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長汀楊某成違反森林法規,擅自在自留山採伐林木,被判刑,並處罰金

“判決如下!”2月28日上午10時30分,隨著一聲清脆的法槌聲,一場特別的法庭開庭宣判在福建省長汀縣紅山鄉臘溪村村委會進行。


長汀楊某成違反森林法規,擅自在自留山採伐林木,被判刑,並處罰金

長汀楊某成違反森林法規,擅自在自留山採伐林木,被判刑,並處罰金

長汀楊某成違反森林法規,擅自在自留山採伐林木,被判刑,並處罰金

紅山鄉臘溪村村委會


案情速遞

2016年至2017年期間,被告人楊某成因自家建設新房子需要,未經林業主管部門審批,擅自攜帶單手鋸和柴刀,在自家自留山上濫伐林木277株,折立木材積21.814立方米,2018年8月主動到長汀縣公安局森林分局投案。

2020年1月14日公訴機關向法院提起公訴,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楊某成違反森林法規,擅自在自留山採伐林木,其行為已構成濫伐林木罪。鑑於揚某成主動投案並年事已高且患有疾病,法庭當庭作出宣判,判處楊某成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五千元,依法沒收非法所得。


庭審現場

紅山鄉地處長汀縣最偏遠的一個鄉鎮,從縣城驅車二個多小時才能達到,考慮到被告人年滿 75週歲,且身患高血壓及耳部聽力殘疾,加上疫情期間,為減少病毒感染風險,法庭決定巡迴審理此案。庭審過程審判員、人民陪審員、書記員、公訴人、當事人全程佩戴口罩。同時,與當地衛生部門溝通,由鄉衛生院派出兩名醫務人員到審判現場,做好場地消毒、庭審人員體溫測量及照顧被告人等工作,確保了被告人不因突發疾病造成人身安全等問題發生。此次巡迴審判既彰顯了法律的尊嚴,又突顯了法院的人文關懷,使情、理、法做到有機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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