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8 媽和岳母同天生日,老婆說先給她媽過,我想先給媽媽過,兩方老人不願意一起過,咋辦?

飛人小胖


退一步海闊天空,進一步可能會家庭離異。

我主張這樣子,各回各家各和各媽過生日,自己陪自己媽,既然不想和過,就分開過。

這樣的情況的前提是兩家不合,丈母孃和婆婆性格不入,誰也不服氣誰,在背後誰也瞧不起誰,但是也不會有大的矛盾,如果矛盾太大小夫妻說不定早離婚了。

說明老人沒有老人樣,自私讓兒女為難,如果兒女離婚你們會高興嗎?,所以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

不能退一步就分開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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