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7 澄迈检察:“疫”爱之名,“未”爱坚守

在这个抗“疫”的特殊时期,澄迈县检察院未检部门,聚焦主责主业,服务防疫大局,依托互联网、移动通讯,开展形式多样的“无接触”帮教活动,确保防疫期间,帮教工作不打烊、不掉线。

近日,我院未检部门负责人曾燕玉检察官通过电话对涉案未成年人张某州开展帮教工作。平日里,张某州的父母为了生计,早出晚归。缺乏父母关爱的张某州性格孤僻,2019年因参与他人抢劫一部价值千元的手机被澄迈县检察院做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在疫情防控期间,张某州感到内心不安,烦躁沮丧,且不愿与父母交流。了解情况后,曾燕玉检察官及时通过电话的方式,耐心倾听张某州的心声,努力为其排忧解惑,帮助其舒缓了疫情中出现的不良情绪。


澄迈检察:“疫”爱之名,“未”爱坚守

疫情期间,我院未检部门干警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8名被帮教人(2019年我院做出相对不起诉的3起案件中3名涉案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的4起案件中5名涉案未成年人)取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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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别询问被帮教对象在疫情期间的基本情况、身体状况,向被帮教对象家长了解其近期的生活表现,提醒其在疫情期间要做好防护,严格遵守疫情期间相关规定,积极配合街道、社区的防疫工作,并鼓励和引导还是在校学生的被帮教人张某琦、潘某吉要充分利用在家时间认真学习,做到“停课不停学”,为今后就业打好基础。

疫情防控期间,未成年人容易产生焦虑、烦躁情绪,我院未检部门积极与社工机构联系,并将社工机构制作的如何安全度过疫情期间的宣传视频发给各位被帮教对象,帮助他们放松心态,增强了帮教效果,确保了疫情防控期间失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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