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法官姐姐的特别关爱

“感谢法官姐姐,感谢你们对我的关心和帮助,让我深刻认识到自己当初冲动行为的严重性,我现在按时报到,按时参加学习,想多学点知识,将来可以找个好工作....."近日,涪城法院刑事审判法官在电话回访中听到了小松(化名)这样回答后,脸上露出了笑容。

2020年,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打乱了人们的生活节奏,全国人民风雨同舟,共克时艰,积极投身于疫情防控阻击战,涪城法院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也丝毫没有放松对未成年人的关心与关爱。

涪城法院坚持特殊、优先保护原则,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进一步做好关爱未成年人工作,关注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电话回访温暖迷途少年

2019年,被告人小松(化名)因一起琐事与被害人王某发生纠纷,在双方发生口角过程中,小松用砖头将王某砸伤,后检察机关以小松犯故意伤害罪向涪城法院提起公诉。

涪城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了解到,小松的母亲在2008年地震中去世,后一直跟随父亲生活,父亲因平时工作太忙,对小松管教不够,加之小松读书较少,法律意识淡薄,才导致本案的发生。

考虑到小松年龄17周岁,系未成人,无犯罪前科,且小松与本案被害人王某就民事部分达成赔偿协议,遂法院判决被告人小松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

女神节|法官姐姐的特别关爱

疫情发生后,考虑到小松正处于缓刑考验期间,实地开展回访帮教难度较大,于是,未成年人刑事审判法官及时电话联系小松本人,了解接受帮教工作情况,教育他要戒骄戒躁,多学知识,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同时提醒他认真做好疫情防控,确保身体健康。

“坝坝法庭”助力未成年权益保障

阳阳(化名)的父母在其三岁时协议离婚,阳阳跟随母亲生活,其父亲按月支付一定抚养费用。在履行一段时间后,阳阳的父亲总以各种理由拖延支付抚养费用长达5年之久。眼看阳阳一天天长大,其教育、生活等费用支出也越来越多,阳阳的母亲一个人抚养压力也越来越大。

遂阳阳的母亲以阳阳名义一纸诉状将阳阳的父亲告上法庭,要求其支付5年来的抚养费用,并按月支付以后的抚养费。

疫情发生后,为降低病毒交叉感风险,涪城法院结合自身案件量大的实际,采取“坝坝法庭”方式将案件庭审搬移到场地开阔,空气流动较好的室外,在征得双方当事人意愿后如期进行庭审。

女神节|法官姐姐的特别关爱

考虑到阳阳起诉抚养费一案关系到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涪城法院家事审判法官希望该案能够快速审结,遂在征得双方当事人意愿后,及时安排“坝坝法庭”采取室外开庭,当庭判决阳阳的父亲支付阳阳5年来的抚养费,并从2020年3月起,按月支付阳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疫情当前,涪城法院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决策部署,科学应对、精准施策,在从严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继续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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