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9 北美殖民地的抗爭:無代表不納稅,愛國不等於愛政府

我們在前面的文章中講到英國在七年戰爭結束後由於財政危機決定向北美的殖民地徵稅,並頒佈了《印花稅法》來徵收印花稅,但徵稅行為卻激起了殖民地的強烈反抗。

其實印花稅的稅率並不高,平均下來每個殖民地居民每年負擔的極少(約1先令,一英鎊=20先令,當時一個普通海員年收入大約15英鎊),但問題並不是負擔的高低,而是這個稅收合不合法的問題。

早在1689年,經歷了資產階級革命的英國頒佈了《權利法案》,從而確立了君主立憲制,在《權利法案》中,以法律的形式對國王的權利作了制約,其中有一條規定未經議會同意不得擅自徵稅。而英國議會立法權集中在下院(平民院),上院(貴族院)主要是對下院權力的修訂和制約,下院的議員由納稅人選舉產生。因此這一條後來被引申開來成了未經納稅者同意不得徵稅,如果印花稅在北美得以施行,就意味著政府的徵稅權不僅僅是從國家的層面,而是擴大到了殖民地的內部,這是嚴重違背憲法的行為。

北美殖民地的抗爭:無代表不納稅,愛國不等於愛政府

英國議會大廈威斯敏特宮

說到這裡可能有些人搞不懂,因為在我們看來,稅收本來就是國家的行為,怎麼到了這裡國家徵稅反而成了違背憲法了?其實也沒什麼難理解的,我們搞清楚國家和政府的關係就行,因為北美的各個殖民地無論是英王授權、皇家直轄還是自治殖民地,他們都只承認受英王的領導,與同屬國王領導的本土政府是平等的關係,是屬於同一個國家同一個國王領導下的不同的地方政府。因此,徵收關稅是國家行為理所應當,提高關稅稅率我們雖然不滿,但沒有違背憲法;但徵收印花稅是屬於本土政府幹預殖民地政府的內政,未經殖民地人民的同意強制徵稅就是違反憲法的行為,也就意味著殖民地不再受到憲法的保護。

北美殖民地的抗爭:無代表不納稅,愛國不等於愛政府

英國議會下院開會場景

如果還不明白的話請記住這麼一句話就可以了:政府不等於國家。北美殖民地是屬於大英帝國的,因此我們是大英帝國國王的子民;但不屬於英國本土政府的,因此英國本土政府無權向我們收稅。愛國不等於愛政府,我們愛大英帝國不等於愛英國本土政府,要愛也愛我們自己的殖民地政府。

那麼如此說來,是不是英國本土政府永遠無權對殖民地徵收除了關稅以外的稅收呢?也並不是這樣的,殖民地提出本土政府在殖民地徵稅的條件很簡單,那就是接受殖民地代表進入英國議會以行使殖民地的權利,否則想要徵稅?免談。這就是所謂的無代表不納稅!

但對於英國政府來說,殖民地無論如何也不能與本土相提並論的,當殖民地遭受外來威脅的時候,是政府派遣軍隊保護了殖民地,因此殖民地向政府納稅是應該的,是天經地義的。至於說無代表不納稅,這一點我們同意,但是所謂某個地方的代表並不一定是出生在這個地方的人,既然同屬政府的領導,那麼議會中的議員就是政府領導下所有人民的代表,也就是殖民地的代表,所以殖民地反對繳納印花稅是毫無道理的。

北美殖民地的抗爭:無代表不納稅,愛國不等於愛政府

依法納稅、利國利民

聽起來英國本土政府所說的也挺有道理,我們議會的議員就是代表,已經代表了包括所有殖民地在內的所有人了,你們怎麼能說沒有代表呢?

但殖民地不認同這種說法啊,他們認為殖民地是被代表了,又不是我們選出來的怎麼能代表殖民地呢?連選票都沒見著就被代表了,我們不同意?這似乎也有道理!

其實到了這時候我們就很清楚了,矛盾的根源是殖民地政府的地位問題,殖民地認為與英國本土政府是同一個國王領導下的平等關係,而英國政府認為殖民地是受自己領導的地方政府,無權與本土平起平坐。

雙方由於在觀點上有著根本的不同,因此誰也無法說服誰,最終的結果就是殖民地繼續拒絕繳納印花稅,而政府繼續要求徵收印花稅,於是雙方矛盾越來越大。

印花稅法案雖然通過了,但生效的日子是在1765年11月1日。在此之前,鑑於雙方互不相讓,在溝通上無法達成共識,並且政府一直在為印花稅的徵收做準備,比如印製票據、招募印花銷售商等等;而殖民地也一絲不讓,採取反制措施,如暴力攻擊印花承銷商、成立“自由之子”組織反抗政府的徵稅行為等等。

北美殖民地的抗爭:無代表不納稅,愛國不等於愛政府

殖民地民眾抗議印花稅的集會

雖然殖民地的抗議行為不斷,但殖民地的一些領袖們很清楚自身的實力還無法與政府對抗,因此還要儘可能的不與母國鬧翻,否則後患無窮。於是他們寫了一封措辭溫和的申請書,向英王喬治三世陳述殖民地人民的願望,但喬治三世對此卻是不予理睬。

到了11月1日,是印花稅正式生效的日子,殖民地人民在請願無效的情況下反抗印花稅的行為也達到了高潮,於是他們組織實施了四項措施來進行反抗:

一、 停止一切社會活動;

二、 抵制所有英國本土貨物;

三、 懲罰印花稅的相關利益者,比如印花承銷商等;

四、 阻止印花的流通,拒絕使用所有貼有印花的票據。

北美殖民地的抗爭:無代表不納稅,愛國不等於愛政府

殖民地抗議政府徵收印花稅的宣傳畫

殖民地的反抗行為取得了很好的效果,那就是從11月1日起,整個北美沒有賣出去一枚印花;所有的印花承銷商都自覺的關起了門,當然不關門也不行,出門就會捱打,而且被打了也沒處去伸冤。北美的人民生活一切照舊,好像根本沒有關於印花稅這回事一樣。

也許有人會覺得奇怪,為什麼英國本土政府會放任殖民地的各種反抗行為而不加以鎮壓?大英帝國都稱霸北美了怎麼會對殖民地的抗稅行為無動於衷呢?

其實說起來一點都不奇怪,那時候的世界不想現在這樣,交通通訊是非常的不發達,作為跨越大西洋兩岸的英國本土和北美殖民地,它們之間的信息傳播是以月為單位的,運氣好遇到港口正好遊船出行有順風順水的話一個月就可以將信息傳遞到對岸了,否則的話等上三個月也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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