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会吃饭点的鱼身上有活虫,老板:不退不换,下次来了可以免费送一条,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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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活虫显然不是加工时(除非是纯生、新鲜蔬菜凉拌)的问题,不好确定是上菜环节还是食用过程出了问题,也就是没有证据证明是饭店的过错。当然,饭店有保证就餐环境卫生的义务。但那是卫生监督部门的事,扯不清。

如果服务员说,活虫子是顾客放进去的呢?去法院也说不清。

有活虫的菜就不要吃了,不卫生;各退一步,算了 。老板说下次补偿,是做了让步。(图片来源于网络)



不得不想象


当然不合理,明显的鱼有问题,必须退了,下次还指不定啥时候去呢,换了人谁还记着你这码子事啊,当时都不换,还指望哪门子下次啊,明显的敷衍,如果不处理,出门就打电话给当地的工商部门举报。

我有一次吃饭,哪个菜系就不说了,要了一盘焦溜肋排,但是上菜的时候,居然全是炖骨头的那种大骨头,而且基本上没有多少肉,我就把服务员叫过来了,后来服务员说没有上错就是这样的,我第一次见到肋排长成了大棒骨的样子,真是叫我长了见识。

我不妥协,我点的菜是一盘焦溜排骨,不是炖骨头,价位差很多的好吗,而且我是美网上团购的代金券,如果店家不给我说法,我就拍照传上去,差评一定给他写一大溜,后来没办法,主厨过来了,说是因为没有肋排了,所以就替换了一下,这个菜免单了,人家既然这样说了,我也不好再追究下去了。

上到第三个菜丸子汤的时候,里面居然有很长的两根红色的线,我让服务员好好看了半天,才分析出来这个是虾须,服务员居然还说,不影响食用。气的我,去你的吧,我才不愿意呢,做饭连锅都不刷,指不定还多不靠谱呢,必须给我一个解决方法,无奈可怜的主厨又出来了,最后在只好全部免单了,这家饭店做饭不刷锅的习惯我是看出来了,短时间内我是没有兴趣在光顾了,不过由于店家的处理方法还算是比较合理的,所以我也没有在亲戚朋友中间渲染,传播这件事情。

所以说题主所遇到的事情,并不是店家想真诚的解决问题的方法,店家的态度可谓是特别敷衍了,我们去消费了,合法的权益一定要有个保障,如果店家执意如此,又不好起冲突的话,默默的拍个照,出门就打电话举报,最起码得让他们对食品安全有点敬畏之心。


一笔伊人


去年吧,我的一个亲戚结婚,我们去吃酒席,是在一间小店里请客。那家店由于小,也不是经常做这种酒席吧!

等菜上桌,大家吃的时候,才发现其中一道菜有异味,味道也不太大,但是都不约而同的没再去吃这道菜。

由于是吃酒席,做客人的也不好去评理,就感觉给主人家,找不痛快一样。

饭吃到一半,一个厨师也是主家亲戚,就告诉了主人家,并且直接找到小店,让小店另外做了一道菜,了结了这件事情。

所以说,老板这样的做法其实并不妥当,因小失大,自毁门路。

遇到这样的老板,也是没谁了,而且也自能自认倒霉,也别指望下次少条鱼钱。因为这次都不退不换,就能说明他的人品不太好。

再说下次还来,谁敢再吃呀!相信这次都没吃饱吧!而且也吃不下去了吧!


茶香浓浓abc


十分不合理。

笔者查看了相关报道,事情大概是这样的,事情发生在四川成都,周末张先生和同事聚餐,在美团上团购了烤鱼等菜品,张先生了同事开始吃的津津有味,后来发现鱼尾有活虫在动,找到负责人沟通协商,张先生要求换一条或者这条鱼免单,负责人坚称鱼已经吃了,不退不换,如果下次来,可以免费再送一条。

更换菜品或者要求免单是合理合法的

食品安全目前在国家都是放在首位的,食品卫生也是每个商家的底线,在一条烤鱼上出现活虫不是小事,消费者要求更换或者免得可是合理要求。

从生意经角度来说,应该想尽办法满足客户要求,何况自己提供的菜品真的出了问题,一条鱼也值不了多少钱,这次满意了,以后消费者可能还会再来,如果处置不当,可能流失很多客户。

从法律角度讲,烤鱼店已经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食品安全法》已经明确了商家责任,消费者可以要求赔偿损失,还可以向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笔者想说,但是面对消费者投诉一定要正视,即使负责人可能是打工的,这涉及到一个商家的信誉和名誉问题。


妥善处理纠纷是一门艺术,否则因小失大

客观的说,消费者是比较理性和讲道理的,没有提出索赔,只是要求商家合理弥补措施。

但商家给出的答复是下次再免单,仔细品味这未免有些戏谑的味道,正常人认为这次吃到虫子不开心,下次还会来吗?或者商家潜台词是,下次不来就不用赔了,爱来不来,活该?

如果消费者是个较真的人,向食药监、工商局部门反映,再拨打12315给消协,那么这家店以后还能正常开吗?结果很简单,要么关店整改,要么被行政处罚。

如果消费者当场闹个天翻地覆,其他客人肯定受到影响,当天营业肯定受影响,谁在报个警做个调查,生意肯定没法正常下去了。

笔者想说,和气生财,念好生意经很重要,看见别人红红火火挣钱,背后都是有原因的。

店大莫欺客,尊重消费者

其实生活当中像这样的商家做法很多,有些店大欺客嫌疑,也对消费者缺乏起码尊重。像在理发店和健身房办卡,网上买东西等等都会遇到这种情况,又如前段时间沸沸扬扬的奔驰女事件。

笔者认为,商家面对消费者,不要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老实人是不能欺负的,否则终将酿成苦果。


本期话题(第十七期)就聊到这里,欢迎您评论,认同笔者观点请关注“平民正义联盟”



民间那些事儿


这样做事是不合理的,以后也没准不上你那吃饭去了,凭什么不退?不能听他这么说,就得把钱退了,谁敢上你那吃去了?,万一你要报复你,往里头吐口水,怎么办?我听干餐饮的人说,菜出现了问题,找服务务员退,有的服务员没素质,换的时候服务员就往菜里吐口水,所以尽量不跟服务员吵架,有一次别人请客,到一个有名的饭店吃饭,上了一条清蒸鱼,是条活鱼,他让我们看了,做得了特别小,像半条,后来我们跟他说不像那条鱼,经理就把钱退给了我们,从那以后就不敢让那吃饭了,饭店这么做,是自己砸自己饭碗,没人上你那吃饭你挣什么钱?


淑敏1955


十分合理。

你跟一个快要倒闭的饭店,计较什么呢。

难道免费教会他人生道理,最后成为这个饭店的忠实客户,不断的送钱给他,是你期望的吗?

遇到这种事情,大喊几嗓子,让其他客人听到,结账后,转身就走,即可啦。

计较没用的事情,不必浪费力气计较。

别为了一条鱼,一个饭店的兴衰,打扰自己开心的聚会。


尘缘未了话江湖


我琢磨了下,如果遭遇此事,我可能会拍照留证先,然后退单,反正也没动那道菜。不过烹调过的鱼有活虫可排余生产环节,必竟虫虫比不上孙先生可爱可耐高温。如果是上菜时临时闻香飞来的,可以理解,但某人也不愿意和虫虫分甘同味,只能拍照后,请店家来辩论。如果好沟通就退单,如果不好沟通就出店发盆友圈,对着店名画圈圈,反正会告诉认识的盆友不要去虫店。

大抵就这样吧,必竟俺们也没遇过菜中活虫。


小六儿的亲娘


不合理,因该打电话通知媒体和卫生部门,食药检部门到场处理,所有参加聚会人去医院做全身体检。要求十倍赔偿和精神损失费,误工费,体检费。共十万元,不给可以起诉他。




刺客19971214


你觉得合理他就合理,你觉着不合理他就不合理,遇到这个问题你是消费者,你有维权,老板这样的解决是解决了,但好像你又被他牵着鼻子走了,促使你二次消费,你二次消费才能有这免费赠鱼,如果不去就没有了,这次不也亏了,所以这就看你如果想了,满意这样解决方法吗?


自由飞翔沧海一声笑


在饭店吃饭,吃鱼,鱼身上有活虫,看着都恶心死了,你还敢第=次去老板的饭店去吃吗?躲都来不及。病从口入,不卫生都不行,还看到有活虫。_定是要退单的,还应该罚他,不许让这种老板干下去,知错不该的老板,你们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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