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會吃飯點的魚身上有活蟲,老闆:不退不換,下次來了可以免費送一條,合理嗎?

蓮花時尚街拍


有活蟲顯然不是加工時(除非是純生、新鮮蔬菜涼拌)的問題,不好確定是上菜環節還是食用過程出了問題,也就是沒有證據證明是飯店的過錯。當然,飯店有保證就餐環境衛生的義務。但那是衛生監督部門的事,扯不清。

如果服務員說,活蟲子是顧客放進去的呢?去法院也說不清。

有活蟲的菜就不要吃了,不衛生;各退一步,算了 。老闆說下次補償,是做了讓步。(圖片來源於網絡)



不得不想象


當然不合理,明顯的魚有問題,必須退了,下次還指不定啥時候去呢,換了人誰還記著你這碼子事啊,當時都不換,還指望哪門子下次啊,明顯的敷衍,如果不處理,出門就打電話給當地的工商部門舉報。

我有一次吃飯,哪個菜系就不說了,要了一盤焦溜肋排,但是上菜的時候,居然全是燉骨頭的那種大骨頭,而且基本上沒有多少肉,我就把服務員叫過來了,後來服務員說沒有上錯就是這樣的,我第一次見到肋排長成了大棒骨的樣子,真是叫我長了見識。

我不妥協,我點的菜是一盤焦溜排骨,不是燉骨頭,價位差很多的好嗎,而且我是美網上團購的代金券,如果店家不給我說法,我就拍照傳上去,差評一定給他寫一大溜,後來沒辦法,主廚過來了,說是因為沒有肋排了,所以就替換了一下,這個菜免單了,人家既然這樣說了,我也不好再追究下去了。

上到第三個菜丸子湯的時候,裡面居然有很長的兩根紅色的線,我讓服務員好好看了半天,才分析出來這個是蝦鬚,服務員居然還說,不影響食用。氣的我,去你的吧,我才不願意呢,做飯連鍋都不刷,指不定還多不靠譜呢,必須給我一個解決方法,無奈可憐的主廚又出來了,最後在只好全部免單了,這家飯店做飯不刷鍋的習慣我是看出來了,短時間內我是沒有興趣在光顧了,不過由於店家的處理方法還算是比較合理的,所以我也沒有在親戚朋友中間渲染,傳播這件事情。

所以說題主所遇到的事情,並不是店家想真誠的解決問題的方法,店家的態度可謂是特別敷衍了,我們去消費了,合法的權益一定要有個保障,如果店家執意如此,又不好起衝突的話,默默的拍個照,出門就打電話舉報,最起碼得讓他們對食品安全有點敬畏之心。


一筆伊人


去年吧,我的一個親戚結婚,我們去吃酒席,是在一間小店裡請客。那家店由於小,也不是經常做這種酒席吧!

等菜上桌,大家吃的時候,才發現其中一道菜有異味,味道也不太大,但是都不約而同的沒再去吃這道菜。

由於是吃酒席,做客人的也不好去評理,就感覺給主人家,找不痛快一樣。

飯吃到一半,一個廚師也是主家親戚,就告訴了主人家,並且直接找到小店,讓小店另外做了一道菜,了結了這件事情。

所以說,老闆這樣的做法其實並不妥當,因小失大,自毀門路。

遇到這樣的老闆,也是沒誰了,而且也自能自認倒黴,也別指望下次少條魚錢。因為這次都不退不換,就能說明他的人品不太好。

再說下次還來,誰敢再吃呀!相信這次都沒吃飽吧!而且也吃不下去了吧!


茶香濃濃abc


十分不合理。

筆者查看了相關報道,事情大概是這樣的,事情發生在四川成都,週末張先生和同事聚餐,在美團上團購了烤魚等菜品,張先生了同事開始吃的津津有味,後來發現魚尾有活蟲在動,找到負責人溝通協商,張先生要求換一條或者這條魚免單,負責人堅稱魚已經吃了,不退不換,如果下次來,可以免費再送一條。

更換菜品或者要求免單是合理合法的

食品安全目前在國家都是放在首位的,食品衛生也是每個商家的底線,在一條烤魚上出現活蟲不是小事,消費者要求更換或者免得可是合理要求。

從生意經角度來說,應該想盡辦法滿足客戶要求,何況自己提供的菜品真的出了問題,一條魚也值不了多少錢,這次滿意了,以後消費者可能還會再來,如果處置不當,可能流失很多客戶。

從法律角度講,烤魚店已經侵犯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食品安全法》已經明確了商家責任,消費者可以要求賠償損失,還可以向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一千元的,為一千元。

筆者想說,但是面對消費者投訴一定要正視,即使負責人可能是打工的,這涉及到一個商家的信譽和名譽問題。


妥善處理糾紛是一門藝術,否則因小失大

客觀的說,消費者是比較理性和講道理的,沒有提出索賠,只是要求商家合理彌補措施。

但商家給出的答覆是下次再免單,仔細品味這未免有些戲謔的味道,正常人認為這次吃到蟲子不開心,下次還會來嗎?或者商家潛臺詞是,下次不來就不用賠了,愛來不來,活該?

如果消費者是個較真的人,向食藥監、工商局部門反映,再撥打12315給消協,那麼這家店以後還能正常開嗎?結果很簡單,要麼關店整改,要麼被行政處罰。

如果消費者當場鬧個天翻地覆,其他客人肯定受到影響,當天營業肯定受影響,誰在報個警做個調查,生意肯定沒法正常下去了。

筆者想說,和氣生財,念好生意經很重要,看見別人紅紅火火掙錢,背後都是有原因的。

店大莫欺客,尊重消費者

其實生活當中像這樣的商家做法很多,有些店大欺客嫌疑,也對消費者缺乏起碼尊重。像在理髮店和健身房辦卡,網上買東西等等都會遇到這種情況,又如前段時間沸沸揚揚的奔馳女事件。

筆者認為,商家面對消費者,不要大鬧大解決,小鬧小解決,不鬧不解決,老實人是不能欺負的,否則終將釀成苦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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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那些事兒


這樣做事是不合理的,以後也沒準不上你那吃飯去了,憑什麼不退?不能聽他這麼說,就得把錢退了,誰敢上你那吃去了?,萬一你要報復你,往裡頭吐口水,怎麼辦?我聽幹餐飲的人說,菜出現了問題,找服務務員退,有的服務員沒素質,換的時候服務員就往菜裡吐口水,所以儘量不跟服務員吵架,有一次別人請客,到一個有名的飯店吃飯,上了一條清蒸魚,是條活魚,他讓我們看了,做得了特別小,像半條,後來我們跟他說不像那條魚,經理就把錢退給了我們,從那以後就不敢讓那吃飯了,飯店這麼做,是自己砸自己飯碗,沒人上你那吃飯你掙什麼錢?


淑敏1955


十分合理。

你跟一個快要倒閉的飯店,計較什麼呢。

難道免費教會他人生道理,最後成為這個飯店的忠實客戶,不斷的送錢給他,是你期望的嗎?

遇到這種事情,大喊幾嗓子,讓其他客人聽到,結賬後,轉身就走,即可啦。

計較沒用的事情,不必浪費力氣計較。

別為了一條魚,一個飯店的興衰,打擾自己開心的聚會。


塵緣未了話江湖


我琢磨了下,如果遭遇此事,我可能會拍照留證先,然後退單,反正也沒動那道菜。不過烹調過的魚有活蟲可排餘生產環節,必竟蟲蟲比不上孫先生可愛可耐高溫。如果是上菜時臨時聞香飛來的,可以理解,但某人也不願意和蟲蟲分甘同味,只能拍照後,請店家來辯論。如果好溝通就退單,如果不好溝通就出店發盆友圈,對著店名畫圈圈,反正會告訴認識的盆友不要去蟲店。

大抵就這樣吧,必竟俺們也沒遇過菜中活蟲。


小六兒的親孃


不合理,因該打電話通知媒體和衛生部門,食藥檢部門到場處理,所有參加聚會人去醫院做全身體檢。要求十倍賠償和精神損失費,誤工費,體檢費。共十萬元,不給可以起訴他。




刺客19971214


你覺得合理他就合理,你覺著不合理他就不合理,遇到這個問題你是消費者,你有維權,老闆這樣的解決是解決了,但好像你又被他牽著鼻子走了,促使你二次消費,你二次消費才能有這免費贈魚,如果不去就沒有了,這次不也虧了,所以這就看你如果想了,滿意這樣解決方法嗎?


自由飛翔滄海一聲笑


在飯店吃飯,吃魚,魚身上有活蟲,看著都噁心死了,你還敢第=次去老闆的飯店去吃嗎?躲都來不及。病從口入,不衛生都不行,還看到有活蟲。_定是要退單的,還應該罰他,不許讓這種老闆幹下去,知錯不該的老闆,你們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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