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餘縣一對老年夫妻起訴離婚,家門口的“法庭”化解糾紛


大餘縣一對老年夫妻起訴離婚,家門口的“法庭”化解糾紛

家門口的“法庭”,讓當事人足不出戶解糾紛

大餘縣一對老年夫妻起訴離婚,家門口的“法庭”化解糾紛

大餘縣一對老年夫妻起訴離婚,家門口的“法庭”化解糾紛

贛州法院網訊 12月3日,大餘法院在某村委會對一起離婚糾紛案件開展了巡迴審判,並達成調解,雙方自願離婚。

陳老太與廖大爺均已年過半百,婚後不久雙方便分居至今。11月13日,陳老太一紙訴狀訴至法院,要求與廖大爺離婚。因無法電話聯繫上廖大爺,主審法官黃法官便前往廖大爺住處送達起訴狀等副本材料。原來,廖大爺聽力不是很好,與人交流存在障礙。

考慮到廖大爺的現狀,外加陳老太與廖大爺的住所均較偏僻,前往法院路途較遠,黃法官在徵得雙方同意後遂決定在離雙方都較近的村委會庭審。為了讓廖大爺更好地參與庭審,黃法官與廖大爺兒子廖某聯繫,由廖某庭審中作為廖大爺的傳話人,將庭審內容轉述給廖大爺。庭後,黃法官及兩位人民陪審員、村幹部分別對陳老太與廖大爺展開調解工作。最終,陳老太與廖大爺達成一致意見,均同意離婚,並對相關財產進行了處理。

至此,一場離婚糾紛在大餘法院的巧妙調解下順利解決,陳老太和廖大爺止不住地感謝法院工作人員對案件的盡心盡責。黃法官感慨道:“寧願我們自己多走路,也要讓當事人少跑腿,為當事人提供便利也是我們的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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