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那些幽默的法律段子,經典得不能再經典

1


法律與良心


在柏林牆推倒的前兩年,東德一個名叫亨裡奇的守牆衛兵,開槍射殺了攀爬柏林牆企圖逃向西德的青年克利斯。


在牆倒後對他的審判中,他的律師辯稱,他僅僅是施行命令的人,基本沒有挑選的權力,罪不在己。


而法官則指出:“作為警察,不施行上級命令是有罪的,然而打不準是無罪的。


作為一個心智健全的人,此時此刻,你有把槍口抬高一釐米的權力,這是你應自動承擔的良心義務。


這個世界,在法律之外還有良心。當法律和良心牴觸之時,良心是最高的行動原則,而不是法律。尊崇性命,是一個放之四海而皆準的準繩。”


短評:你有把槍口抬高一釐米的權力——在那個萬不得已的局勢下,打。但應當故意打不準——不把人家打死,這是最低限度的道德,也是最高境界的良心。


任何人都不能以“聽從命令”為藉口,去跨越道德倫理的底線。這就是“一釐米權力”的道德義務,否則就必須承擔罪責。


2


法律服務收費


一個配鏡師教一個新上崗的僱員如何向顧客要價。


當你給顧客配眼鏡時,如果他問多少錢,你就說:“75美元。”


如果他的眼睛沒有顫動,你就說:“這是鏡架的價格。鏡片是50美元。”


如果他的眼睛還是沒有顫動,你就補上:“每片。”


短評:律師收費是否可以類推呢……


3


法律與成本


一位校友在德國留學期間,一次在圖書館,他的錢包被扒手竊走,錢包裡有20歐元。


他不準備報警,可是圖書館的保安卻報了警。不到5分鐘,一位女警察趕到現場,問了情況,便請他做筆錄。


女警察說:“圖書館的自動安全系統已經錄下了小偷的尊容,警察局今天就可以將小偷的照片張貼到全區各個警察局。如果仍找不到小偷,我們會把錄像帶送電視臺反覆播放,直到破案為止。”


“我看算了,只有20歐元,不必興師動眾。即使抓到了小偷,所花費的代價也太大了。”他對女警察說。


“不!我們是警察,不是商人,只有商人才講值不值,而法律的尊嚴不能用金錢來衡量。小偷觸犯了法律,就必須受到法律的懲罰。”女警察嚴厲地說。


結果,當電視臺播出小偷偷錢錄像的第二天,小偷就落網了。


短評:不計法律成本的國家和地區,付出的成本反而小,而報案難或不願報案的國家或地區,往往要付出更大的代價。


4


法律人的眼界


相傳春秋時期,魯國制定了一條法律:如果魯國人在外國看見同胞被賣為奴婢,只要他們肯出錢把人贖回來,那麼回到魯國後,國家就會給他們以補償和獎勵。


這條法律執行了很多年,很多流落他鄉的魯國人因此得救,得以重返故土。


後來,孔子有一個弟子叫子貢,是一個很有錢的商人。他從國外贖回來了很多魯國人,但卻拒絕了國家的補償。因為他自認為不需要這筆錢,情願為國分憂。


但孔子卻大罵子貢不止,說子貢此舉傷天害理,禍害了無數落難的魯國同胞。


孔子說:“萬事,不過義、利二字而已,魯國原先的法律,所求的不過是人們心中的一個‘義’字。只要大家看見落難的同胞時能生出惻隱之心,只要他肯不怕麻煩去贖這個人、去把同胞帶回國,那他就可以完成一件善舉。事後國家會給予補償和獎勵,讓這個行善舉的人不會受到損失,而且得到大家的讚揚。長此以往,願意做善事的人就會越來越多。所以這條法律是善法。”


孔子還說:“子貢的所作所為,固然讓他為自己贏得了更高的讚揚,但是同時也拔高了大家對‘義’的要求。


往後那些贖人之後去向國家要錢的人,不但可能再也得不到大家的稱讚,甚至可能會被國人嘲笑,責問他們為什麼不能像子貢一樣為國分憂。


聖人說,子貢此舉是把‘義’和‘利’對立起來了,所以不但不是善事,反倒是最為可惡的惡行。”


自子貢之後,很多人就對落難的同胞裝作看不見了。


因為他們不像子貢那麼有錢,而且如果他們求國家給一點點補償的話反而被人唾罵。


很多魯國人因此而不能返回故土。


短評:法律職業者是否應該站得高、看得遠,有謀全局、謀萬世的意識呢?


5


律師說什麼


法庭準備正式開庭審判殺人犯吉米,可是他的律師因故沒有來。


法官:“吉米,你的律師沒有來,你要等他嗎?”


吉米:“是的!法官先生。”


法官:“你是在作案現場被抓住的!對罪行也供認不諱,你等他有什麼用,他還能說什麼呢?”


吉米:“我也很奇怪,所以特別想聽聽他到底會說點什麼。”


短評:誰說律師收費後就必須要改變法律的最終結果呢?讓當事人體面且有尊嚴地受刑,也是收費的內容之一。


6


從心所欲而不逾矩


(一)在律師竭盡全力的辯護下,被告人終於被宣佈無罪釋放。


在法院門口,律師問被告人:“你已經獲得釋放,我們即將分手了。現在請你最後向我說實話,你是否真的犯了罪?”


被告人回答:“律師先生,當我在法庭上聽到你為我做精彩的辯護時,我剛剛明白,我原來是清白的。”


(二)兩個久未見面的老朋友在街上碰到了,其中一個拄著柺杖。


“你怎麼了?”另一個關切地問。


“我六個月前遇到了車禍。”


“這麼嚴重,現在還用柺杖!”


“醫生認為可以丟掉了,但我的律師認為還不行。”


短評:個案正義的缺失是法治得以順利運行的成本,從職業職責要求出發在規範內尋求自己和當事人利益的最大化,這無可厚非。


7


右手犯罪


這是一起盜竊案。


辯護律師說:“被告只是把右手伸進窗戶偷了幾件東西而已,他的右手不等於他整個人,怎麼能因為一隻右手犯了罪而懲罰整個人呢?”


法官最後判決:“辯護意見有理,予以採納。判決被告的右手一年徒刑。被告是否隨右手一起入獄,由他自己決定。”


律師飛快地幫被告把裝在右臂上的假手卸下來交給法官,然後拉著只有一隻手的被告揚長而去。


短評:好獵手未能鬥過狡猾的狐狸!


8


請律師出庭


兩個冤家路窄的人在大吵大鬧。


一個說:“我要到法院去告你!”


另一個說:“奉陪!”


“我要把你告到最高法院!”“奉陪!”


“我到地獄都要告你!”


“這個……到時我會請律師出庭的!”


短評:律師也不容易,要能上天入地!


9


可憐的願望


一件離婚案開庭了,原告的律師叫他的當事人站了出來,他用同情的口吻詢問道:“根據我所瞭解的情況來看,每天晚上,當你從辦公室回家時,你的太太不但沒有單獨地等你,並且你還發現有人躲在衣櫃裡,是嗎?”


“ 是的,一點也不錯!”原告回答。


“這當然會使你憤怒和悲傷!”律師說。


“我當然會悲傷。試想,我連一個掛衣服的地方都沒有了!”


短評:這個男人的確夠可憐的,包括思想。


10


一封意外的律師函


這是一個真實的故事,故事發生在1966年冬天的美國。


傑克決定與他的好友鮑勃一起去德克薩斯滑雪。他們駕駛著傑克的旅行車一路向北開去。


行駛了幾小時後,他們陷入了一場可怕的暴風雪,無法前進,便把車停靠在附近的一間農舍前,並向一位相貌迷人的女主人詢問他們是否能在那過夜。


女主人解釋說:“我的丈夫最近去世了,如果讓你們待在我的房子裡,我怕鄰居會說閒話。”


傑克說:“不用擔心,我們願意睡在穀倉裡,明早太陽昇起來時我們就會離去。”


女主人同意他們倆在穀倉裡過夜,臨關門時,她意味深長地看了鮑勃一眼……


早上,天氣放晴了,他們繼續趕路。


9個月後,傑克收到了一封來自德克薩斯的律師信。拆閱後,他想了幾分鐘,意識到這封信應該是來自那位寡婦的律師。


他打電話給他的朋友鮑勃說:“鮑勃,你還記得我們住的那個農場裡的漂亮寡婦嗎?”


“是的,我記得。”


傑克問:“你半夜起床去過她的臥室對嗎?”


“是的,我……我承認我這樣做了。”


傑克問:“你是不是使用了我的名字和地址而沒有告訴她你的名字?”


鮑勃臉紅起來,說:“是的,我確實這麼做過。”


傑克回答道:“嗯,謝謝!她剛剛去世了,並把她的農場、別墅和所有的財產都留了給我。”


短評:誠實,是這個世界上最寶貴的品質,如果你不願承擔責任,那你也不配擁有收穫。看完這個真實的故事,你會相信上帝是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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