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8 牛二隻是個潑皮無賴,為何開封府都奈何不了他?

彩雲東昇戴寶山


能夠提出這個問題的人,我相信他對水滸傳和宋代的社會是有一定的瞭解的,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想講點題外話。

就在前幾天,福州一個8歲小孩提出一個不僅讓家長無法回答,就是語文老師都回答不了的問題,原來在教科書上前面說到江河裡的水被蒸乾了,然後緊接著又說后羿蹚過了九十九條大河,這個小男孩的問題就是,江河已經被蒸乾了,后羿又如何蹚的河。

針對這個問題,人民教育出版社回應,會對教材進行適當修改。

有人認為這是小題大做,也有人認為小男孩比較善於思考問題。

說到這我又想起我小時候的經歷了,我小時候學過一篇叫《麻雀》的文章,是俄國屠格涅夫寫的,這篇文章講述了一個老麻雀保護小麻雀的故事,在教材中這被解釋為母愛的力量,當時我看了一本課外雜誌,正好看到一個兒童質疑這個文章,說文中又沒有說老麻雀是小麻雀的媽媽,怎麼就一定是母愛呢?為什麼不能是父愛!在在這本課外雜誌上,這個提出問題的兒童獲得了一致的好評。

當時我也想好好表現這個,於是在上課的時候,我也提出了這個問題,我們老師一臉不耐煩的說:書上說是母愛就是母愛!

全班同學都鬨堂大笑,認為我是一個有毛病的孩子,對我童年造成了巨大的陰影,時至今日我都記憶猶新,不要一天到晚瞎亂問問題,這咱就不深說了,咱也不敢深說啊!

再回到牛二的故事。

楊志賣刀是《水滸傳》中經典的故事,代表了地痞流氓橫行霸道,坑拿拐騙老實人,最終讓好漢都只能走上梁山,在水滸中,楊志因為丟了花石綱,丟掉了工作,在走投無路的情況下去賣刀,結果進入了牛二的地盤,關於牛二,在施耐庵的筆下是:“原來這人,是京師有名的破落戶潑皮,叫做沒毛大蟲牛二,專在街上撒潑行兇撞鬧。連為幾頭官司,開封府也治他不下,以此滿城人見那廝來都躲了。”

要說現代社會有精神問題的人可以依靠精神病殺人不犯法,牛二也不是什麼精神病,上面也沒有人,話說要是有人的話也不會破落,就這樣一個人竟然到了開封府都治不了他,當真把宋代的官府看作是文明單位了。

楊志賣刀故事發生在開封本來就是施耐庵安排上出現的問題。

我們都知道《水滸傳》並不是創造了故事,而是根據以前的故事整理而成,楊志賣刀的故事原型最早出現在《宣和遺事》中,《宣和遺事》中楊志與孫立一起押送花石綱,因為孫立沒到,楊志在潁州等了很久也沒有等到孫立,身上的盤纏花光後,楊志就去賣刀,遇到一個惡少後生跟楊志發生了口角,在爭吵中,楊志砍死了這個惡少,孫立趕到潁州的時候,楊志已經被審判完事,孫立得知這件事後感覺對不起楊志,因此與其他兄弟相約在楊志發配的路上救了楊志,然後一起去落草為寇了。

在《宣和遺事》中,楊志賣刀不是重點,重點是兄弟義氣,而在《水滸傳》中為了渲染社會矛盾,將楊志刻畫成一個十分悲劇的人物,是這個社會把楊志一點點逼上了梁山,這是施耐庵寫《水滸傳》的主要基調。

重點來了,楊志賣刀的地點是潁州,並非是開封,潁州是宋代時期的交通要道,也是運送花石綱的水路樞紐,如果在開封的話,楊志是用不到賣刀的,因為根據《水滸傳》的背景交待,楊志的家應該就在開封,在自己家門口被還需要賣刀,還會被地痞流氓威脅,明顯不符合常理。

再來說潑皮,宋代時期城市快速發展,產生了遊離於農村之外的遊民,很大一部分就成了潑皮無賴,瞭解宋代的文化我們就可以發現,宋代類似牛二這樣的人物還真就不少,在水滸傳中也是一再表示,比如魯智深在相國寺看菜園子就遇到了一群潑皮。

但是這些地痞實際上也只能幹些偷雞摸狗的事情,遇到強人就會被治理的服服帖帖的,明明白白的,要像牛二這樣當街去敲詐勒索,那絕對是小看宋代的首都開封的治安情況了。別說是牛二這樣沒有背景,沒有後臺的小混混了,即使是《水滸傳》中高衙內,即使是有高俅罩著也不敢當街就調戲良家婦女。

在宋代,武將地位較低,而文官沒有兵權,在這樣的情況下,在皇帝面前做臣子的因為言行被皇帝免職的很多很多,大部分的宰相都有過被彈劾的經歷,所以,高俅一個小小的太尉,還不敢這麼放肆。

宋代開封社會的治安是相當不錯的,這一點從宋徽宗和李師師的故事就能夠看出來了,宋徽宗是中國古代最風流的皇帝之一,也是經常出入青樓妓院的皇帝之一,你想想,一個皇帝敢在晚上的時候跑到青樓去玩耍,開封的治安得多好。


史論縱橫


我是薩沙,我來回答。

這些地痞流氓幾千年來都是一樣。

以牛二為例,他是欺軟怕硬,大錯不犯小過不斷,爛命一條。

我們一條條來說。

第一,欺軟怕硬。

牛二這種地痞,其實很聰明的,他們不會去對付真正厲害的人。

比如,牛二去搶外地人楊志。

為什麼?

一是楊志是賣刀的,肯定是走投無路才這麼做,肯定是社會底層,沒什麼了不起。

二是楊志是外地人,在本地肯定沒有什麼親朋好友,沒有勢力。

所以欺負你,就欺負了,你能怎麼樣。

牛二表面上那麼牛,為什麼不去搶高俅去?

他敢嗎?

高俅隨便一句話,他就能被抓起來打死在牢裡。

所以,牛二隻能欺負普通無權無勢的老百姓。

第二,大錯不犯小過不斷。

牛二這種人,他是不敢犯大罪的。

大家注意,楊志拿刀殺牛二之前,還說了一番話。

牛二真正有種,敢殺人,當時就該吵架同楊志拼命了,而牛二隻敢揮拳打人。

結果被楊志幾刀就刺死了。

可見,牛二還是很聰明的,無論什麼時候他不敢殺人。

這種地痞流氓,其實很懂得法律,那種可能判重刑的他們不會去做。

相反,耍流氓勒索,或者這樣搶奪楊志的東西,算不上什麼重罪,無非也就是打個官司,抓起來坐幾個月牢而已。

這種地痞把牢房當作家,也是不怕的。

第三,爛命一條

牛二敢於囂張,主要他是爛命一條。

牛二死後,朝廷說他沒有家屬。

那麼,牛二應該就是單身漢,無牽無掛,沒什麼顧慮,坐牢就坐牢,被打傷就打傷,沒什麼了不起。

但普通老百姓顧及家庭妻兒,一般不會和這種人拼命,因為他的命不值錢。

就是這種心理,才讓牛二這種人能夠生存。

寫到這裡,薩沙想起一個朋友說過的故事。

他們縣城有個地痞,經常去一些店鋪白吃白喝,還敲詐。

如果對方報警,他就去看守所蹲一蹲,出來以後就去報復,打砸人家的店。

然而大不了再去看守所蹲一蹲,他滿不在乎。

如果店家的人自衛打他,他打不過,就躺在別人店的門口撒潑,天天都來。這家店就做不了生意,又不能將他打死,一般只能服軟。

所以,這小子很囂張。

然而,某天縣城裡面開了一個少數民族餐廳。這傢伙照例在開業幾天後,去敲詐。

這個餐廳的店老闆和夥計都是西北的少數民族,上來就是一頓胖揍。

吃虧以後,這傢伙故技重施,躺在這家店的門口。

誰知道,這些店員比他還兇,上來又是一頓毒打,把雙腿都打斷了,差點把他打死。

這傢伙被打的屎尿齊流,嚇得用雙手爬著逃走,後來又被追上,把兩個胳膊也打斷了。

從此以後,這小子再也不敢敲詐了,還留下終身殘疾。

打人的店員隨後跑了,老闆說是店員打人,不關他的事情,一分錢不賠。

鬼都怕惡人呢!


薩沙


在楊志賣刀這件故事中,楊志因為丟了花石綱,最後走投無路去賣刀,結果進入了牛二的地盤。牛二是京師有名的落魄戶潑皮叫做沒毛大蟲牛二,經常在街上撒潑行兇,很多人都覺得牛二是精神病,但是牛二並不是精神病,背後也沒有什麼背景。那麼他為什麼可以這麼囂張呢?其實在《水滸傳》中像牛二這樣的人真的很多,比如魯智深在相國寺看到菜園子時就遇到了一群潑皮。

有一些地痞實際上只幹些偷雞摸狗的事情,遇到厲害的人也會被制服,但是像牛二這樣當街去勒索的,也是很少的,主要是因為當時宋代的首都開封的治安情況並不是很好,即使是牛二這樣沒有背景,沒有後臺的小混混,也可以在街道上很猖狂。

在宋代的時候武將的地位是非常低的,而且文官也沒有兵權,在這樣的情況下,在皇帝面前做臣子的,因為言行被皇帝貶職的有很多人,大部分的君臣都會被彈劾,而且牛二做事情也一直在法律的邊緣試探,並沒有觸碰法律,所以官府是想管也管不了,百姓面對這件事情的唯一應對之策,也就是忍氣吞聲,而且當時的皇帝也很昏庸,官員貪贓腐敗,衙役也急呀老百姓,所以更是沒有人會管牛二。



國學紫微


牛二是典型的老天津衛混混形象,天不怕地不怕,在江湖上的渾名比命重要。

在晚清天津有一聞名於世的“土特產”——混混。要說地痞無賴歷史上哪個朝代都不缺,為何到了天津成了“土特產”呢?這是因為天津的混混太與眾不同。

晚清時期,在天津當混混是件很牛逼的事,為了顯擺,所以混混特徵特明顯。

一般街頭看到身穿青色褲,青長衫斜披在身上,肥衣大袖不扣釦子,腰扎白洋布,腳穿藍布襪子,粗大辮子搭在胸前的,就必是混混。

有的還假裝拖著一條“殘腿”,顯示打過狠架。這幫人整天遊手好閒、惹事生非,成天找事等捱揍。找揍?是的,這是天津的混混的特點。

他們打架不是對打,而是等著捱揍,直到動手的服了捱揍的,那這個捱揍的混混在天津衛就出名了。在江湖上有了名氣地位,自然就能找到賺快錢的路子。


為了打名氣,一般混混打架會先約架,到了日子,雙方各自約上一幫混混過來看“西洋景”。

按規矩雙方可以帶刀。先“文鬥”,捱打不許還手,不許出聲喊痛,名叫“賣味兒”,倘若忍不住,喊了“哎喲”,對方立刻停手,那捱打的便算栽了,從此不用在江湖上混了。

如果“文鬥”動手的沒招了,可以動刀,這個時候有一方認慫了,那另一方就出名了。

在天津衛也都真打的,不過很少見。由於天津混混一般都不怕死,真打一般會出人命。這個時候官府就要過問了。

甲午戰爭時期,天津衛就打了一次大架。雙方混混五百多人,殺的天昏地暗,血肉橫飛。這次官府就抓了不少人。


其中有個混混叫張小卜,年僅12歲。知府看他年紀太小不忍殺他,所以勸他改過。不料這小子挺橫,回道:“殺就殺,讓我改過?沒門。”

知府很生氣,決定治治他。於是把張小卜綁在室外暴曬,並告訴他什麼時候決心改過,就什麼時候放了他。

結果張小卜自己絕食三天,而且人都快曬成肉乾了也不肯改過。正當張小卜快要死的時候,突然天降大雨,又把他澆活了,醒來時他還在雨中仰天大笑。

知府拿他沒招了,就放了他,張小卜還哼著小曲走了。看看多橫,多無賴。《水滸傳》中的牛二就是這德行。

話說楊志被高俅趕出殿帥府後,生活無著落,只好到街頭賣掉祖傳的寶刀。這時東京有名的混混牛二過來借買刀為名鬧事。


楊志先介紹了刀的三大好處:削鐵如泥、吹毛得過、殺人不見血。在楊志表演完前兩個好處後,牛二不依不饒,非要看殺人不見血。

楊志建議殺狗做實驗,牛二耍無賴非要殺人。楊志不想跟他糾纏,準備走開,但牛二揪住不放。楊志露了兩手,將牛二打倒在地。

牛二爬起來,一邊說"來呀,是好漢就砍我一刀呀。"一邊就來硬搶楊志手裡的刀。楊志一直忍讓,但牛二對他拳打腳踢,不肯罷手。

楊志被逼的忍無可忍,只得讓牛二親身體驗了一下,什麼叫“殺人不見血”。

總之,對付牛二及天津衛那樣的混混,官府還真沒招。他們就是靠混街頭為生,為了道上的惡名,他們連命都可以不要。

正所謂“光腳的不怕穿鞋的”,一般人碰到這樣的無賴,除了以命相博還真沒辦法。但為了這種人丟了命,好像不值得,還是奉行老祖宗的話“惹不起總躲得起”為妙!



花木童說史


不是官府奈何不了他,只是牛二罪不至死而已,倘若牛二惹了人命官司你看官府管不管的,照樣滿城通緝他。牛二論起來只是一個潑皮無賴而已,仗著自己在當地混的開,所以牛二沒事就在街頭逛遊,伺機碰個瓷,佔點便宜整點酒菜錢,他也就這點能耐罷了。

所以當楊志出現後,牛二一看機會來了,立刻就湊了過來,二人一頓爭吵之後,牛二不僅沒鎮住楊志,反而被楊志一刀給咔擦啦!你說倒不倒黴吧,本來牛二覺得自己小有名氣,在當地貓三狗四的也造一陣子,哪成想這次不僅栽了大跟頭,而且連命也沒了。你牛二不是很牛嗎,楊志比你還牛,這就是山外有山,人外有人。




自古匪鬥不過官,何況牛二這種二流貨色,怎麼可能與官府抗衡,牛二這個潑皮是大事幹不了,小事還不斷,充其量也就算是一個不守本分的地痞無賴。所以官府對他基本上是不屑一顧,也就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罷了,沒整出什麼殺人越貨的大事,牛二無非就是幹一些偷雞摸狗的行當,再就是沒事在街頭撒潑,碰瓷,混點酒菜錢而已,所以不是開封府奈何不了他,是官府才懶得管他呢。

我認為官府不收拾他的原因無外乎以下二點。第一,牛二罪不當誅。

第二,牛二是個潑皮無賴,官府根本不想搭理他。一人吃飽全家不餓的主,誰想得罪這種人啊!

所以牛二在沒遇到楊志之前,活的是逍遙自在,只可惜楊志一出現,牛二的小命就此結束。這也應了那句話;“多行不義必自斃”,不是不報,時候未到。


任馳贏天下


楊志正在東京街上賣刀,忽見街上的人“都跑入河下巷內去躲”,口中喊著“快躲了!大蟲來也!”。“好作怪!這等一片錦城池,卻那得大蟲來!”,楊志心中狐疑,又見一個黑長的醉漢從遠處一跌一撞地走來。作者寥寥數語便將牛二的強橫和百姓的怯懦刻畫得淋漓盡致,“原來這人是京師有名的破落戶潑皮,叫做沒毛大蟲牛二,專在街上撒潑、行兇、撞鬧,連為幾頭官司,開封府也治他不下,以此滿城人見那廝來都躲了”。

牛二已然成了社會公害,他的專長便是“撒潑、行兇、撞鬧”,那麼堂堂開封府真的治不了他嗎?想想當年的高俅,被王員外一紙訴狀告到官府,捱了二十脊杖不說,還被迭配出界。牛二的惡行不比高俅少,危害不比高俅輕,難道說牛二有後臺?不可能。倘若牛二真有後臺,他會成為蔣門神那樣的人,而不是流落街頭的破落戶。牛二被殺後大快人心,也沒見哪個人站出來替牛二說話。

打架鬥毆、強買強賣、小偷小摸,即便被抓住了,關幾天也就放出來了。古代法制不健全,縣官老爺們在斷案時往往隨意性很強,雞毛蒜皮的事他們本來就懶得管。牛二在街頭“行兇”肯定不是指殺人放火,否則他早就被法辦了。牛二是個無賴,無事生非慣了。他沒事就去幹擾別人做生意,可能也有動手打人、占人財物之類的過錯,但這樣的官司很難給牛二定罪。

既然不好定罪,也就起不到懲戒的作用,達不到弘揚正氣的目的。街上的人都是小老百姓,靠做點小生意過活,惹不起躲得起。牛二大概也是個酒鬼,天子尚且避醉漢,更別說小老百姓了。楊志賣刀這件事上,牛二沒想過要搶奪楊志的寶刀,他就是想鬧事,就是想施展他那胡攪蠻纏的本領。牛二不是鎮關西,他沒有跳起來動刀子,反而是楊志先動手。

武松在景陽岡遇到的那隻猛虎,兇猛異常,奪人性命乃是出於動物本能。東京街頭的這個沒毛大蟲牛二,藐視王法,欺壓弱者,大概也是出於天性。山林裡的老虎終有人打,街市上的老虎也終有人收拾。朝廷的王法管不了山林,也未必管得了鬧市,好在天網恢恢,好在公道自在人心。


上頭派掌門


俗話說,強龍不壓地頭蛇,但俗話又說,不是猛龍不過江。

青面獸楊志,北宋大名鼎鼎楊家將之後。牛二,京城的沒毛大蟲,市井無賴,令開封府頭疼的流氓一個。

開封府為何對一個潑發無賴,感到無可奈何?

這就像現代社會,一輛外地車,開到別人的地頭,當地的無賴對車輛碰瓷。

他說撞傷了,要麼給錢了事,要麼去醫院檢查。這時的車主,要麼自認倒黴,給錢了事,要麼報警來處理,折騰好多天。

車主若走法律程序,定不了這種無賴什麼罪,而且他還會糾集一些本地無賴,擦法律邊緣球對車主進行騷擾。

牛二這種地頭蛇,潑皮無賴,在古代,耍一下流氓,故意撞到別人,反倒說是別人撞到自己,要賠錢,受害者若告到開封府,誰敢站出來做人證?即使有人指證他先撞到人,還原真相,最多打幾十大板了事,又罪不至死。

但是指證他的人,牛二報復的手段多著很。所以對於這種潑皮無賴,開封府也頭疼。

然而,碰瓷碰得多了,碰到彪悍的有背景的車主,會是一頓暴揍,或者氣極了,乾脆碾過去。

地頭蛇牛二碰到過江龍楊志。

楊志落魄到京城,賣祖傳寶刀,牛二見他一外地人,想白得他的寶刀。

牛二的潑皮本性暴露,找茬來了,問楊志這刀多少錢?楊志說,三千貫。

牛二再問為什麼是寶刀。楊志說,第一件,砍銅剁鐵,刀口不卷;第二件,吹毛得過;第三件,殺人刀上沒血。

第一件與第二件,楊志都試給牛二看。

第三件,無論如何是試不了。牛二趁機耍賴,偏要楊志去試,並且一頭撞進楊志懷裡,想白得寶刀,還要楊志賠錢。

楊志隱忍,推開了牛二。

牛二不知死活,竟然敢揮動拳頭打過來。楊志不是吃素的,躲過拳頭,一時性起,用寶刀殺了牛二,果然,殺人刀上沒有血。

牛二死了,楊志去自首,開封府判他的罪也不重,因為楊志算是為民除害。

潑皮無賴,應了那句,出來混,遲早要還。

這裡說一事。

某村,一潑皮流氓,偷雞摸狗,經常尋釁滋事,詐人錢財,報警處理,最多治安拘留幾日,便又出來,村民不勝其煩。

一日,一村民開著摩托車載著懷孕的媳婦去醫院檢查。

這潑皮流氓,沒有人性的騎著自行車上前碰瓷,村民開著摩托車本能閃躲他,結果摔倒,他媳婦一摔,流產了。

潑皮流氓竟然還要訛詐,要賠他錢,村民非常氣憤,報警處理,結果這流氓花了點錢,這事不了了之。

後來,這村民找來一輛小車,故意把剎車弄失靈,在街上撞死這流氓。最後,定性為交通事件,這村民坐了三年牢後,出獄。

做個潑皮無賴,成本很低,但是,走的夜路多了,總會碰到鬼。


我就是竹韻


這個問題其實就等同於,現如今的高級人民法院怎麼不把某一個街頭混混判重刑呢?可人家壓根也沒犯刑事罪,各種所作所為撐死就是一個偷雞摸狗的治安問題,用得著這麼高級的單位去處理嗎?

並不是開封府奈何不了,而是牛二打的就是擦邊球,既然是高級混混,自然有在市井之間混跡下去的手段,欺負老百姓欺負外地人,但所作所為無非也就是偷雞摸狗並不涉及殺傷人命。你開封府礙得著人家?上面的人我不得罪,底下的小民我只佔他們的便宜。今天順人家兩斤水果,明天再敲詐人家幾貫錢,就這點小事能觸犯什麼刑律?在水滸傳中,牛二的出場頻率並不多,可真的實難找出他的罪名。

跑到菜市場拿起水果就走,被水果販子揪住就對其連打帶嚇,別說官府不管,即便管了又能怎樣?大不了順走的水果還給你,反正我沒錢。時間久了官府也懶得管,更對這種沒有油水的糾紛不感興趣。官府也不感冒,百姓也嫌麻煩更無可訴求的地方,大家都對牛二的橫行睜隻眼閉隻眼,反正市井這麼大商販這麼多,每個人忍氣吞聲孝敬點,一個牛二和幾個狗腿子總是可以養活的。而牛二同樣也在這種環境中懂得了如何生存,只在市井中混跡,不在界外處囂張。有膽子勒索商販,他怎麼不敢去官道上劫車呢?因為性質不同啊?

所以他與楊志發生碰撞,也成為了這種環境下必不可免的事,一個剛出大牢走投無路被迫賣刀的人,空有將門之後的名聲,但身份地位甚至不如一個街頭商販。以牛二多年來的市井經驗,一眼就能看出這是一個可以隨便欺負的人,所以不斷糾纏楊志也成為了自己的習慣生活。落魄的楊志講理講不明白,告官也同樣無處訴求,最終只能發生身體衝突。只是牛二沒想到這是一個身懷絕技的提轄,意外的一刀直接要了自己的命!


遼寧資深球迷


這種情況從來都存在。

底層的流氓無產者好逸惡勞、欺軟怕硬,專門針對外地人、小商小販等弱勢群體進行敲詐勒索,你若忍氣吞聲則得寸進尺,過去人又不喜歡訴訟,這些人的氣焰越發囂張。

而你若武力驅逐,則他又撒潑打滾,折騰得你難以正常做生意。

你又不能打死他,回頭又來。

真到了忍受不了地步告到官府,對方最多不過挨幾板子,官方也覺得頭疼。

這些地痞,絕不會招惹大戶顯貴,知道自己這點斤兩完全是送菜,只招惹膽小怕事者。

尤其宋代法律寬鬆,這樣的小糾紛,官員要遵守夜不打、老弱孕不打、打不過15的標準。而北宋所謂的笞——就是用一指寬竹條抽打後背或者再加一個枷號三日,別說強壯者,一般人也能扛過去。地痞出來後必定瘋狂報復,平民百姓又能怎麼樣?


四川達州


現在大街上這種人不是多的很嗎?碰瓷的人比比皆是,還有一些強行在公共停車位收費的,政府沒有下狠手治理他們,他們就會尾巴上天。

牛二也是這種人,屬於流氓集團的一份子,專門在街上撒潑行兇撞鬧,就是不幹正事。天天以勒索碰瓷為生,就跟現在的碰瓷一樣,故意製造事端,把自己偽裝成受害者,然後開始勒索要錢,如果不給她們錢,他們就會進行人身恐嚇,賴著你不讓走。



可惜牛二碰到一個愣頭的,不吃他那一套,牛二本想訛詐楊志的家傳寶刀,結果自己被手起刀落,葬送了性命,也算是罪有應得了。



但是為什麼他們這種人還有生存空間呢?為什麼官府對他不管不顧呢? 一是本身他的行為構不成刑事犯罪,只能作民事糾紛調解; 二是有講究的官府也怕把他逼得狗急跳牆,在地方上鬧出人命血案來,給自己添麻煩; 三是官府內部也不是鐵板一塊,誰特麼有閒工夫一天到晚盯著他? 所以官府難免投鼠忌器,只得在良民和流氓之間當起了和事佬,息事寧人。



滿城百姓躲著牛二,牛二敢於糾纏楊志,其中道理即在於此。 這也就是千百年來流氓的生存套路和生存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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