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8 3月9日起 重庆渝北城区住宅小区取消封闭式管理

原标题:关于渝北区城区住宅小区实行登记管理的通告

根据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关于统筹做好分区分级分类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渝肺炎组办发〔2020〕55号)精神,渝北区仍属疫情防控高风险区域。为继续做好全区疫情防控工作,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现就渝北区城区住宅小区(含单体楼和老旧小区,下同)实行登记管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从2020年3月9日0时起,渝北区城区住宅小区取消封闭式管理,实行登记式管理,取消“每户家庭每3天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1次”的要求。

二、各住宅小区要科学合理设置进出通道,尽量减少人行出口和车行出口。单体楼和老旧小区继续实行街区化管理,合理设置围挡和出入口。

三、本住宅小区业主凭业主卡等相关证明即可进出,租赁户凭房屋租赁合同到物业管理单位登记备案后按小区业主管理。除警车、救护车、消防车、疫情防控车等公务车辆和人员外,非本小区人员、车辆不得进入。快递、外卖等继续实行无接触式配送。

四、继续实行小区进出人员体温监测,出入必须佩戴口罩,如遇发热(体温37.3℃以上)、咳嗽等症状人员,应第一时间登记并上报所在社区。

五、继续倡导小区业主不串门、不聚集,尽量减少外出,不得在公共区域开展打麻将、打扑克、跳坝坝舞等聚集性文化娱乐活动。

六、物业管理单位要继续做好市外返回小区人员的登记工作,并及时报告所在社区。同时,做好公共环境消毒、生活垃圾清运、废弃口罩收集处理等工作。

七、积极推广和使用“渝康码”,物业管理单位要加强“渝康码”宣传培训,逐步对小区业主实行“扫码”管理,实时掌握小区居民动态健康信息。

八、若新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住宅小区,将视情况恢复封闭式管理。

九、对不遵守上述规定,拒不听从社区、物业工作人员等管理劝阻、寻衅滋事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十、全区住宅小区解除登记管理的时间,以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另行通告为准。

特此通告

重庆市渝北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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