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21 南华县“12.28”涉恶案件侦破纪实

南华县“12.28”涉恶案件侦破纪实

近日,楚雄州南华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分别判处“12.28” 涉恶案件恶势力犯罪团伙陈某某等13名团伙成员1年零4个月至10年零8个月有期徒刑,并分别处以0.5万元至20万元罚金。

南华县“12.28”涉恶案件侦破纪实

2016年12月以来,陈某某在南华县内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及有前科人员,形成以陈某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在南华县城内肆意寻衅滋事,实施敲诈勒索、故意损坏财物、非法拘禁等犯罪行为,气焰嚣张,社会影响恶劣,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南华县“12.28”涉恶案件侦破纪实

2016年12月28日凌晨1时许,以犯罪嫌疑人黄某、李某为首的27名社会闲散人员,在南华县鹦鹉山公园门口集结后一起乘车到县城某KTV进行打砸,造成该KTV经理张某受伤、KTV损坏价值11715元物品。

南华县“12.28”涉恶案件侦破纪实

打砸事件迅速被另一伙恶势力团伙头目陈某某得知,以陈某某、黎某、朱某、苏某为首的恶势力团伙为树立江湖威信,乘机逞强耍横,以黄某、李某等人打砸KTV为由,组织恶势力团伙成员黎某、朱某带领团伙成员连夜在南华县城对参与打砸KTV的徐某、陈某等9人实施非法拘禁、殴打、辱骂等行为。

南华县“12.28”涉恶案件侦破纪实

2016年12月28日至2017年1月18日期间,该恶势力团伙共对16人进行威胁、殴打、非法拘禁,非法勒索现金22.48万元,故意损毁轿车1辆,其中有4人被打成轻伤。

南华县“12.28”涉恶案件侦破纪实

案发后,南华县公安局周密部署,将案情报告县委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得到县委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鼎力支持,楚雄州公安局迅速成立由州公安局相关部门和南华、禄丰、牟定、大姚、双柏五县公安局刑侦民警组成的南华“12.28”专案组,全力开展案件侦办工作。

南华县“12.28”涉恶案件侦破纪实

“12.28” 涉恶案件的涉案人员人数多,成分复杂,大多系社会闲散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犯罪团伙中的首要分子、骨干分子曾多次被打击处理过,但这些人不思悔改,继续作恶,逞强耍横,聚众闹事,在南华县形成了恶势力。在案件侦办中,有的群众害怕被恶势力打击报复,不敢讲实情说实话,有的不愿配合。此外,该案涉案时间跨度长,涉及罪名种类多,证据庞杂取证不易,且头目陈某某及团伙骨干成员曾屡受公安机关打击处理,反侦察意识较强,以上种种原因使得案件侦破工作的开展倍加艰难。

南华县“12.28”涉恶案件侦破纪实

面对重重困难,专案组民警攻坚克难,通过调查走访,辗转多地收集证据,完成了对该涉恶犯罪团伙所涉及的犯罪事实的全面取证。在一年多的时间里,专案组成员获取了大量事实证据。

南华县“12.28”涉恶案件侦破纪实

在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南华县公安局历时一年,成功打击处理了南华县“12.28”涉恶团伙,彻底摧毁了一个作恶多端,频频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非法拘禁等犯罪行为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抓获为首分子陈某某及其团伙主要成员27人,移送起诉19人,破获案件33件,为“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再添战果。2018年6月28日,南华县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南华县“12.28”涉恶案件侦破纪实

“正义或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南华县“12.28”专案组全体成员以忠诚为民的正气、迎难而上的勇气,用忠诚和智慧、热血和汗水为广大群众交出了一份合格的答卷。也向人民群众表明了公安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勇于担当,坚决有力打击刑事犯罪的信心和决心。

南华县“12.28”涉恶案件侦破纪实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