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8 古代男子為什麼要納妾?

dimanlanke


英雄難過美人關,歷朝君主在美色面前,前赴後繼的倒下、沉淪。而對於普通官員和百姓來說,他們雖然無法享受這種“醉生夢死”的待遇,但也享有“享樂權”,因為古代實行一夫多“妾”制,男人都是可以納妾娶小的。

要知道妻和妾的地位是千差萬別的,妾沒有任何地位,可以是買來伺候男主人的一種工具,所以只是相當於主人家的一種特殊財產。

但從先秦到清朝,歷代法律都嚴禁“有妻更娶”,對於重婚罪,先秦是最高可判死刑,唐、宋規定,以婢為妻“徒二年”,以妾及客女為妻“徒一年半”,元代規定:有妻妾再娶妻妾者,要打47大板,並且當堂判離,明清時期規定:凡以妻為妾著杖一百;以妾為妻著,杖九十,並改正”。可見,各個朝代允許重新娶妻,但是嚴禁“二奶轉正”,也就是說,別人送給你的美女,你只能納為妾,不能娶為妻,尊卑不能亂了。

唐代裴庭裕《東觀奏記》記載了一則故事,唐宣宗年間有位剛剛到翰林院任職的人名叫畢誠,苦於升職無門,他就想辦法給當時的丞相令狐綯物色了一個十分豔麗的絕色女子,然後送給他當小妾。這就是一種“桃色”賄賂方式。

當然作為宰相的令狐陶,什麼沒見過,他雖好色,但一打眼就知道這小子想什麼,然後就表面上引用了左傳中的話說“尤物害人”,忍痛拒絕了這個美色誘惑,後來這個尤物也沒便宜別人,御醫李玄伯買下之後拿她獻給了唐宣宗,隨即成為了後宮最寵愛的人。這當真是東邊不亮西邊亮啊。

無獨有偶,宋代《慶元黨禁》記載:南宋寧宗時期,有個宰相叫韓侂冑,他有一個十分寵愛的姬妾,因為犯錯誤,然後被逐出府;後來宰相仍舊十分想念這個愛妾,派人尋找。

後來瞭解到是一個名叫程松壽的縣令用800貫錢將她買下來,本來宰相很憤怒,但是仔細瞭解之後,發現愛姬是被恭恭敬敬的請到家中,還被安排在他家中最好的房子居住,還對她禮遇有加。本來以為是這個縣令不開眼奪了自己的心頭肉,沒想到是一個這麼懂事的人,立刻就把他升官,任命為太府寺丞,可以說,這才是最高明的處理“家事”的方法。

當然。最為關鍵的是古代有一個傳統條例,6個字:妻妾不能失秩。也就是等級森嚴的一夫一妻制,從根本上杜絕了小三轉正的可能。如果按照唐朝的法律規定,以婢女為妻者,要判有期徒刑兩年,以妾為妻者,要判有期徒刑一年半。而到了明朝和清朝時,同樣如此,小三轉正要受到嚴懲。

當然,現在隨著時代的進步,社會的文明,這代這一夫多“妾”制早已一去不復返了。


飄雪樓主的歷史課


生物都有將基因傳下去的慾望,所以生物的本能就是生存與繁衍。

為了利於繁衍,進化出了許多機能,比如有交配的慾望。

男人跟女人的生理架構是不同的。一個男人一生能產生幾萬億個精子,並且,男人不用懷胎哺育,很多男人到了七十歲還有生育能力。所以一個男人的配偶越多,他的後代就越多,基因傳下去的可能就越大。因此從原始人開始,男人潛意識裡都是老婆越多越好。但是女人一生只能產生幾十個卵細胞,由於還要懷孕哺乳,對身體機能的要求比較大,合適的生育年齡只存在於十八至三十八二十年左右的時間裡。並且因為育胎需要大量的營養,原始社會又不能得到充足的食物,女人更不可能接二連三地生育。所以一個女人能留下的後代是極其有限的,她就要好好選擇自己的配偶,以保證自己的後代有優質基因。因此,從原始社會開始,女人潛意識裡都不希望自己老公越多越好,而是想挑精品。


總之,一個“優質男人”——身體高大健壯,品貌端莊——想擁有大量女人,而一些女人想讓這個男人的優質基因傳給自己的後代,不想讓那些身體柴弱,有殘疾的人跟自己產育後代。

自然界中群居動物,基本都有這個特徵。比如獅群,一頭雄獅佔有一群雌獅,只有打贏了獅王,才能保證自己是最強壯的,佔有雌獅,把基因傳下去。

這就理論上造成了,一個男人三妻四妾,一群男人打光棍的現象。當然,進入文明社會,社會關係要比這個複雜,決不可能僅靠生物本能生存。但是,古代生產力很低,很多人飯都吃不上,很多人整天吃香的喝辣的。一些女人為了生存下去,寧願去給大戶人家當妾,也不給逃荒要飯的當妻。在生物本能跟社會現實的雙重作用下,納妾現象在古代大行其肆。在中國是納妾,在中東是四妻跟女奴,在歐洲是情婦跟侍女。不同文明不約而同地出現了一夫多妻現象。

當然了,不論男人還是女人,都希望對方只有自己一個配偶。但由於古代主要是農業生產,需要體力,女人的生產效率遠比男人低,所以男人主導社會。話語權都掌握在男人手裡,他們自然能給納妾找出許多諸如為了子嗣等天經地義的理由。進入工業社會,女人也逐漸撐起半邊天,有了話語權,所以納妾就被打到了。

回到主題,納妾基本都是為了慾望,但這個慾望是為了生育子嗣進化來的。


待我施為地煞變


納妾是男權社會中婚姻關係不平等的集中體現,意味著男性在兩性關係中的絕對主導地位。關於納妾原因,主要有兩個:一是“廣繼嗣”,滿足無子嗣或多子嗣的要求;二是滿足男性的情色慾望。

中國傳統社會極為重視子嗣,在“不孝為三,無後為大”的傳統觀念影響下,無子而納妾,是天經地義的。倘若正妻無子,丈夫納妾就有了最充分、堂皇的理由。

《明會典刑部律例》規定:世子、郡王25歲無子可置二妾,30歲無子可置四妾;將軍30歲無子可置二妾,35歲無子可置三妾;中尉30歲無子可置一妾,35歲無子可置二妾;庶人40歲以上無子可娶一妾,足見正妻無子是納妾的最正當理由。丈夫若是不肯納妾,會受到家族、社會的譴責,因為他們有斷絕祖宗香火之過。同時在多子多福社會觀念影響下,即使妻已生有子,也都可以納上一二個妾,以便多生幾個兒子。所以,納妾原因最常見的是為了生子。對於一般家庭,尤其是妻未生育兒子的家庭,納妾主要是為了續嗣、傳宗接代,賢德的妻子還會主動提出為丈夫買妾,爭取為夫家門戶留下一脈骨血,這是受人稱道的德行。相反一些自己不能生育且阻撓丈夫納妾的妻子,往往被稱為“妒婦”,受到道德的譴責,丈夫有權把她休棄。

除了納妾生子外,也有年老買妾,以侍候日常生活的。還有一些人,因為家境貧困,無力支付聘妻的費用,便買妾建立家庭。

總的說來,在封建社會,除了極少數人外,不僅是官僚士大夫、大地主、富商大賈,只要稍有社會地位與經濟能力的各階層人士乃至平民百姓,納上一二妾是最平常不過的事,也得到極力鼓吹所謂的“存天理,去人慾”的道學家的認可,“有妻有妾,方始成個家”。但是,受普遍存在的享樂思想誘導,與在日漸嚴重的奢靡的社會風氣影響下,不少人對納妾已不再僅是為了生子續嗣與多生子多享福,更不僅是為端湯侍藥的日常服侍與家務勞役,而是作為人生聲色享受的一種生活方式,也是作為炫耀社會地位的手段,這在官僚士大夫特別是權貴之家、大商人、大地主之家更為普遍,形成風氣。


鳶記


1,古人納妾是為了延續後代,所謂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很多正室不能生育時,也會張羅著為老爺納房腚大腰圓的小妾,以便生兒育女,傳宗接代。有的老爺和夫人感情好,一個勁的勸夫人,不要不要我不要妾,有夫人就夠了,然後就歡歡喜喜的入洞房去了。


2,古人也是一夫一妻制,很先進的。但是古人可以多娶妾,因為妾是不能明媒正娶的,不能從大門口抬進家門的,妾的地位和正妻也是天壤之別,看看紅樓夢中王夫人和趙姨娘的懸殊的地位就會了解。


3,妾和正妻生的孩子地位也不相同,雖然都是老爺的種,但是正妻的孩子是嫡出的,而小妾的孩子是庶出。一般庶出的孩子比嫡子地位要低很多,繼承家產時,往往嫡出和庶出的差別很大。比方說康熙立得太子胤礽上面還有哥哥,按說皇家立太子都是立長的,但是康熙偏偏立了老二,因為胤礽是孝仁皇后所生屬於嫡子,根據古代的另一個規矩叫立嫡不立長。所以他很悲催的當了四十多年皇太子,最後被雍正摘了桃子。


4,古人納妾的另一個原因是憋不住了,家裡老婆人老珠黃偏偏他身邊的小丫鬟各個水靈的掐出水來,所以有的老爺實在忍不住會和漂亮的丫鬟姐姐搞出點事情來。有的丫鬟是賣身給老爺家的,和這家的馬啊騾子啊地位差不多,有的心思活絡的丫鬟會為自己打算,以後嫁給府裡的下人,還不如給老爺做小,不但身份升了半級,萬一生下個一兒半女的,自己的後半輩子都有靠了。像《紅樓夢》裡的大丫鬟襲人至少是這麼想的,所以對於老爺的動手動腳,她們往往也會半推半就。


薛白袍


古代男子納妾,名義上是很“高大上的”——延續香火,好像很有奉獻精神,為了祖宗、為了血脈。

不可否認,古代很大一部分人納妾是出於子嗣的考慮。在明代的時候,甚至國家的法律明文規定:凡男子年滿40而無後嗣者得納妾。

尤其對於皇家來說,有沒有男性子嗣直接關係到王朝的穩定,因此皇帝的納妾,也就是選妃都成了朝廷一等一的大事。

難道所有的人,這麼單純,多找女人就是為了後代?那也是否定的,歷史上很多淫蕩的君主還是很看重生理享受的,民間也是如此。

歷史上大多數亡國之君的覆滅就是與女色有關,以致於流傳出這樣的一句話“紅顏禍國”。其實,民間也是如此。一般情況下民間娶妻,重視的是德,而納妾就是美貌和身材。讀者可不要鑽牛角尖,特殊的情況下納妾也有例外的,比如沒後代的道德觀超正男,他納妾最重要的因素是看這女子的身材會不會生。


子屠龍


封建時代,以帝王為尊,跟帝王出生入死打天下、守天下的又都是男人,從帝國權力上就決定了男人的社會地位會高於女人的社會地位。

人,都是有慾望的個體,很多時候,人的慾望是被環境、條件、權力、道德等等外在條件所約束。帝王是九五至尊,擁有至高無上的權力,也擁有最終的發言權,帝王可以後宮佳麗三千人,他就沒理由出臺法律要求別人只能娶一個老婆,那樣對整個帝國穩定健康的發展都是不利的。

既然女人社會地位低,國家又准許納妾,有權有勢又有錢的男人們,自然會為所欲為,娶她個三妻四妾夜夜做新郎了。

所以說,娶妾是封建社會的一種生活方式,是權力的產物,是由上至下的一股不正之風。

現代社會好了,男女平等,法律明文規定一夫一妻制,人民道德覺悟也高了。更何況男多女少,實際在很多家庭裡女性地位遠遠高過男性地位。一般男人想娶個老婆已非易事,哪還敢妄想娶妾。


南宮尋歡


古代男子納妾,是一種封建社會男女不平等的表現。也是一種社會陋習。

有些時候,不能說是為了子嗣,也說不清是不是為了慾望。可能是入鄉隨俗的心裡更多一點吧,別人家男人都那樣,三妻四妾的,自己如果不這樣,可能別人就要懷疑自己是身體不行,還是家裡窮。

所以,就是家家戶戶都娶妻納妾的。而且為了顯示有錢,大戶人家可能更盛行一些。

人類畢竟是有感情的。男人再花心也不可能見一個愛一個,所以,古代的男人也有終生只娶一名女子為妻的。


孟可的思想空間


題記:皇帝后宮三千還納妾不斷,何況王公貴胄和財主暴發戶?!

孔安國《尚書傳》說:“役人賤者,男曰臣女曰妾。”這大概是妾的最早來由。

從字面上來說,“妾”為會意字。上辛下女,根據甲骨文,辛似古代刑刀,意為有罪,須受刑,再與下面的女字合起來,意思是有罪的女子,所以,妾的本義就是女奴。而且,在先秦及秦漢時期,妾本身就是指女奴,這是因為在奴隸制下,男主人往往會將女奴當成性發洩對象,有性奴的一面。隨著歷史的發展,妾由性和役使對象,慢慢演變成了男人附屬並帶有傳宗接代性質的對象,由此而衍生成了姨太太、陪房、偏房、側室、妾侍、小老婆等諸多俗稱,並正式成為了男人的家族成員。所以,妾的簡要定義即:一夫一妻多妾制度下,地位低於正妻的女性配偶。

那麼,古代的男人為什麼要納妾呢?

一、古人的理由。在古代,納妾是國家承認、法律允許、有綱常名分但又是不能超越法律規定的。據資料顯示,中國的納妾的出現可以追溯到公元前千多年的殷周時期,以後,才在封建王朝中日趨規範。比如,西晉發佈命令,規定王公一級的人可以置妾八個,郡一級的公侯可以納妾六個,一二品官員可納妾四個,三四品官員可納妾三個,五六品官員可納妾兩個,七八品則只能納妾一個。又比如唐《六典》規定,本朝親王可納妾十二個,郡王和一品官可納妾十個,二品官可納妾八個,三品官可納妾六個,四品官可納妾四個,五品官可納妾三個。《明會典刑部律例》規定:世子及郡王二十王歲無子可納妾二個,三十歲無子可納妾四個;將軍三十歲無子可納妾二個,三十五歲無子可納妾三個;中尉三十歲無子可納妾一個,三十五歲無子可納妾二個;庶人四十歲以上無子,可納妾一個。在古代,皇宮成千上萬地選美,也就是為皇帝納妾作準備。據說,大清官海瑞,也曾在花甲之後,納過兩個年輕小妾,後來妻妾爭寵,致使兩小妾被逼自殺。

二、近代辜鴻銘的理由。關於中國的納妾制,辜鴻銘在其英文代表作《中國人的精神》一書中曾說:“關於納妾,我要講的第一件事,正是中國婦女的無私無我,使得納妾在中國不僅成為可能,而且並非不道德。在中國,納妾並不意味著娶許多妻子。按照法律,一個男人是隻能娶一個妻子的,但他卻可以納許多妾或丫頭,只要他樂意。在日本,妾被稱作手靠、眼靠,就是說,當你累了的時候,手有所觸摸,眼有所寄託。我說過,在中國,理想女性並不要求一個男人終其一生去擁抱她和崇拜她,而恰恰是她自己要純粹地、無私地為丈夫活著……事實上,在中國正是妻子的那種無我,她的那種責任感,那種自我犧牲的精神,允許男人們可以有侍女或納妾。”

三、妾在社會和家庭生活中的地位。妻妾雖然皆是家庭成員,但與妻比起來,妾的地位卻是極低下的。名義上,妻妾都有侍夫、管家及生兒育女的職責,但實際情況是,妾在家庭卻十分卑微,幾乎近似奴隸。比如,丈夫可隨意打罵或驅逐妾,並不會受到法律處罰。但倘若妾打罵丈夫,則將受到嚴懲;還比如,正妻可以隨意使喚或打罵妾,而妾不能冒犯正妻,妾冒犯正妻與冒犯丈夫同罪。又比如,妾不能參加家族的祭祀,妾的親屬不能列入丈夫家族的姻親之列,妾所生的子女,須認正妻為“嫡母”,而自己的母親則只能為“庶母”,所生的兒子、女兒是公子、小姐,自己卻是奴婢。探春雖是趙姨娘所生,但探春在出嫁之前從沒認過她,而是一直喚王夫人作母親。比如《紅樓夢》裡的探春,她是趙姨娘所生的女兒,卻對王夫人好如親孃,對親孃趙姨娘形同陌路,對異母生的賈寶玉關心備至,對親弟弟賈環卻冷若冰霜。這就是妾在那個時代生活狀況和生存地位的真實寫照。

那麼,回到問題本身,古代男子為什麼要納妾呢?一是法律允許;二是生理發洩的對象;三是傳宗接代的工具。至於究竟是子嗣更重要一些還是慾望更重要一些,竊以為應該是傳宗接代的子嗣更重要一些,古代講究“不孝有三,無後為大”,這是上升到男人的責任、道義和擔當層面的根本性問題,不得不重視,與一時的慾望當不可同日而語。


帝國的臉譜


作為文明古國禮儀之邦,向來無規矩不成方圓,娶妻納妾其實是有規矩要守的,就連九五至尊的皇帝老子也不能例外。

  《禮記·昏義》中有言:“古者天子後立六宮,三夫人,九嬪,二十七世婦,八十一御妻。”這就是皇帝立後納妃的標準和規矩。當然,對此充耳不聞的皇帝是不少的,你定你的,我愛我的江山和美人。但三綱五常多少有些威懾力,皇帝老子都受約束,臣子們自然也逃不掉。

  春秋時期,諸侯納妾的數量也是有規定的,《春秋公羊傳》稱“諸侯一聘九女”,說的是諸侯只可娶九個女人,想多納一個妾可都不容易。在漢代,除非你有特殊的貢獻,才可以娶到八個妾,“功成受封,得備八妾”;一般的官員也就最多娶妻妾三個而已,漢代史學家蔡邕稱“卿大夫一妻二妾”。如果是平民百姓,一個小老婆也是不準娶的,“庶人一夫一婦”,只能守著一個女人過日子。

  元代,為了讓普通男人也能娶上妻妾,一個叫譚澄的主管農業的官員上書忽必烈,請求允許普通男人納妾,“‘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宜令民年四十無子聽取妾,以為宗祀計。’朝廷從之。”從而元代的普通男人才有了納妾的權利。

  如果偷偷納妾將會有什麼樣的後果呢?即使是在性觀念相對開放的明代,庶人隨意娶妾依然是不被允許的,對於私自納妾者,賜以四十皮鞭。


歷史大學堂


這個為什麼問得有意思,能納妾為什麼不納?食色性也,好色乃人之天性,納妾正如今天男人們出軌,尋覓的是精神與肉體的雙重滿足。妻要大家閨秀方好,相貌周正就不錯了,美貌未必談得上;妾則可以自選,姿色至上,外加性情溫順。妾可以補妻之不足。怎麼樣?這答案還滿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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