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8 銀行存錢,3萬元,回來才發現寫成3000,怎麼辦?還能要回來嗎?

理財迦


先說答案,不要相信什麼“離櫃概不負責”的邏輯,只要你說的是真的,肯定能要回來!


我們到銀行存款的時候,櫃檯上往往會標著一個提示,“現金當面點清,離櫃概不負責蓋。”

這個提示被大家廣為詬病,認為銀行的做法有點太生硬,有人在銀行取錢時,櫃員不小心多給了,也以這個提示為標準,拒絕把多給的錢還銀行。

比如浙江秦女士到銀行取錢,銀行多給了她2000元,銀行索要的時候她拒絕了,最終銀行告上法庭,秦女士敗訴。

那麼事情反過來,我們到銀行存款,明明存的是3萬元,結果回來一看,存單上寫的是3000元,這錢還能找回來嗎?

一切判斷都要基於事實,只要題目中說的情況是真實的,錢就可以找回來,並不會因為離開櫃檯了,銀行就不認賬了。

如果出現這種情況,儲戶可以拿著身份證明和存單,找銀行說明情況,正常情況下,銀行應該也能夠發現問題,因為他們每天都要進行資金清點,這種情況必然會導致長款。

如果雙方都認可了這個問題,不存在糾紛,那就比較好辦,銀行會進行更正。

如果銀行沒有發現長款,這種情況就比較麻煩了,儲戶可以申請銀行提供相關記錄,包括存款時的資料,以及錄音錄像等證明,只要這些材料能夠說明問題,銀行也是認賬的。

最麻煩的事情就是,銀行提供的信息不足以證明你說的問題,或者銀行的錄音錄像存在不清晰的情況,又沒有其他證據可以支持,這就很難說清楚了。

如果遇到類似問題,銀行不能解決的情況下,儲戶可以向銀保監會進行投訴,有銀保監會協調銀行處理,這樣的效果會更好一些。


互金直通車


這個事情我做櫃員的時候幹過,不過不是把30000存成了3000,而是把3000 存成了30000。快下班交賬時發現的,差了27000,第一時間查看交易流水,調監控,鎖定了錯誤的那筆業務後,查找了客戶電話。但是客戶即使趕來也已經下班了,運鈔車早就走了。所以我自己湊了27000先把短款補上了,第二天一上午都坐立不安,好在客戶也通情達理,中午吃過飯趕過來了,把存單銷戶後重新存了3000,感動的都快哭出來了。.

看客戶七十多歲了,打電話說明情況後沒有為難我,主管讓我給客戶買了一條玉溪,來回打的錢報銷,現在想想幹銀行櫃員真不容易。

你這種情況和我恰恰相反,表面上看你處於被動地位,但是不要擔心,銀行也是有規章制度的,沒有人敢貪汙非法佔有你的27000元,除非整個銀行從櫃員到行長都不想幹了。你有以下幾種方法維護自己的權益:

調取業務申請書

如果是定期存款,你是要寫業務憑證的,上面要素有:你的姓名、身份證號、手機號、存款金額、種類、期限、存取方式等,你寫的3萬塊的話,業務人員存成3000,他自己在銀行後督部門的檢查中都過不去,發現差錯肯定要找你的。

調取銀行監控

銀行監控一般會保存30天或者更久,當然不會讓你自己親自去查看監控。你可以將情況跟銀行負責人說明清楚,由主管人員或者經辦櫃員自己核實清楚後就會依照規定將長款返還給你。

查看驗鈔機記錄和監控

3000塊和30000塊差別不是一點半點,前者驗鈔機一次性就過去了,後者至少要數三紮一萬的,很明顯。另外,驗鈔機顯示屏也會顯示數鈔時的數字,驗鈔機有存儲卡,會記錄冠字號碼,也是一種證據。

正常情況下,銀行工作人員盤庫後這種錯誤屬於低級業務差錯,很容易就能找到錯誤所在,會第一時間聯繫你。因為即使是長款,錢也落不到他自己的口袋裡,銀行操作間是全死角的高清監控,一旦發現員工將尾箱內的現金私自裝入腰包違法銀行規定不說,那是違法的,工作都保不住。

另外,在銀行日終交賬盤庫時,是實行雙人互點盤庫,別人點你的錢,誰也不會發現長款27000這麼多幫你隱瞞,所以銀行不會扣下你的錢不承認的,放心吧。

如果、萬一真的有不守職業道德,不顧法律風險的工作人員這樣幹了,你可以向上級主管部門投訴、向人行投訴、或者直接報警。


財經札記



存款3萬,被誤操作存入3000,概率很小,但現實中確實是很難避免的。然而,在銀行內部控制制度不斷嚴格的今天,即使發生少存,儲戶也不要過於擔心,只要及時和銀行聯繫溝通,是不會受到任何損失的。

首先,我們可以大致瞭解一下銀行對於類似事件的風險是如何控制的。在日常收付工作中,銀行最擔心兩件事,一是櫃員對外多付款,造成本人或單位經濟損失,俗稱短款;二是櫃員多收款少入賬,監守自盜,造成儲戶經濟損失,以及銀行聲譽風險,俗稱長款。二者都是銀行忌憚的,也算是櫃檯收付工作中的常規風險。如何防範呢?有兩個措施,一是在營業期間實行“碰賬”制,即由櫃員在營業中途對自己的現金收支結餘與實際庫存現金核對是否相符,並由主管確認;二是營業終了時的扎帳制,即再次將全天收支結餘與庫存實物現金相核對,也必須由主管核對後才能封包入箱,交由金庫保管。內控嚴格的銀行,有的一天至少“三碰”,是很容易及時發現問題的。

因此,在一般情況下,當儲戶發現自己的錢少存了時,這時應該銀行也發現了問題,而且很可能早於儲戶知道,只是可能暫時不知道這筆多餘的錢是誰的。如果情況樂觀,銀行會及時電話聯繫儲戶,到銀行核實退款。如果儲戶沒有得到通知,完全可以攜帶辦理業務的有關資料手續以及本人身份證前往銀行申請核實退款。



銀行會不會賴賬?不可能,也沒有賴賬的條件。如今的金融科技已經很發達,在整個營業期間,都有全方位高清監控。具體來說,不僅儲戶的整個業務辦理流程都有高清音頻和視頻錄像,而且櫃員的整個操作流程都處於監控之中,嚴格到什麼程度?至少有一個監控探頭專門對準櫃員,包括點鈔機上的數字都可以清晰可見。這些音頻視頻資料,按照規定至少保存3個月,而且還有儲戶簽字確認的紙質憑證。這些都是證據,銀行不可能賴賬,但儲戶也別想欺詐,對雙方都是一種約束。一旦雙方調解不成,最終都會走法律程序,由證據說話。

所以,無論是儲戶在存款還是取款中發現有差錯,也無論是櫃檯還是ATM辦理業務,都不用擔心銀行賴賬,即使當天沒有發現,只要在3個月內發現問題,攜帶相關手續及本人身份證件,都可以向銀行申訴,一般都可以得到圓滿解決。


龍門山財經


如果發現存款金額有誤,3萬元變成了3000元,也不用太多擔心,帶齊身份證件、相關憑證,去辦理存款的銀行網點,說明情況即可,銀行會第一時間進行內部核查,資金是不會產生任何損失的!

銀行櫃檯存款,出現錯誤的可能性比較小,即便是出現錯誤,也能及時糾正的

要知道,銀行櫃員,每年要處理若干個存、取款業務,雖說經驗豐富,但並不能排除出錯的可能性。比如說,將儲戶3萬元存款,少輸入一個“0”,導致存款金額變成了3000元。而如果儲戶在受到回執單後,也未細看(很多儲戶都這樣),就可能會導致錯誤,形成誤解,甚至糾紛!


不過,雖然存款金額由3萬元變成了3000元,但多餘的資金(2.7萬元),依舊還是在銀行的,只不過是銀行櫃檯現金與系統金額不符罷了,產生了長短款。

如果儲戶未及時發現問題,一般來說,短則半天、長則一天,銀行在交接班(或下班前)都會進行復核盤點,一旦發現長短款,就會一筆筆查看流水,直至找到產生錯誤的原因,並及時聯繫儲戶進行溝通處理的!

如果儲戶回家後發現銀行存款金額有誤,此時該怎麼辦

  1. 攜帶身份證件、存款憑證,到銀行網點,說明相關情況,並最好能指出具體辦理存款的櫃檯!一般情況下,銀行都會進行內部核查的。一旦發現錯誤,就會及時糾正,避免客戶資金產生任何損失的!

  2. 如果銀行推諉、不予受理,亦或者工作人員態度惡劣的話,那麼沒啥好說的!先報警,等待警察來處理;然後直接打銀行客服投訴即可!如果對銀行處理投訴不滿意,可向當地銀監會再次投訴的!

總之,一旦發現存款錯誤,第一時間去銀行網點溝通處理即可,銀行是不可能少你錢的!如果,對於銀行處理過程不滿意,就選擇進行投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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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者思


銀行櫃面的存取款操作均為櫃員的人工操作,是人總是會有犯錯誤的時候,所以說存3萬元發現存單或者存摺寫為3000元;或者存3000元,發現存單存摺寫為3萬元的狀況在現實中並不少見,因此無需過於擔心,只要錯了,銀行會給你改正過來了。

處置方式

發現錯誤後,你應該第一時間趕回辦理的銀行網點,並說明相關的事項,銀行工作人員會通過盤庫(核對系統的體現的金額與尾箱的金額是否一樣),來判斷是否賬目出錯,只要確實是錯誤,那麼銀行就會給你補存進去。

至於說銀行會不會想著把你這27000元給黑了,我認為完全是杞人憂天,先不說2.7萬元,數量龐大,接近3把,短時間內,櫃員也無從儲藏,就說說銀行的高清攝像頭以及擴聲器的語音記錄,都可以證明你確實存的事3萬元,而不是3000元;此外還可以通過查詢點鈔機的驗鈔記錄(目前新版的點鈔機都可以記錄每天點鈔的筆數、每筆的具體張數等),有太多的驗證方式可以證明你在銀行裡存了3萬元,故而不用擔心拿不回來。

其實對於失誤,銀行人更怕的是多存了。對於少存,因涉及到客戶的利益,一般無論是銀行自身發現還是客戶先發現,客戶都會配合銀行儘快進行處置;但如果是多存了,這個難度就大了,沒有涉及到客戶的利益,很多客戶都是愛理不理的,這時候為了讓客戶儘快配合辦理,除了自掏腰包報銷來回車費之外,往往都要給予贈送個禮品,比如買條煙或者送瓶酒之類的,否則難以撼動部分心如磐石的客戶。故而對於多存了,櫃員每次都如同掉入無底深淵,碰到個能夠配合的客戶,簡直是如沐甘霖。

總結

只要是存款錯誤的,那麼無需擔心,特別是你這種大額錯誤的,絕對可以一分不少的要回來,而且即使你自己沒有發現,銀行工作人員在當天自身的盤庫中,也會發現錯誤,主動聯繫你(賬務不平,是不會日結的),所以你就安心吧。


鯉行者


答案是肯定的,可以要回來。

雖然我們去銀行辦業務經常會看到 “離櫃概不負責” 這樣的提示標語,意思是現金和其它相關業務要在櫃檯核實確認清楚,離開了櫃檯才發現諸如金額不對之類的差錯糾紛,銀行不予負責。

從法律角度說,像銀行這樣單方面免除自己的責任的條款,無倫是過去還是現在,都是沒有法律效力的。

無倫是客戶操作失誤多給了錢給銀行,還是銀行操作失誤多給了錢給顧客,另一方都構成不當得利。法律不看銀行標語,看的是證據,只要一方有證據證明失誤,對方有返還義務。

現在監控已經很發達,數據系統也非常健全,如果真的有失誤,很容易查出來的。三萬塊錢厚厚一大摞跟三千塊差別是很明顯的,一調監控便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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