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19 探析:宋代西南地區的“民兵”是怎麼出現的,又起到了哪些作用?

導言:

眾所周知,由於冗兵冗官的原因,宋代是中國歷史上一個積貧積弱的朝代。由於長期奉行“強幹弱枝”的消極軍事戰略,因此整個宋代的邊防形勢都十分嚴峻。在軍隊建制上,宋代軍種主要由禁軍、廂軍、鄉兵及南宋“屯駐大軍”四種構成,經過不斷髮展,到後期越來越成熟。

鄉兵,也可以說成是“民兵”,是宋代官軍的重要補充,多設置於邊境地帶,採用軍農合一的方式,協助禁軍戍守和作戰。鄉兵的形成,離不開宋代邊防戰略、經濟狀況和戰鬥能力等因素的影響,對加強邊境地區的統治起到了重要作用。在邊防地區複雜的政治、軍事、自然環境中,鄉兵還擔任戍防、鎮撫、勤王、開邊、征討等多重使命,其作用也逐漸凸顯地位,最終演變成為了穩定地區局勢的一支重要武裝力量。

探析:宋代西南地區的“民兵”是怎麼出現的,又起到了哪些作用?

一、鄉兵的歷史沿革

宋代鄉兵形成發展大致分為傳統期、改制期和重塑期三個階段。

1.傳統期:北宋開國(960)至熙寧(1068-1077)初期

北宋鄉兵制並非獨創,而是是對唐五代遺制的延承。後晉時期,為了抵禦契丹,“命諸道州府縣點集鄉兵,率以稅戶七家共出一卒,兵杖器械共力營之”。在這段時間內,西南地區的鄉兵主要有荊湖路義軍土丁、弩手,夔州、施州、黔州、思州義軍土丁,渝州懷化軍等,其來源分為徵兵制和募兵制兩種。

“選於戶籍或應募,使之團結訓練,以為在所防守,則曰鄉兵。”——《宋史·兵志》

所謂徵兵制就是以戶籍為單位進行的義務兵役制度。這種制度具有強制性,如宜州、融州、桂州、邕州、欽州等多地土丁,“成丁已上者皆籍之”;嘉祐七年,廣南西路凡不服差役者,五丁徵一丁為兵,至皇祐(1049-1054)時改為“以第四等戶三人取一人為土丁”。

募兵制為北宋獨創,是中國古代社會兵制的一大變革,招募的對象一般有三種,一是州縣土人,二是營伍子弟,三是饑民流民,並大多就近安置在所屬地的兵團、軍團或兵寨中。西南地區鄉兵多來自徵兵,但亦有少數來自募兵。宋初,鄉兵編教制度各地並不統一,但一般都不脫離生產,農閒時根據規定接受教閱,農忙時則放假務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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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改制期:熙寧初至建炎南渡前

熙寧初,王安石認為募兵制弊端甚大,軍中混雜,許多“浮浪不顧死亡之人”,難以調度,建議實行保甲法恢復徵兵制,得到宋神宗允納。

保甲法規定每十家為一保,選主戶中“有幹力者”一人為保長;五十家為一大保,選一人為大保長;十大保為一都保,選威望高者二人分別為正副保正。所有主戶、客戶有兩丁以上者,出一人為保丁,可自置兵械,習學武藝,接受訓練。每一大保每夜安排五人輪流警戒,使得衛戍任務常態化。

保甲法雖是王安石針對宋初募兵弊端而提出的,但也只是對徵兵制的部分恢復,而不是全部替代。在《王安石變法簡論》中:“王安石只是主張部分恢復徵兵,‘與募兵相參’,而不是完全取消募兵制……誠然宋朝的募兵制不可免地有很多弊端,但因此而要恢復徵兵制,卻只能是倒行逆施”。

但保甲法的實施並未使宋代兵政擺脫故有的亂象和困境,反因嚴重擾民,遭到司馬光等守舊派人士的強烈反對,甚至斥責保甲法是一種“驅民為盜”、“教民為盜”和“縱民為盜”的制度。因而到北宋末期,一些地方兵政業已恢復舊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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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重塑期:建炎(1127)靖康之後

宋高宗南渡,遷都臨安,兵力銳減,內外大軍兵不滿萬,此期間經歷了一個從潰散到重組的過程。至紹興初年增至19.4萬,宋孝宗乾道年間增至41.8萬。南宋官軍體制有較大變革,除禁軍和廂軍外,另設地方“屯駐大軍”。此時,“大軍”已取代禁軍成為正規軍,而禁軍則淪為與廂兵類似的地方性役兵。

而鄉兵的體制則沒有太大改變。各地土丁仍然沿襲宋初舊法,每年冬季十一月至次年一月講武,余月放散務農。紹興末,增設荊鄂義勇,仍沿用保甲法,主戶有兩丁以上者取一丁為兵,每十戶為一甲,五甲為一團;增設夔州路義軍,從保甲中選置,以縣令為軍正。淳熙時又增設湖南飛虎軍、成都府義勇軍,就近更戍,御盜防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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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宋代西南鄉兵作用

宋代西南鄉兵的作用可概括為以下幾個方面:

1.戍防

鄉兵的首要任務便是戍防,戍防分兩種。一是戍守內地,主要抵禦當地的反叛和盜寇的侵擾等。如大觀元年,宜州有土丁三百人更戍,河池土丁,分為兩番戍防,一季輪替一次。宜山、忻城二縣,三丁抽一,分為三番戍防,每月輪替。二是戍守邊境,主要抵禦境外軍事力量的入侵。如欽州與交趾為境,設抵桌寨,鄉兵與官軍共同戍衛,安遠縣土丁有百人更戍,每季輪替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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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鎮撫

宋代西南羈縻地區少數民族叛服無常,常會因為反抗賦稅,爭奪土地、人口、錢糧等原因為寇邊地,鄉兵往往成為平叛這一地區少數民族叛亂,維護中央王朝統治的中堅力量。

宋仁宗慶曆年間,桂陽徭人據眾為盜,屢屢寇擾內地,官軍因不熟山川險隘,五、六年都無法攻克。六年(1046),令衡州“頗習溪峒事”者黃士元,率敢戰士二千、引路土丁二百進行逐捕。徭人畏懼,逃遁至郴州黃莽山之中,依山自保。宋孝宗乾道元年,宜章峒李金寇亂郴州,焚劫桂陽軍,州將棄城遁逃,衡州調常寧縣官軍前往救援,不能攻克,世忠峒李昂霄等率溪峒壯丁前往支援,將賊亂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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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勤王

靖康年間,金人攻破京畿,數路大軍從全國各地積聚京師勤王,西南鄉兵也在此列,並對保衛中央王朝做出了犧牲。靖康元年,金左副元帥完顏宗翰圍攻太原意在汴京,辰、沅、澧、靖四州九千餘土丁刀弩手全數調往河東勤王,至太原陷落僅存一千五百人。武岡軍溪峒義軍,邕州峒丁靖康年間也調以勤王。

4.開邊

除了因背困西夏,對河湟地區進行開發外。熙寧時,還為平定少數民族叛亂,對西南羈縻地區進行了開發,開發中大量藉助了當地土著居民和鄉兵的力量。

熙寧間,兩湖察訪使章惇開發湖南地區,對當地少數民族進行招撫,鄉民、土丁“爭闢道路以候”,有效分化了逃竄至此的亡命之徒同當地少數民族的結合,維護了社會的穩定。熙寧七年,瀘州熊本招募土丁五千餘人進入夷界,捕殺水路大小四十六村,蕩平其地,並於小溪口寧遠寨西置二寨,平治險隘,開修道路,建置橋閣、裡堠,募人墾耕所得土地一百四十里。這些開發,對穩定西南邊陲、堅固後院卓有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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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征討

遇到戰事,官軍也會徵調各地鄉兵隨同出征,有時驅使在官軍之前,衝鋒陷陣,或在軍中從事各種勞役。熙寧間,新興的越南李朝率兵十萬,“水陸並進,分三道入寇”,交人圍攻邕州,知州蘇緘率城中禁、廂軍二千八百人奮力拒敵,但因外援不至,在堅守至四十二天後,邕州城破,蘇緘戰敗自盡,交人入城“屠其民五萬餘口”。熙寧九年,趙離奉詔征討交趾,宋神宗曉諭其“用峒丁之法”,招募勁兵數千人,以脅諸峒,左右江諸蠻夷皆來歸投。趙離攜眾蠻夷兵將出徵,擊潰交趾侵略軍,收復邕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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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宋代鄉兵興起的原因

宋代之所以會形成西南鄉兵這支勁旅,並作為宋軍重要構成部分原因諸多,大致歸結以下三點。

1.穩定西南後方

終宋一代的邊防大患幾乎都在北方,雖然在戰略上一直都實行重北輕南的政策,但作為中央王朝的後院,西南地區的社會穩定問題也不可小視,如果該地區動亂不定,就會使宋王朝腹背受敵。由於西南地區地理、氣候環境惡劣,“重山復嶺”、“罕嬰瘴毒”,遠戍當地的正規軍因不能適應水土,“一往三日,死亡殆半”,而且地方土著叛服不定。所以,靠長期大量地派遣中央軍遠戍西南根本不切實際。

因此,西南地區歷次叛亂的平定,幾乎都藉助於鄉兵,他們在加強西南地區統治的軍事活動中發揮著重要作用,成為當時穩定局勢的重要武裝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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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減輕財政壓力

宋代國力羸弱,遼、西夏、金等政權虎視眈眈,頻頻進犯,迫使宋王朝不得不徵募大量兵士。據統計,宋太祖開寶年間全國共有禁軍19.3萬,廂軍18.5萬。到宋仁宗慶曆年間,為對西夏用兵和加強對內鎮壓,各路廣寡兵士,共計125.9萬,其中禁軍82.6萬。靖康之後,內外大軍兵不滿萬,乾道年間增至41.8萬,其後雖有增減,但都不低於40萬。如此規模巨大的軍隊,無疑加重了宋朝的財政負擔。

而鄉兵則無如此巨大開支,養兵模式也十分獨特。

一是以田養兵,即“入耕出戰,遞為防戍,則是農不去業,兵不乏備,不困帑廩之積,常得丁壯之人”。熙寧七年,川峽土丁子弟自行耕種防務,“更無廩給酬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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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以力充役,鄉兵在服役期間,大多隻出力出任務,本應承擔的苛捐雜稅得以免除。南宋初,利州路義士每丁免“家業錢”三百緡,成州忠勇軍免稅賦,西和、鳳州皆免租。

三是花費極少,鄉兵無需鉅額給養,僅配給少量生活必需品。夔州路義軍土丁職級以上者“冬賜綿袍,月給食鹽、米麥、鐵錢”,無職級的只“月給米鹽而已”。渝州懷化軍、溱州江津巴縣巡遏將,一年發一次“料鹽”,三年所轄地區無寇警給“襖子”。

據乾道四年荊南府王炎上奏所載,給養八千四百名官軍,每年需輸出“錢四十萬貫,米一十一萬石,綢絹布四萬餘匹”,若養同樣數量的義勇民兵,一年只需消耗米一萬四千石,錢二萬緡。相比之下,使用鄉兵要廉價許多,在不減軍隊規模的同時,還為宋朝節省了大筆軍需開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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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提升戰鬥力

宋代軍隊雖然規模龐大,但作戰能力卻不強。自宋遼訂立澶淵之盟後,宋朝進入了持續將近40年的太平年代。此間兵將安於無事,缺少訓練,不識戰陣,不修武備。朝中也缺少有見識的謀臣,軍中沒有驍勇的將士,根本不能統兵打仗,“器械朽腐,城郭隳頹”。宋夏戰爭之初,北宋西北沿邊雖屯有重兵,但可戰之士,十無二三。至崇寧、大觀年間,兵將雖多但無精銳可用。

相較之下,西南鄉兵卻更能發揮作用。首先,在規模上不輸官軍。乾道年間,四川禁軍、廂軍總數為4.8萬人,西蜀大軍14.6萬人,而土兵、義軍、保丁、良家子、弓箭手等各路廣寡鄉兵共計8.4萬餘人,其規模已接近官軍之數。其次,戰鬥力也不弱。宋遼戰爭時,“皆雲契丹不畏官兵而畏土丁,蓋天資勇悍”。

而且,西南鄉兵身處邊地,按時教閱,編制嚴密,和正規軍交錯駐屯,“施之西南,實代王師”。他們平時就近防務本地,遇寇匪作亂、溪峒反叛,臨時取旨加以鎮撫。遇有戰事發生,則服從調遣,出征作戰,既當嚮導,又作官軍前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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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結語

兩宋時期,中央政府對鄉兵的依賴,主要出於節省財政、提升戰力、穩定西南三方面的考慮,到了熙寧初年募兵產生的弊端已無法克服,軍隊實力羸弱,難以應對周邊政權的頻頻侵襲。而鄉兵有效節省了中央財政支出,又能依靠其龐大的數量,極大地提升軍事力量。此外,基於對西南地區一貫奉行的羈縻政策,自顧不暇的宋朝只能放手西南,借當地勢力鎮撫邊陲。

總體上來看,終宋一代,西南鄉兵作為宋軍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雖經歷了熙寧變法、建炎重組等多個變革階段,但仍始終與宋王朝始終相伴。並在歷次戰爭中,其作用和地位日益凸顯,對維護邊防安全和地區穩定做出了重要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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