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4 甘肅省委原常委、省政府原副省長虞海燕受賄一審開庭

甘肅省委原常委、省政府原副省長虞海燕受賄一審開庭

虞海燕

中新網5月24日電 5月24日,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中共甘肅省委原常委、省政府原副省長虞海燕受賄一案。

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指控:1998年至2016年,被告人虞海燕利用擔任酒泉鋼鐵(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鍊鋼廠廠長、副總經理兼總工程師、總經理、董事長、甘肅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甘肅省人民政府副省長、中共甘肅省委常委、蘭州市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產品銷售、工程承攬、房地產開發、職務調整晉升等事項上謀取利益,直接或通過其妻子李巖華收受相關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6563萬餘元。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虞海燕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虞海燕還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虞海燕的親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記者及各界群眾70人旁聽了庭審。

庭審結束後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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