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8 農村土地承包又增加了30年,為什麼確權證只寫到2024年?2024年後會變嗎?

悠悠歲月76178774


在第二輪土地承包時,全國各地開始的時間並不是統一的,大部分都是從1993年開始,也有的是從1994年開始,最遲的則是在1999年開始的,也就是說第二輪土地承包開始的時間段是在1993-1999年之間。

按照承包期30年計算,1993年開始第二輪土地承包的,到2023年會期滿,以此類推,1999年開始的,到2029年期滿。

而土地確權頒證就是以第二輪土地承包期限為準,所以你土地確權登記證上寫到2024年,就是你第二輪土地承包的到期時間,開始時間則為1994年,符合邏輯,是正確的。

農村土地承包又增加30年,指的是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後再延長30年,並且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後應堅持延包原則,不得將承包地打亂重分。

以你為例,你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時間是在2024年,再延長30年,就是2054年。換句話說,你現在承包了多少土地,從現在到2054年的這段時間內,還是多少的土地,在這段時間內,發包方不得收你的承包地。

你現在領取的土地確權登記證,在新的承包期繼續有效,且不變不換,只不過會在新的承包期內,會對你現在的土地確權登記證上記載的承包期限作出調整。

也就是說你現在的土地確權登記證上記載的截止日期是2024年,是第二輪土地承包的截止日期,在新一輪的土地承包時會變更至2054年。


農村一山貨


農村土地承包期增加30年,是在第二輪承包關係的基礎上進行的,二輪承包期到2027年到期,再增加30年承包期就延長到2057年,這是全國性統一的法律規定,任何地方村集體調整土地必須依據此法規定。

為什麼確權證只寫到2024年呢?

全國每個地方頒發土地確權證時間不同,原來執行土地承包到戶的時間也不同。確權證只寫到2024年,說明該村確的只是第二輪的承包地,該村的二輪承包期執行時間是1994年到2024年30年,第二輪承包期最晚是在1997年到2027年,1994年是執行承包地較早的地區,所以,他們頒發的土地證是二輪承包期剩餘的承包年限,它與再延長30年土地承包期沒有關係。

阿洪的老家土地確權證直接確權到2043年,也就是說在二輪承包期的基礎上多確權15年,也沒有按照延長的30年承包期確權的。

2024年後會變嗎?

不會變的,2024年土地確權證書上的時間到期了,村集體還得重新頒發新的土地證,第三輪土地確權證書上登記的確權時間應該為2025年到2055年左右,總的30年承包期。


綜上所述,各地在二輪土地承包的執行時間不同,頒發土地確權證書的時間也不同,但國家土地承包政策保持30年穩定不變,在國家法律規定的期限範圍內,村集體是無權私自變動土地承包政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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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粑兄弟


農村土地承包又增加了30年,為什麼確權證只寫到2024年?2024年後會變嗎?

針對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問題,指尖先給你一劑安心針,不要管它確權證日期,到期之後土地權屬、面積都不會發生變化,這點大可以完全放心。轟轟烈烈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頒證活動,已經在2018年全部完成,按道理所有人都已經拿到確權證書,這既是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證明文件,又是保障農民切身權益的文本,所以有了這個證,農村土地就不會發生變化。


那麼,有的人可能會覺得疑惑,不是說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又延長了30年?怎麼確權證上的日期只到2024年呢?首先,我們要明確一點,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延期,要到達承包期滿才能延期,土地確權也是針對該承包期內土地權益進行確權。從1978年陸續開始承包,開始承包期15年,後來又延長30年,也就是說確權之所以到2024年,證明你們這裡土地承包的日期比較早,應該屬於1978年就開始承包。

根據農村土地確權的相關規定,通過土地測量和關係梳理,農村承包經營權證如實記載到期時間。不過,對於農村土地關係而言,即便是到期之後,也會繼續延期30年,所以2024年肯定不會變動,要擔心的應該是2054年,那個時候具體政策如何,尚不清楚。



同時,不僅是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延期,具體承包人和承包土地面積都不變,根據“生不增,死不減”的原則,原有土地承包權益人依然不會變化,本身農村土地是以戶為單位,而不是個人承包關係。所以,說到這裡,可能應該放心了,土地承包期限延長,承包關係、承包面積都不會發生變化,確權證上的到期時間,只反映第二輪的關係,之後按此政策不變,繼續再延長30年。對此,你怎麼看?歡迎留言討論。


指尖三農


根據新修訂的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本輪承包期結束後,原有的土地承包關係將繼續保持不變。因此,你大可不必擔心。

確權證寫到2024年,那就說明你所在的村的第二輪土地承包期到2024年止。我國的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是從1978年開始的。當時,全國各地分田到戶時間有先有後,有的最遲到1982年才完成。

第一輪承包期是15年,第二輪承包期延長30年不變,各地的二輪承包期有的到2024年止,最遲的到2027年止。按照測算,你村的土地承包期起止時間是全國比較早的那批。



2019年1月1日實施的農村土地承包法是重新修訂過的,當中明確了本輪承包期到期後再延長30年不變。這個“不變”有兩層意思:

一是指農戶(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與村集體的土地承包關係不變,原來怎麼承包2024年後還繼續怎麼包。當然,如果承包的戶主已去世等原因不在了,是可以更改戶主姓名的。

二是承包農戶的土地承包面積不變。因為執行“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的政策,村集體的土地當年只分到戶,不管戶內人口如何變化,都不再增減承包地。



當然,法律有其他規定的除外,如轉為國家財政工資的公務員或事業單位人員不能再在村裡要地。 如果有的承包戶因為嫁娶、新出生等原因人口增多,需要分戶了,可以內部協商將原有承地分攤後再分戶,領取新的確權證書,但承包土地的總面積不變。

這個不變,確實讓那些人口旺、家庭成員激增的農戶家庭很無奈。有的原來只有三四個人頭的承包地,但現在已增到十幾個人了,承包地總面積還是不變。沒辦法,全國各地人口都在增長,大多數農村家庭都增人,地少是共性的,大家都是這樣。



國家定下來的不變,就是為了避免農村人陷入年年分地、年年爭吵、年年矛盾的惡性循環,為了農村的大穩定,也為了農村放心投資耕種保證好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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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農通


在2013年的時候土地就已經迎來了新的確權工作,而國家也給出了5年時間進行了確權,2018年底也基本完成了這項工作,而在2019年也開展了回頭看的工作,為的就是避免有一些家庭的土地信息核算錯誤。

比如說土地的面積出錯了,多了還是少了,耕地的示意圖可能出錯,對應的四鄰沒統一起來。正因如此,也有一些人家出錯的,我們家的土地面積就多出了一塊,之後才發現別人家的土地被劃到我們家裡了,進行了修改才好。

確權證書上的到期時間,我們這是2016年到期,其實每個地方都有所不同,也有一些在2027年,之所以會有所差別,還在於90年代確權的時候,每個地方的確權時間是有所不同的,並不是都1997年進行二輪承包工作的,我們這的二輪承包簽訂合同是在1994年,按理說應該是30年,也就是2024年,不過確權證書上是2026年。

至於題主提到的土地承包期限又增加了30年,這和二輪承包是沒有關聯的,到期了後會重新簽訂第三輪的承包合同,只是承包合同上的耕地信息是不變的。也就是說,到時候領取的是新的土地證書。

此外,國家對土地進行了30年的延期,目前也已經在部分地方進行了試點,也就是說30年的延期還在規劃中,並沒有給出一個明確的處理方案,因此大家也要特別的注意好才對。

大家領取的確權證書說白了就是對二輪承包土地的一種新確定,和三輪是沒有關係的。因此題主並不需要有太多的擔心,土地到時候並不會打亂重分,這一點可以確定,因此在2024年後土地依舊不會變化,承包關係還是30年不改變,大家要注意好才對。對此,你們有什麼看法?


惠農圈


農村土地承包又增加了30年,那沒事確權證只寫到2024年?2024年後會變嗎?

農業是一個國家的根本,只有農業得到保障,糧食安全才能有保障,國家安全才會有保障。雖然確權以後的土地承包確權證只寫到了2024年,但是我想2024年以後關於土地承包權的改變是不會很大的,廣大農民朋友大可以放心種地,即使到了2024年只要想繼續承包耕地,我想還是能繼續承包耕地的。

從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開始,農村耕地以及基本分田到戶,農民擁有了自己的耕地,種田只需要“交夠國家的,留足集體的,剩下的就都是自己的”。這樣的生產方式極大的提高了農民的生產積極性,也讓農村發生的翻天負擔的變化,也就是從那時候開始,農村掀起了新一輪的改革。

如今農村改革進入新的階段,國家將農村土地承包期限延長30年。是在第二輪承包基礎上繼續,其中第二輪承包期是到2027年到期,如果在延長30年也就是到2057年,這樣的承包期延長基本意味著土地承包權的繼承,既保證了農民的權利,也穩定了農村大局。但是雖然現在越來越多新的現象在農村出現。例如大量荒蕪的耕地出現,還有空心村,留守村的問題,農村耕地改革也是勢在必行。如今三權分置的辦法或許就是一條好出路。


新農小夥


農村土地,一直是人們所爭議的話題,隨著農村的不斷建設,越來越多的農民如願以償地拿到了土地佔用金,所以在農民看來,土地當然是越多越好,對於土地的分配也是尤為開心,但是在今年年底,土地承包制度有了一個大改變,農民土地承包時間自動延長30年,對於大部分農民來說是個好事。


但是土地承包延期是有人憂愁有人喜,很多村民都是比較樂意的,但還是有一小部分村民是沒有土地的,我們村屬於四川的3線城市。應該來說土地資源豐富,但就是在這種環境下,我們的土地分配仍然是一個問題,一家四口人都沒有土地,甚至還有一個家庭都沒土地的情況,因為在我們出生的時候土地就停止了分配,所以我們自然而然也沒有土地。


土地的再分配在我們看來是非常期待的,但是今年年底出現了自動延期30年,讓我們變得非常迷茫,土地延期是有很多好處的。


首先就是可以解決很多問題,同時也可以讓農民更熟知自己的土地,如果土地分配頻繁,那麼就會導致土地歸屬變得很混亂,也不利於村委會的管理,從我認知開始,我們家的土地一直就沒變動過,所以也在間接的證明,已經幾十年沒有重新分配土地了。


有很多農民有個疑問,那就是土地在2024年會重新分配嗎?

對於這個問題,我覺得不現實,土地承包現在已經變更到了2057年,至少要等到2057年才會出現土地分配,並且還要土地資源夠的情況下,很多農村出現了集體的佔用地,對於村集體來說,土地就像是個大鍋飯,吃的人太多了,所以肯定是不夠的,而且土地資源正在逐年減少,而人口卻不見減少。



總結:

對於農村土地是都會在2024年出現變動,我是持有理智看法的,土地乃國之根本,不可能會因為個人意願而進行變動的。


達人陳可可


二輪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證有的地方已經發到農民手中,有的地方農民還沒有拿到證,應該很快就能拿到證,國家政策對農民承包的土地再延長30年,是穩定農民的一個好辦法,受到了全國農民的高度讚揚,國家的土地政策任何組織和個人是不敢違抗和更改的,農民朋友請放心,以後國家惠民政策越來越好。為什麼又要延長30年,因為在前期承包期內有不少農民把自己的土地已經永久流轉和變賣了,而且錢已經花沒了,國家真要把土地收上去,流轉的,和變賣土地的錢,是否讓他們交出來,我想大家應該很清楚了為什麼又延長30年不變


JLON


都說土地是農民的命根子,自古以來農民都想擁有自己的土地,特別在建國以前,農民為了自己擁有一點土地,而在努力奮鬥著用自己的鮮血徵得了自己擁有的土地。在建國后土地實行社會化大生產,這就使得一個村裡的土地歸村集體所擁有,這就造成了我國的土地的所有權歸村集體,當然還有一部分是歸國有集體。可是經過幾十年的農村集體共同擁有土地的社會化大生產,也沒能夠解決農民的溫飽問題。



在1978年實行了改革開放,特別對於農村的土地也實行了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對於農村的土地,平均分到農村的家庭,當然是按人口的多少來進行分配。那個時候的農民非常的多,人均擁有土地在1.5畝左右,當然並不是全國一盤棋,對於一些土地比較多,人口比較稀少的地方,比如東北地區和一些西南西部地區,人口擁有的土地就非常的多,有的多達一晌地。

在1978年實行的土地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這是一個試點的措施,隨後家庭連天承包責任制缺失的出現了良好的效果,至少能夠解決承包的農民的溫飽問題。當然那時候種地必須交公糧,這就是我國那個時候所謂的公糧的說法的來歷,畢竟我國那個時候一窮二白,必須靠農業來支持工業的發展,所以才有了今天的工業的繁榮。也就是說現在我國繁榮昌盛,經濟發達,是由於過去農業對工業做出了巨大的貢獻,所以不能夠忽略農民對我國經濟發展的偉大的成果。

隨著我國土地家庭承包責任制逐漸的全國推廣開來,時間應該是在80年代初,全國各地實行了土地家庭承包責任制。對於土地家庭承包責任制的實施推廣,的確解決了全國億萬人民的基本的生活問題,至少能解決了人們吃飯難的問題,糧食逐漸的生產越來越多,直接刺激了農民種糧的積極性,也就是說農民種地除了交公糧以外,剩餘的可以作為自己的勞動成果享受。對於農村土地承包責任制,從某種程度上確實的推動了我國經濟的發展,確實的解決了我國的糧食的穩定安全生產。



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推廣以後,我國看到了這種承包責任制的好處,為了穩定農業的生產,穩定我國的糧食生產穩定,農民對土地的長期的投入,穩定農民種糧的積極性,於是在1994年對農民承包的土地實行無條件的二輪延保30年不變。對於土地二輪延保30年不變,極大的改善了農民的基本的生活,至少溫飽問題已經解決,其實我國的溫飽問題是從90年代開始,使得農民擺脫了吃飯穿衣難的問題。

由於我國二輪土地延保的試點的時間為1994年,這就可以看出題主所給出的關於在去年土地確權以後,土地確權證上出現的二輪研報到期2024年的時間的原因了。其實1994年實行的二輪土地研報是一種局部地區的試點,更進一步了,解決了全國農民吃飯穿衣難的問題,使得農民的家庭收入增加了。但是全國農村土地承包二輪無條件延保不及時時的時間是在1997年,這也就是我國絕大部分地方農村的二輪土地延保到期的時間為2027年,所以對於土地確權證上的大部分時間為2027年到期。



總之,對於我國實行土地無條件的研報,主要是為了穩定農業生產,穩定糧食的生產,確保全國人民糧食消費的保障。對於實行土地研報的政策,主要是鼓勵農民種植土地更是穩定,農民對土地的基本的投入,穩定了糧食的安全生產。其是在2018年10月,我國又宣佈了對二輪土地延保到期以後再延保30年不變,也就是說我國的農村土地承包到期最早的時間為2054年,所以承包土地絕大部分到期為時間為2057年。尤其是在2018年對農村承包的土地進行了確權,保護了農民種地的基本的權益,任何單位和個人一旦佔用或者徵用農民的土地必須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


宗元三農堂


如果想要了解我們國內的土地確權,首先我們應當對我們國內的土地制度有一定的瞭解,下面我來給大家說一下我們國內土地制度的幾次變革。然後大家就有一個基本清晰的脈絡了。

土地變革

1.共有制:這種情況下是在很久很久以前,還是在原始部落的時候,我們國內的土地所有制是公有制,那是生產力低下,大家收穫以後共同分享。

2.井田制:大約是從西周到春秋戰國時期,有一句話非常的出名不知道大家有沒有聽說過“普天之下,莫非王土”。那時的土地非常適合現在實行機械化作業,因為它的土地非常平整,而且管理的井然有序。

3.私有制:從戰國時期一直到1949年,這基本上都是每家有一個小土地。是小家庭生產模式,自給自足的生活。但是財富大多數都掌握在地主老財的手裡,農民雖然有地,但是一直要向他們交租稅。

很多省份都是先將土地確權到2043年,主要是因為我們將它分步走,15年一計劃,剛好符合我們的戰略發展,也符合我們的強國夢想。

4.公有制:現在的一個土地就是公有制,也就是說我們的農村宅基地以及耕地等都不是你個人的,是全國人民共同擁有的。也就是我們賦予你耕種的權利,你有工作的權利,我將土地承包給你,承包多少年,是我們全國人民共同說了算。這就出現了一個土地承包年限。


土地承包年限

1984年:1984年第1個文件表示土地承包期一般在15年以上。(有些人說是1983年,但是真正形成文件是1984年。)

1997年:在1997年的時候在原定的耕地承包土地到期以後再延長30年不變。

2017年:2017年指出在第2輪土地承包到期以後,在原有的基礎之上再承包30年。

第一輪承包期:從1997年到1993年,大概剛好是15年左右。

第二輪承包期:是從1997年開始承包剛好30到2027年,目前來說我們正是第2輪土地承包期。

第三輪承包期:是從2027年結束以後,再經過30年,大概是到2057年左右。有些人說的是2050年前後。


為什麼不太一樣?

①百年戰略: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看到,他和我們的百年戰略以及我們的強國之路,有著非常大的關係。而且是一個高度契合的點,可以穩定我們農村土地承包的關係,而且又預留了一個準備的時間。

②分步走:每一個偉大的戰略的形成都不是一蹴而就,每一次改革的行程也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經過試點。同時也是要經過幾步走戰略,我們可以分為兩步走,三步走等。先確定15年、然後再確定15年。剛好是土地承包期,大概是有75年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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