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7 长治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驾管科:公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39号令)的相关规定,需对刘晓科等58人吸毒注销驾驶证业务,现向社会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作废。

后附:需注销驾驶人名单

长治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驾管科: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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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驾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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