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3 济南南部山区发禁火通告

3日,济南市南部山区发布禁火通告,通告称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和《山东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严禁在南部山区林区野外用火。

通报中表示,禁火时间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5月31日;禁火区域南部山区所辖行政区域森林(山林、林场)内及森林边缘所有耕地范围内(正常住户限居住区之外);除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批准的计划用火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在禁火区域实施烧荒、焚烧农作物废弃物料、燃放烟花爆竹、吸烟、野炊、祭祀用火、爆破用火、投放空中移动火源及其他易引发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进入禁火区域的车辆和个人,应自觉接受森林禁火登记检查,及时消除用火、用电等火灾隐患;在禁火区域从事野营、登山、旅游等活动的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森林禁火规定,并服从森林经营者的禁火安全管理;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进入禁火区域,监护人要有效履行监护义务。

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林业和综合管理执法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