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状性肺炎期间我该不该收租户的租金呢?

Z玫


该不该收租的问题主要看业主了:

第一、大部分企业会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做出免租的决定,这也提现了一个企业的社会担当和社会责任。

第二、如果业主属于个人,那也要分情况,如果业主是按揭购买的物业,对业主本人来说,银行并不免租,也面临着还贷的压力,如果业主有钱,免租固然很好,不免也不能道德绑架吧。

第三、收租是作为业主的权利,业主可根据自身情况做出是否收租的决定。

第四、当然鼓励业主免租,这不但能缓解租户的压力,也能反映出在疫情期间大家的团结,有利社会的稳定,更能显得业主的社会担当,也能落一个“好烦的”的名声。

在此,也向在疫情期间做出免租决定的个人和企业表示深深的敬意。


听吾语


问这个问题的一看就不是房东。

我想大多数房东都怕得要死,不收租金自己喝西北风啊。

目前我们这边也只是规定属于国有资本物业的,能够免几天房租。

都知道做生意的难,但是银行没有任何表示,房东也伤不起啊。

我的租客在群里发了类似的东西,我就看了一眼,啥话没说,后来还是准时把房租打过来。


谈笑阁


今年突如其来的疫情,让我们在家过了一个不一样的年,也是受疫情的影响,现在基本上员工都是在家办公,这也是我今年第一次在家过十五。

可是受疫情影响最大的,还是一些中小企业,本来企业就小,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经营,面临很大的危机。

因此各地纷纷出台了一些政策,减免一些中小企业的租金,并有一些优惠的税收政策等,这些都是针对一些中小企业的。

但是随着政策的出台就出现了暗示房东免租、一直拖着不交租金的行为。

那么疫情期间,房东应该免租或者减租吗?又该如何解决免租或者减租的行为呢?

减免租金的政策不是针对所有的大众,国家针对中小型企业出台的政策,是否也对个人房东适用呢?

说实话,个人认为减免房租对房东来说确实不太公平,疫情期间因工作性质原因有的人不能上班,加上各种开支,确实会增加生活负担,给生活带来一定的压力。

但是房东也不都是有钱人,可能他们也就靠着那点房租生活,都是人凭什么让别人来承担你生活的重担。

疫情期间也有房东响应政策主动减免房租的。也有的基于生活压力直接拒绝租客的行为。还有的提出租客和房东各承担一部分,毕竟大家都不容易。也有人提出减免是情分,不减是本分。

根据公平正义原则,需要根据各地的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只是强调一方的利益,往往会导致社会的不和谐。

所以面对疫情,希望大家共度难关。面对疫情,需要多一些理解和温情。


农人影像


您好(✪▽✪)很高兴能回答您的问题,以下是我的一些观点。如果我是房东的话,出于同情,我会退给租户一部分房钱。房东和租户之间属于鱼水关系,谁也离不开谁。如果是做生意的,除非生意特别不好,租户一般轻易不会换地方,所以一旦租了房子,就会至少干个两三年。如果是住宅出租的,工作比较稳定的情况下,也不会总换地方住,所以我觉得,这种困难时期,房东如果能退一部分房钱的话,对租户是巨大的帮助。这次疫情持续时间长,上半年大家基本不会赚到钱,做生意的还要赔钱,房租占比很重,大家都很难受。如果房东真不想退钱的话,于理也可以理解,毕竟合同上没写着同情条款。像我租的商铺,房东人就很好,办事比较爽快,有问题就解决问题。但我是去年一起交的两年房租,我也就没和房东多说。而且我还是从事的旅游行业,今年如果能把房租挣回来,我就满足了。谢谢!


明阳天下老张


我给说一个例子,房东有两套房子自己赚钱买的,租出去一套还贷款用。疫情来了房客要求减免租金房东也心软想减免租金但是现实是残酷的,银行的贷款信息还是准时的通知房东交足本金和利息。你说房租还要不要?房东要养活一家人,房东的公司在疫情期间没有复工,公司发来通知说相应国家政策给每名员工照例准时发工资但是财政赤字太大了以后只能每名员工每月发1500元,这样可以给员工一些补偿。还有一个办法就是现在可以照常发原工资但是疫情好转后公司要裁员,具体情况大家抽签决定。你说这房东如何是好。一个政策出台后不能一刀切,要按照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统筹解决。最后一点就是问题再多也能解决就看你想不想解决,总结:办法永远比问题多。


温柔的杀手28


该不该收租,不是简单是与非的问题。不管是近期媒体争相报道的“中山好房东”,还是全国各地的房地产租赁行业协会的减租倡议,都是秉持“齐心抗疫”的理念,希望房东能主动让步,与租客共度此次危机。因此,很多人认为此次疫情属于“不可抗力”,可以构成免租、减租的合法事由。

具体而言,法律上规定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台风、火山爆发、战争、传染病等。另外,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也发表声明:“受此次疫情影响,不能履行合同的当事人来说,属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因此,将这次新冠肺炎疫情(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定性为“不可抗力”是较为准确的,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之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但这是否意味着承租人可以此要求出租人免租、减租呢?不可一概而论,应当个案分析。

首先,要看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对“不可抗力”的约定,如果双方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了“不可抗力”条款且明确“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瘟疫”、“传染病”等,则可以依据合同约定主张此次疫情构成“不可抗力”事件,按照合同的相关约定处理。

其次,如果合同中没有对约定“不可抗力”条款,则要具体分析:1.对于受政府防疫管控措施影响,必须关闭的营业场所(如电影院、运动场馆、展馆等),疫情是造成原房屋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的直接原因,因此,出租人应当全部或部分减免营业场所停业、空置期间的租金。2.对于政府机关未要求关闭的营业场所(如超市商场、饭店、加油站等),虽然可以开业经营,但是受疫情影响,也导致经营受阻,营业额大不如前,虽然此种情况下出租人并非必须减免租金,但基于法律上的公平原则,承租方可以请求出租方适当减免部分租金,共渡难关。3.对于自住性质的租赁房屋,如果受疫情管控措施影响,而无法返回租住房屋的,可以以“不可抗力”为由请求出租方减免租金,但需提供相应政府机关发布的交通管控通告、“封城”通告等作为不可抗力的证据。4.对于疫情期间不受影响,可以持续正常营业的商家或正常居住的租客,无论自身是否营业或居住,都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正常支付租金,不能以“不可抗力”为由拒付租金,否则可能构成违约。

最后,客观来看,除了上述必须减免租金的情形外,房东是否免租其实取决于其个人意愿,减租是情分,不减也是本分,租客收入减少,而房东又何尝不是面临着房贷压力。疫情当前,没有谁是幸运儿,惟有互相理解,守望相助,方能共克时艰!



黄栋律师


这个涉及到出租方出租的是经营性房屋还是居住性房屋,经营性房屋受疫情影响,政府行为,属于不可抗力,在这段时间内双方应建立在互谅的基础上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可依据合同法不可抗力解除租赁合同。而居住性房屋,在疫情期间不影响居住,就不存在不可抗力影响居住,出租方完全有理由拒绝。


东方万精油


我觉得应该减免一个月房租,国家政策也是在疫情期间鼓励给企业和租户不同程度的减免,为什么是鼓励而不是强制,因为社会之大,还是有个体差异的不能一概而论。像集体物业的出租方如市区级、镇级的,政府就可以根据国家政策进行干预减免房租,但像个人出租方还是要看个人的意愿,因为你也不知道他的房子是贷款购买的需不需要还房贷,如果是贷款购买的,那不是对他的生活产出了影响。所以这个情况还是要看情况而论,不过最近也看到有更多地方的房东都有减免房租,这是好事,他能体谅到租客的不容易,也被有些网友称之为“中国好房东”。没有减免房租的朋友也不要生气😠,因为每个人有每个人的难处,不减免是本分,减免是情分。大家调整好心态,面对疫情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加油💪💪💪


呵护眼睛防控近视


法理上,作为房东,收取房租无可厚非,但是从情理上来看,此次疫情确实给我们任何一个人都造成了或大或小的损失,企业因为停产,承受着巨大的经济损失,个人也因为企业停工而面临着经济来源的断流,确实谁过的都不容易。

作为房东,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以及租客的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收取房租。如果减免房租,对房东本人来说,并没有伤筋动骨的影响的话,建议还是适当减或者免部分房租,站在高尚的制高点,毕竟国家有难,匹夫有责嘛,祖国妈妈比我们个人的损失大了去了,我们就当为抗击疫情做了点微薄的贡献,何况这样也能赢的租客的感激。

拙见。


第九街人


疫情从12月份发生到现在也差不多近两个月了,中间跨了一个春节假期,但是离春节也过去近一个月了,复工潮也陆续开始,尽管如此但仍然有很多地方在限制外来人口的返回,很多小区也在限制非本地居民进入,所以地导致了很多人明明租了房子,却被限制返回入住。 这种被限制返回入住的小区,房子空置超过了半个月甚至2/3时间,确实很多人也都有一个疑问,还要不要交整月的房租呢? 据近日南方都市报一篇报道,近日,租住在广州市白云区的孔先生表示,受疫情影响,村中限制外来人员出行,由于自己就职的公司直到2月20日仍未确定复工时间,也无法开具复工证明入村。他至今没有返村居住。租房空置了20天,在这种情况下,租客向房东提出减免租金是否合理? 租客孔先生委屈地表示,自己20天没住在租房里,不是我主观上故意不回来,而是因为疫情城中村限制,这个损失应由租客全部承担吗? 疫情发生后,在1月30日,广州市房地产租赁协会发布“致全市业主(房东)的减租倡议书”,建议广州房东对受疫情影响最大的2月实行免租一个月,3月、4月两个月实行租金减半举措。 虽然只是一个倡议书,但也引发了网络上极大的争议。 那么到底应该如何呢?关键时候还是看看专业人士的说法。 据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律师梁宇鸿对此表示,对于减免房租与否,关键要看房东和租客所签订的租房合同中,有没有约定当出现疫情这一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可以减免租金的条款。如果合同有约定,则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没有约定,那么租客无法依据合同来减免租金。 也就是说,目前为止,也只是仅有一个房地产协会的倡议,并不是政府颁布的政策要求。而应不应该减免房租,关键还是看双方之间的合同条款有没有涉及。 所以,无论是广州白云区这位被所租住城中村限制入住的孔先生,还是财爷朋友这位没有任何理由就是纯粹借机不交房租的租客,交还是不交房租?交整月还是折减房租?都应该各自回去翻翻自己当初的租赁合同,用合同来决定。 疫情影响甚大,全国人民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租客希望减免房租以弥补疫情期间工作收入上的损失,房东也要还房贷,谁都不容易。如果双方能友好协商,对免除或是减少租金能达成一致,这是人情方向的处理方式。

最后我还是那句话,在社会上人家帮你是情分,不帮你是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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