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8 我在民企上班還有二天就要生了,單位不給產假還要我打辭職報告,請問您我該怎麼辦?

憶餘母興化紅膏大閘蟹


你這問題,是很多外出打工的農民工經常遇到的問題,不光是產假病假不給,甚至工傷問題也不按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很多民營企業為了節約成本,法律規定的產假是不給員工的!因為產假至少兩三個月,既要照發工資,還要留崗位給你,如果招一個臨時工,還要付雙份工資!這對企業來說確實是非常不願意的!同時企業又不能開除,為了避免與法律衝突,就叫你打辭職報告,證明你是自願離職的!這樣就達到了避免了支付工資,又不違法的目的!

但是,根據《勞動法》的相關規定,無論是國企還是私企,員工都是享有帶薪產假的權利的!如果企業不給員工這個權利,可以找勞動仲裁部門進行調解仲裁,仲裁部門調解不好的,就選擇司法途徑解決。

只是有一個重要條件要說明一下,就是你是否與公司簽訂有勞動合同!如果沒有,是否有能夠證明你與企業有勞動聘用關係的證據(工作證、工資條等)!要是這兩個關鍵條件都不具備,那想維權就太難了!

對此,奉勸所有外出打工的農民工兄弟姐妹們,選擇就業單位一定要選擇有一定規模的正規廠家,而且一定要簽訂勞動合同(必須是勞動部門印發的正規合同,廠家私自打印的合同很多條款不合法),不要嫌麻煩,不然今後自身利益受到侵害時維權就難了。


農村創客馬天琪


這個問題很好辦,做好證據收集後直切回去生寶寶。

女職工有生育假,這是國家明文規定的,而且此項規定各地機關企事業單位,包括私人單位都在正常實施。

這個規定為什麼會正常實施呢?

因為他直切與人類發展有關係。更因為這是一件人生的大事,喜事。不管什麼單位什麼企業,如果不讓人生孩子,一定會被人罵得狗血淋頭,成耗子過街,人人喊打。


我們這個社會,很多法規得不到落實執行,主要是受“習慣性”和它的“重要性”,人們的“認知識”的影響和制約造成。

你要生寶寶,按說早就該請假待產,可私企老闆不批假,要辭退你,是認為你產假了影響他的利益。這時,你不要管他,將產假申請一式二份寫好,註明交付產假曰期,交付地點,當場人,交付時最好選擇人員較多的地點遞交,如有關係較好同事,可讓與你同行做證。

呈交申請時喊老闆簽字認可,如不簽字,你可用手機留下照片,錄音,和自己手中這份申請註明老闆拒假拒簽字的情況和他說的話語後,便可揚頭回家生孩子。



待產假期(一般為六個月)到了,又回上班,如老闆這期間繼續發工資,你去上班又沒說什麼讓你繼續上,這事過去了,要不讓上班,叫他拿出書面辭退手續,附上原有證據,去申請勞動仲裁,以可去婦聯維權,由婦聯給你出面打官司。

這官司一打,老闆定輸無疑。

人話著要昂首挺胸!要有尊嚴!不要什麼事都不知道怎麼辦。


職場低層


企業這種行為是明顯違法的,具體分析如下:2012年4月28日發佈的《女職工勞動保護特殊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第七條內容:

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98天,其中可以休產前15天。

規定中也明確表明,如果企業違反規定,可以如何維權,如規定的第十四條內容如下:

用人單位違反本規定,侵害女職工合法權益的,女職工可以依法投訴、舉報、申訴,依法向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機構申請調解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現階段,很多省份關於產假方面都有獎勵的政策,如廣東省符合產假規定的,可額外享受80天的獎勵假,即178天。以下是筆者統計的數據,各位可查閱。

關注職場老劉,隨時諮詢勞動法問題(關注後私信留言,看到後一定回覆)。


職場老劉


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也就是說其實產假可以在產前15天休,現在公司不讓你休是為了要開除你,還不想賠償你的損失,所以你不要寫辭職報告直接去生孩子就可以了,保留單位不給你產假還讓你打辭職報告的聊天記錄,其他事情等到生了孩子再說。

如果等你回去後,公司說你長時間曠工要開除你,你可以以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要求對方賠償你經濟賠償金(2N+1),如果公司撤銷開除你的決定讓你繼續工作你也不用擔心,公司不能安排你做過重的工作。


東友律師團


首先你的企業是違規行為,問下你企業平時可給上保險?如果上的話,你就沒問題了!如果不給上直接給錢那就不好說了,如果不給上那你就享受不了國家給予孕婦如何該享受的待遇!你還是要看你們當地政府的待遇關於民企各地方都不一樣。


SS47240571


你可以休病假呀。還沒有生就預支產假?


嘉樹


找律師事務所或者懂法的,諮詢一下相關法律吧,企業違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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