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农村拆迁人人平等!有了这份文件,对“暴力拆迁”说“不”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中国教育部、民政部、司法部、文化和旅游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共11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 建设文明乡风的指导意见》,提出力争通过3—5年,基本健全文明乡风管理机制和工作制度,遏制农村陈规陋习蔓延势头。

在农村征地拆迁中,有不少地方制定了不尽合理的村规民约,对少数村民采取歧视政策致使其不能获得公平补偿。也有部分规定不尊重村民自愿、以约代法现象严重。此次行动将使这些局面有所改观。


农村拆迁人人平等!有了这份文件,对“暴力拆迁”说“不”


村规推进乡风文明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农业农村部副部长韩俊指出,农村的陈规陋习具有社会性和顽固性,不少村民并非自愿,但受困于社会风气带来的压力,很难改变。乡村社会是熟人社会,乡村社会的治理要充分发挥农村传统治理资源的作用,采取村规民约来推进乡风文明建设。

韩俊表示,实践中,有些地方村规民约的内容空泛,制定不规范,实施流于形式。有些村规民约的内容涉嫌违法违规,对亲情伦理缺乏关怀,容易伤害群众感情。如二婚不能办酒席的规定,涉嫌侵犯群众特别是妇女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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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规备案严格审查合法性

针对上述问题,《指导意见》提出,村规民约的内容一定要符合宪法和法律的精神,农村群众自治性组织制定和实施约束性措施,要符合村民自治程序和规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指导规范村规民约工作作为加强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防止盲目立规,防止一些地方用村规民约代替法律,有关部门要主动引导和规范,完善审查备案的程序。

“村规民约一定要有审查备案程序,重点审查村规民约的制定或修订程序内容是否合法,是否符合实际,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对于村规民约当中带有歧视性和违法的内容要及时纠正和废除,”韩俊说,“发挥好村规民约在弘扬公序良俗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可以降低乡村社会治理的成本,提高乡村社会治理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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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助遏制拆迁歧视性政策

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史西宁律师多年来代理了大量征地拆迁案件,发现不少地方的村规民约都涉嫌违法,在社会上形成了一股不良的风气。

在征地拆迁中,有部分地方的村领导主动配合拆迁方,通过制定对部分村民不合理的歧视性补偿政策,压低甚至剥夺这部分村民的补偿权利,以便于自身进行“暗箱操作”。这不仅严重侵害了这些村民的利益,还伤害了感情。

虽然农村的熟人社会“看人办事”现象严重,不平等的村规民约已经被大家习以为常。但史律师提醒大家,法律是这些“霸王条约”的底线,任何违法行为都不会得到国家的承认,趁着这次专项行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必将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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