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8 子女户口在城市,对父母农村房有继承权吗?需要注意些什么?

温永征


我们要弄清楚,农村的房子和农村的土地,在继承上到底有什么区别。

农村的土地无法继承的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明文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财产,村民个人只有使用权,因此也表明了只有具有村民资格的人,才具有宅基地的使用权。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土地使用权的一部分,当然归当地的农村经济组织(村委会)所有。

实践中,宅基地的继承问题可以分为下列情况:

如果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就可以经批准后取得被继承房屋的宅基地。

如果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可以将房屋卖给本村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村民,如果不愿出卖,则该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因此,题主作为非农村户口,比照上述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情形处理。

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可以继承

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

根据我国《物权法》等法律的规定,地随房走(房地一体主义), 如果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自行建造,则该房屋因其拥有完全产权而可以作为遗产而继承,然后再进行房屋所有权的变更,宅基地可以继续使用。

但由于你只有宅基地上所建房屋的使用权,翻修、重建或扩建房屋,都是政策上不允许的,只能偷偷的加固和改建,确保房屋的安全和牢固。


律师说


类似问题从不同角度说了看法。重新归纳、整理了一下,再说说,供您参考。

这个问题的关键点有两个:

一是父母名下的房子在农村,使用的是农村宅基地;

二是子女户口虽然在城里,但是,对于他们而言,老家的房子是祖籍、祖产。这和城里人到农村买房子性质是不同的。


现行的政策:

1、房子占用的宅基地归村集体所有,归本村符合条件的村民建设住宅使用。

2、农民在农村的房子属于私有财产,可以居住、出租、转让等。但是,因为”房地一体”,受宅基地政策限制,只能转让给本村符合条件的村民,否则无法办理房子和宅基地过户手续。

上述政策,重点是约束、限制城里人到农村通过购买农民的房子获得宅基地。

对农民进城落户后,回原籍继承父母名下的房子和宅基地(祖产),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法律和政策规定。



未来政策

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了以下事项:

1、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加快推进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力争2020年基本完成。

2、加快修订土地管理法、物权法等法律法规。

3、抓紧制定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指导意见,研究起草农村宅基地使用条例。

4、不得以退出承包地和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综合以上情况:

1、进城落户的子女可以继承老家在父母名下的房子和宅基地,而且是依法、合法继承。也就是可以办理过户手续,可以居住、出租、转让、入股、抵押等。但是,转让也只能是转让给本村符合条件的村民。

2、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子女可以继承房子和宅基地并享有上述所有权利。但是,可能会对宅基地实行有偿使用,缴纳的费用用于村里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但是,收不收费、收多少钱,由村委会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表决的形式决定。



需要注意事项

个人建议:在农村宅基地确权过程中,把子女名字填到宅基地证上“共同持有人”栏内。


二胡的世界


首先明确一点,农村宅基地是以家庭为单位的,而不是以户口为单位,所以在农村父母的房屋,其实也是一家人的房屋,就算你去外地,去外国,户口迁移出去了,但是父母子女关系还是继续维持着的,本质上,宅基地,房屋也是你家共同所有的,当然有继承权!



需要注意的问题就是,兄弟姐妹之间的争论,一个户口本只有一处宅基地,而家里如果把户口分成了基本,其他的还是有机会再去申请一处宅基地盖房子,那么一家人就有两处房屋和宅基地,这样一下来,最终父母的你也是有继承权,你自己的也是你的。



现在国家规定了,就算你去城市买房落户,依然拥有农村的宅基地,不能因为你去城市了就把农村的土地房屋给你收回,这也是不可取的。对于父母的房屋,该谁来直接继承,那是你们兄弟姐妹之间的事情,谁出钱,或者谁得房子,最后都需要一个合理的协商,当然也可以大家都住在里面,共同所有!



换句话说,这其实就是家庭纠纷,该不该继承,谁能继承,主要还是你自己家人决定,村里面不会插手,当然除非有很多不明确的问题,不然这样的房子,都是你家自己处理,世世代代,子子孙孙,只要房子还在,它就是你家的!


梁油儿大人


父母仍在农村务农,子女户口已迁往城市,这种情况在农村很常见,本人就是上大学后户口迁出的,对此类问题也非常关心,现结合《土地管理法》、《物权法》就此问题发表自己的观点:

子女户口在城市,可以合法继承父母农村的房子

农村房子的特殊之处在于涉及宅基地,我国《土地管理法》要求,宅基地福利针对的是农村村民,也就是说本村村民符合条件后才能申请、使用宅基地,农民子女户口在城市,说明户口由农业转为非农,按道理是不能享受宅基地使用权的。

但继承与申请、流转宅基地不同,《物权法》规定,农村房子属于私人财产,是可以当作遗产来继承的,这与户口是否为农业人员无关,父母生前没有特殊遗嘱的前提下可以按继承顺序继承,一般来说第一继承人是农民的子女,所以说子女户口在城市,对父母农村房是有继承权的,这种权利任何个人和组织不能剥夺!

非农户口子女继承父母农村房屋需注意以下几点:

一、继承的房子不能翻新重建。非农户口继承农村房子是没问题的,这种情况一般执行“地随房走”的政策,这就是说农村房屋继承后该宅基地的使用权是被继承人“占有”一段时间的,注意是一段时间并不是长期,占有期在房屋自然倒塌后终止,此期间继承人不能翻新重建房屋,只能维护加固,这就是非农户口继承农村房屋最显著的特点。

二、关于宅基地确权证和不动产登记证。宅基地确权工作已经开始,预计在2020年底基本完成,之后不动产登记工作会陆续开展,为什么强调这两个证?因为这两个证是确定宅基地使用权、不动产归属的有力证据,可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特别是子女户口迁出后长期不在农村居住,对农村的动态缺乏关注。另外,对于子女还未迁出的家庭来说,宅基地确权证上面家庭成员一项一定要写上子女名字。

三、继承的农村房屋不能“随意”买卖。农村房屋是不能“随意”卖给非农户口人员的,国家也表示,非农户口人员买卖农村房屋的口子不能开,但可以流转至本村村集体符合条件的成员。

综上,子女户口在城市,对父母农村房有继承权,可参照继承法依法继承。对于继承的农村房屋,继承人可选择定期加固保养,也可选择出租或让亲戚朋友免费居住,这样可以延长房屋的拥有时间;如果长时间不回农村居住,也可以流转至本村符合条件的村民。

谦哥唠三农,天天有不同!欢迎大家关注留言!

谦哥唠三农


子女户口在城市,对父母农村房有继承权吗?需要注意些什么?

继承农村房屋时需要注意些什么?遇到的问题怎么处理解决呢?


申请办理宅基地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因继承权属发生转移,须申请宅基地和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宅基地和房屋权属转移登记,需要提交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集体土地使用证以及发生转移的其他証明材料,并提交村、镇乡同意出具转移的证明。

没有权属来源材料怎么办?按照农村房屋确权登记的要求,对于没有权属来源的宅基地和住房,根据历史宅基地及房屋使用情况和实际现状,要求村委会对宅基地的使用权人、面积、四至范围等情况进行核实确认,然后村委会根据30天的公告结果,村出具证明,经镇乡审核,报县级审核,合法的可以确权登记,取得权属证明材料。



土地使用权证书遗失怎么办?土地使用权证书遗失的,可以在当地主要媒体刊登遗失声明。遗失声明15天结束后,持刊登声明、遗失情况书面说明和承担法律责任的保证书等材料,向当地镇乡补证,取得权属证明材料。


总之,房屋财产继承在没有完成合法手续前是不能继承的,因此在办理继承手续前必须完善因继承而需要的证明材料。(图片来自网络)

感谢阅读!个人观点,欢迎补充指正,欢迎评论交流。


三农观察汇


对于这个问题,可能很多人还是存在误区的,大部分人是没有把土地和房屋的产权弄明白,这个是作为农村宅基地的一种特殊情况,根据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村民是不享有所有权的,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是归农村集体所有,村民个人不享有所有权,所以宅基地是不能被继承的。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屋一般都是村民自己所盖,所以应当是属于村民的私有财产,因此,地上的房屋是可以被继承的。

但是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我们都知道农村宅基地的房屋是不能出售给城市户口或者是外村的村民的,否则应当属于无效,但是这只是出售的问题,并不影响继承。

如果自己的子女现在已经是城镇户口,不影响他继承父母的房屋,但是有一个条件就是他不得对该房屋进行翻盖,只能进行居住,直到房屋变成危房,灭失之后,土地由村集体收回,所以子女只能继承下来房屋进行居住,不能出售,也不能翻盖。

如果您有相关的法律问题,或者需要进一步详细咨询,可以关注本头条号,私信律师咨询!


任律师工作室


您好!即使子女户口在城市,父母的农村房也是可以继承的,但宅基地土地是不能被继承的。只是如果房屋处于不可居住的情况下,土地就会被收回。

下面将就土地和房屋的继承问题做详细解释说明;第二部分会给题主一些建议,子女继承下来后如何直接从继承房产中获得经济利益。

第一,房屋和土地的继承问题

首先需要明确土地和农村房的特殊性质。农村房属于个人财产,可以被任何人继承。但宅基地的土地产权是属于村集体的,仅有使用权在村集体成员手里,并且土地属于村集体内部的特定福利,所以非村集体成员不能继承土地的使用权。

本着“地随房走”的原则,继承了房屋也就间接继承了宅基地(不完全的)使用权。子女可以以“装修”为理由对房屋进行小修小补,但是不能对房屋进行重建、修缮等改变房屋框架结构的施工。等到房屋倒塌,土地就会被村集体收回。

第二,其他注意事项

1、建议在父母在世时,以父母的名义提前修缮房屋。假如父母已经过世,且“户”内还有其他亲属,也可以先以其名义申请重建房屋,然后再由子女继承房产。这样能保证房屋能维持更长时间不坍塌。

2、子女在继承下来房屋后,虽然不能对房屋重建,但可以对房屋出租、或卖给同村其他拥有宅基地申请资格的村民,以此直接获得继承财产的经济利益。

希望回答对题主有帮助。


一纸家书


子女户口在城市,对父母在农村的房子有继承权吗?这个问题相信有很多农转非的朋友,跟我一样都非常关心,特别是农村只有父母,没有兄弟姐妹的朋友更是担心了又担心,一但父母去世,农村的房子将怎么办?


根据《继承法》第一章第三条第二款,房屋是公民的个人合法遗产。第二章第十条,配偶、子女、父母是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此,子女继承父母遗产与户口在哪里没有必然关系,子女户口在城市,依然对农村父母的房屋享有合法继承权。

但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宅基地确权相关政策,需注意以下事项:

1、继承房子不等于继承宅基地。房子是个人才产可以依法继承; 宅基地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不属于遗产,不可以继承。但按地随房走原则,其实继承了房子也相当于继承了宅基地使用权,但宅基地使用权是受到国家政策和户籍制度限制的。

2、户口在城市,继承了农村父母的房子,仅对房子享有居住权,也可以将继承的房子在村集体成员内有偿转让或者出租,但不得新建、改建、扩建。原因是房子是你的,地是村集体的,一但拆掉房子,地的使用权就需要重新批准,你户口在城市,没有在农村申请宅基地的权利。所以,继承了房子如果想在农村居住养老就要维护好房子,让房子永垂不倒。

3、继承了房子不代表你是本村村民,户口迁出本村,意味着你不再是本村村民,村集体有任何政策红利分配,都没有你的一份。


感谢阅读,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喜欢我文章的朋友,记得帮点赞、评论、转发,关注农人阿洪,每天更新精彩问答分享给大家。


阿洪168


子女户口在城市,对父母农村房有继承权吗?需要注意些什么?


对于子女户口没有和父母在一起的,不管户口在什么地方,只要是作为父母遗产的合法继承人,对于父母留下的房子都是可以继承的,是没有限制的。



子女户口在城市,而父母的房子在农村,这种情况在农村是非常普遍的,这类情况主要就是涉及到宅基地的使用和房屋所有权问题。按照规定,农村宅基地作为外村人或者非农户口,是没有资格使用的,但是,这个和房屋的所有权资格是不能混为一谈的。房屋作为农户个人出资、出力建设的财产,是法律规定的个人合法财产,户口在城市的非农户,虽然对农村宅基地没有使用权,但是这一点都不影响合法继承人继承父母的房屋。



需要注意的就是,按照规定,非农户口继承农村房屋,是能够继续使用农村的宅基地的,但是,这个使用有了时间的限制,如果继承的房屋一直存在,我们就可以一直使用农村宅基地,一旦房屋倒塌,同时也就失去了继续使用宅基地的资格,村集体就有权收回这个宅基地了。虽然,非农户继承房屋继续使用宅基地,不能在宅基地上面新建、扩建房屋,但是进行简单的维修,让房子不要倒塌,还是可以的。


总之,户口虽然在城市,但是对农村父母的房子,只要有合法的继承权,就可以继承,需要注意的就是,要保证房子是安全的。


甘肃清水大小事


第一,遗产都包括什么?

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遗产范围就是遗产内容所涉及的范围。 根据《继承法》第三条的规定,遗产范围包括下列财产: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此外,还包括个人承包的收益。

所以,父母在农村的房子是个人合法财产,依法可以被继承,不论你户籍在哪里。

第二,需要注意什么?

笔者认为:1.需要申请办理宅基地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因继承导致土地、房屋权属发生转移,须申请宅基地和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在申请转移登记时,需要提交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集体土地使用证以及发生转移的其他証明材料,并提交村、镇乡同意出具转移的证明。

2.需要好好维护你继承的房屋的存在。虽基于继承关系取得了房屋的合法权属,同时又因房地一体原则得到了房屋所在区域宅基地的使用权。但因宅基地权属仍属于集体经济所有,以及你的城市户口性质,今后对继承的房屋,本类似提问者没有翻建的权利,只能维修。换句话说,房屋因人为或自然原因等倒塌,村可以收回因继承关系得到的宅基地。

个人见解,欢迎批评指正!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