭彈劾解職。此時林軍師洋洋得意地出了獄,自認以後再也沒人敢揭他的老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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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譯自《鹿洲公案》中【林軍師】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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