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決勝法庭》中廖昌平還沒經過法庭審判卻“進了監獄”?

我對電視劇《決勝法庭》真是無語了。今天我又發現一處法律常識錯誤!廖昌平還沒經過法庭審判卻“進了監獄”!

《決勝法庭》中廖昌平還沒經過法庭審判卻“進了監獄”?

廖昌平在法庭上發言時說沒想到自己進了監獄!別忘了,他還在審判階段,還沒有被法院最後判決有罪,他應該是在看守所羈押,等待開庭審理階段。根據《刑事訴訟法》第264條規定可知,判處有期徒刑,並且剩餘刑期在三個月以上,才會由公安機關交由監獄執行。對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執行刑罰前,剩餘刑期在三個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為執行。

廖昌平作為一個公司副總,那麼嚴謹的一個人,卻出現這樣的法律常識錯誤。

這是號稱我國第 1 部檢查大劇。導演,編劇等劇組中有很多法律人士。可是正因為是專業人士,卻自視甚高,總有自己知識環節短路和疏忽的地方。出了這麼多法律常識錯誤。可見,一部好的電視劇,劇組也應該聘請專業律師做法律顧問幫助把關。否則,出錯以後根本沒辦法更改,悔之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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