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8 对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三年内的党政领导干部到企业兼职(任职)如何规定?

用户67572469


领导干部(公务员)辞职或退休,国家鼓励发挥个人专长,参与社会发展,继续为社会和国家做贡献。但是,并不等同于就可以乱来

公务员辞职公职或退休,到社会上从业,国家法律法规是有明确要求的。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辞去公职规定(试行)》等有管法规规定:

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也就是说,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辞职公职或退休,在三年内到企业从事营利性活动,是有严格限制的。比如说发改委领导辞职或退休,三年内肯定不能去房地产等企业兼职,或者帮助开发商、项目业主进行商业活动。

一旦违反这些规定,相关法律法规也是有明确的处罚措施的——

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后有违反前款规定行为的,由其原所在机关的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该人员从业期间的违法所得,责令接收单位将该人员予以清退,并根据情节轻重,对接收单位处以被处罚人员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当然,也有一些公务人员辞职或退休后,没有按规定进行回避,到企业兼职的。这些属于个例,在此就不多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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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辞职或退休的,其从业活动会受到一定限制。其限制所依据的法律为《公务员法》第102条第1款:

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题目已经给出了辞职(退休)、领导、三年等三项限制,现在需要考虑的就是职业选择限制。从规定就可以看出离休领导并不是不能从事任何工作,而是不能从事部分营利性工作。我就具体分析一下。


首先要了解直接相关的概念。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直接相关的含义,我通过比较企业与劳动者的竞业限制协议,认为直接相关的企业、组织与活动应该指,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企业或组织,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同类业务的经营活动。

在认定清楚直接相关的含义下,再来分析。

任职相关

  1. 与原工作无关的非营利性组织,可以任职。

  2. 与原工作相关的非营利性组织,可以任职。比如说原为妇联领导,退休后可以到保护妇女权益的公益组织任职,并领取劳动报酬。

  3. 与原工作无关的企业和营利性组织,可以任职。

  4. 与原工作相关的企业和营利性组织,不得任职。比如说原为某国有钢企领导,退休后不可以到从事钢铁生产的企业任职。

从事相关

  1. 与原工作无关的非营利性活动,可以从事。

  2. 与原工作相关的非营利性活动,可以从事。比如说原为教育主管部门领导,退休后可以从事宣传公益教育的活动。

  3. 与原工作无关的营利性活动,可以从事。

  4. 与原工作相关的营利性活动,不得从事。比如说原为法院院长,退休后不可以从事律师行业。


议是非


国家对这个是有要求的,就是为了防止党政领导干部,退休后到企业里利用自己的关系谋取私利,国家是这样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退离休三年内,普通公务员退离休两年内,不得到原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任职,也不得从事和原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这是中组部在2013年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里有明确的说法的。体现了我们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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