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8 馬上要結婚了,女朋友全款買了房價值85萬,結婚時讓我拿30萬娶她,這樣合適嗎?

兵傳媒


女方全款買房,然後讓你掏30萬娶她,如果是我,我會樂得屁顛兒屁顛兒的,不知道你在糾結什麼。是糾結沒有讓你買房呢,還是糾結女方房產上沒有加你的名字,或者是糾結女方要求你掏30萬塊錢?

如果是糾結女方全款買房而你沒有買,那很好辦,你買就是了。如果糾結房產上沒加你的名字,那就算了吧,畢竟一個大老爺們兒,住在別人全款買的房子裡,不加自己的名字也應該。如果是糾結女方要求你掏三十萬塊錢,呵呵,哥們,你該挨批了。

女方全款買了八十萬的房子,這說明女方的誠意是滿滿的。你拿三十萬塊錢也不算多, 如果你覺得沒有安全感,覺得以後如果離婚,你會吃虧,我覺得你完全想多了。以女方的誠意,似乎只要你不提出離婚,女方就不會離婚。你拿了30萬塊錢,還要思前想後,那心眼子真的有點兒太多了。男子漢,即使將來離婚,吃點兒虧也沒什麼,至於佔便宜,還是那句話,不要想太多了。

更何況,按照國內現在這個行情,男方不買房不買車,只拿30萬塊錢的彩禮已經夠佔便宜的了。難道還是你嫌30萬塊錢的彩禮太少?想掏更多的錢去娶媳婦兒才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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