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巴中:今年年內完成26項整改任務

主要問題

整改辦法

實行領導掛聯制度,採取“清單制+責任制+銷號制”方式,逐一落實責任,逐一按時序推進解決

近日,記者從全市推進中央、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暨“回頭看”反饋問題和長江經濟帶自查問題整改工作電視電話會上獲悉,去年以來,我市採取有力措施推進中央和省級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落實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今年我市需完成26項整改任務。

據瞭解,截至2019年底,我市各類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問題整改基本達到時序整改進度要求。“今年我市需完成26項整改任務,主要涉及城鄉汙水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工業園區汙水處理設施建設、醫療廢物處置設施建設、‘散亂汙’企業整治、城鄉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等問題。這些問題雖然在全部問題中所佔比例不高,但全都是難啃的‘硬骨頭’。”市生態環境局相關負責人介紹。

為全力做好問題整改,我市將嚴格按照省生態環保督察辦要求,進一步強化細化整改工作措施。實行領導掛聯制度,對涉及巴中的中央環保督察及“回頭看”反饋問題、省環保督察和長江經濟帶自查的重難點問題進行整改,實行一個項目一名領導掛聯,明確一個牽頭責任部門或責任單位,採取“清單制+責任制+銷號制”的方式,將工作任務明確到月、到季度,逐一落實責任,逐一按時序推進解決。

同時,將持續開展督查督辦,由市環委辦牽頭做好調度工作,及時掌握各項問題整改進展情況,督促各項目業主單位倒排工期,掛圖作戰。建立周問詢、月調度、季通報制度,掌握環保督察問題整改推進情況,及時預警提醒。市環委辦還將會同市目標績效辦、市級相關部門,對重難點問題堅持每月暗訪暗查,並及時將暗訪情況彙總上報市委、市政府,納入市對區縣書記點評內容。(記者 張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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