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拒绝“洋垃圾”“超国民待遇”:来中国定居可以,但请平等对待

2月27日凌晨,司法部发布了《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稿。


网络上炸开了锅,这是不是代表很多外国人要跑到中国了呀?是不是这些人会比中国“土著”居民会享受更多的优惠政策啊?


这几年最让大家反愤怒就是,外国人在中国的“超国民待遇”:警察对他们的报案特别上心;大学以更低标准录取他们,甚至还有令人心理极度不适的“伴读”——即使是个别现象,对国人也是一种逆向歧视,外国人在中国像是上等人,凭什么我们的法律、政策、制度要给外国人开绿灯?


比如,去年7月6日,一名微博网友发微博称,山东大学实行的学伴制度,由2017年的“一对一”,变成了2018年的“一对三”,即一名留学生配备三名中国学伴,而未被选上的学伴则被列入学伴库。山大的学伴报名表和学伴管理规定并不避讳异性学伴问题,学伴报名表中甚至提到,加入学伴可以“结交外国异性友人”


拒绝“洋垃圾”“超国民待遇”:来中国定居可以,但请平等对待


在网传的这份寻找学伴的申请表上,我们可以看到,从专业到性别,到性格,到兴趣,到交友目的:比如“结交外国异性友人”,洋洋洒洒, 分类细致,十分全面。


把那些未谙人事甚至可能连恋爱都没谈过的小女生,介绍给外国男性留学生当学伴,究竟意欲何为?


7月12日,山大发表致歉声明,称项目不存在1名男留学生对应3名女生学伴的情况,而参与项目的学生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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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山大的解释,我们保持理性,就当这是促进中外国际交流,学校的教学试验了。


那么,我们的学子去外国的大学读书,能不能也享受到这样的“超国民待遇”?


我只能说:想太多!


同样是去年7月9日,福州街头,一名外国人驾驶电动车,载着一个中国姑娘飞驰而过。


根据福州的道路交通安全规定,电动车的后座上只能乘载12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于是交警就把他拦下来了,可这名外国人非但没有认错挨罚,反倒向警察大声咆哮:给我!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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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推搡着交警,把交警逼得连连后退,为了不影响主道交通,交警跑到路边,而老外却不依不饶,紧追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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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中国人这样,后果是什么呢?这是一段堪称教科书式的执法。


当然这样的执法并没有错。可是看看这外国人最后怎么处理的。


警方通报却称:这位外国男子是当地某大学国际留学生,经批评教育,已书面悔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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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评教育,书面悔过?


事实上,这名“国际留学生”的行为,已经不单单是违法交通规则了,这样的恶劣行为,可以说已经超越了行政处罚的范围,甚至涉嫌刑法上的妨害公务罪了。


同样去年7月6日,西安的快递小哥张先生,车停外边去送快递,结果两分钟后回来,快递车上一箱价值1.2万元的茅台不见了。


监控显示,一对男女路过这里,男子将这一箱酒抱走了。之后,张先生迅速向辖区派出所报警。


结果,民警称张先生的情况属于丢失物品,不在立案调查范围内,自己丢的东西自己负责,只能协助张先生调取监控视频


同样是西安,面对外国人丢东西,却是另一番情形。


2月6日傍晚19时许,一位亚美尼亚籍年轻女子莉娜,在商场工作人员的协助下报警,称在逛商场时钱包丢失,里面装有重要物品及现金。


灞桥分局纺西街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调取监控,锁定该女子轨迹寻找线索,询问相关人员开展侦查工作。


西安警方一边端上热水,缓解了莉娜焦急的心情,一边组织600余名警力兵分几路,迅速把把钱包找回,将钱包交给了莉娜。事后还拍照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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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日本男子武汉丢自行车,报警3小时后被找回,你丢自行车,找得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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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南京警方帮转错账的美国人挽回了千余元损失,而很多同样情况的国人只能自认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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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怪现象,甚至导致一门新生意诞生了,那就是老外代报案,商家承诺“百分百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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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例子实在太多,洋大人的超国民待遇何时能休?


我们并不反对外国人永久居留权,一个贫穷堕落的国家是没有人真的愿意移民的,只有强盛的国家外各国人才会纷至沓来。大唐盛世如此,崛起的新中国也当如此。


以前,中国的综合国力、国际影响力没有像今天这么强大,不少人移民海外,但近年来中国的发展举世瞩目,国际地位的提高,特别是国内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这是很多西方发达国家羡慕不来的。


同时,移动互联技术的发展,已经让很多国人享受到现代科技带来的生活便利,我们在抖音上也看到很多外国人表示,回到自己的国家很不习惯,特别是移动支付、外卖……


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世界离不开中国,中国也离不开世界。给予外国人永久居留权是世界各国的通例,《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的出台就是将其合法化、程序化、规范化,是国家强盛、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


关于《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本身不必作过多解读,重要的是规范外国人在中国的权利和义务责任。


事实是,长期以来,中国永久居留权审批以严格著称,不少在华工作生活多年的外国人感叹“中国‘绿卡’太难拿”。获得中国绿卡的那些人,都是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杰出贡献的人。这个绿卡是为了给人家相同的国民待遇,保障人家的权益。


而《条例》也基本上延续了这种严格的条件,具体可以看《条例》第二章“申请条件”规定。


《条例》明确传递了一种理念:中国需要精英人才,拒绝洋垃圾


应该说,就《条例》规定的这申请条件,90%以上的国人是很难符合的,这难道不应该是国人的一种骄傲吗?


作为一种大国国民,我们也应当有一种开放的大国心态去看待外国人永久居留权。


外国人永久居留权与现实中外国人在中国的“超国民待遇”并不是一回事。外国人的待遇,绝对不能高于本国公民,任何国家都是一样的。


反对的不是出台,反对的是门槛太低。而我们需要解决的是社会上存在对待本国人与外国人之间太多厚比薄此的现象 :一些部门、高等院校对本国人民诉求视而不见,对所谓的国际友人嘘寒问暖 ,关怀备至;一些地方洋垃圾横行,比如广州的“黑哥”,一些外国人违反中国法律却只罚酒三杯;一些国人崇洋媚外,认为外国的月亮比中国圆……


之所以民意舆论沸腾,就是源自大家内心不平衡,压抑久了,刚好借着《条例》征求意见爆发。


既然我们都在规范外国人成为中国人,那么,有关部门、高等院校是不是也应该反思一下自己是不是做到一视同仁?一些民众是不是改改自己崇洋媚外的毛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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