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9 鐵路“十不準”,都是不準哪些行為?


鐵路“十不準”,都是不準哪些行為?

鐵路“十不準”,具體都是不準下列行為:

一、不準偷摸、哄搶鐵路運輸物資。

二、不準盜竊、損壞鐵路設施配件。

三、不準在鐵路線上放置障礙物。

四、不準非法鋪設平交道口或人行過道。

五、不準在鐵路兩側放牧。

六、不準擊打、攔截、爬乘列車。

七、不準在鐵路線上閒坐、行走、滯留。

八、不準損毀、移動鐵路信號裝置。

九、不準在鐵路兩側挖乾渠、採石、挖沙、打井取水。

十、不準收購鐵路運輸器材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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