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1 迷失在那個夜——看守所紀實之6、大騙子——毛華(一)

申明:

本文是本人創作的小說。不對讀者觀看後的任何行為負責。也請各位自重,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僅以敘述方式希望能夠得到民眾警醒。

看守所監管人員24小時值班制,是防止隔離監管人員在看管期間出現自殺自殘、突發性疾病或暴力襲擊他人、串供等二次違法犯罪行為。夜裡值班兼顧時刻提醒打呼嚕、磨牙等睡眠習慣人員不要影響其他監管人員休息。監管人員監管期間不得兩人蓋同一棉被,不得矇頭,必須讓值班人員看到臉部。基本是2——3人一班,每班2個小時。值班期間穿著翠綠色馬甲,不得交頭接耳,不得坐臥。

刀疤頭會安排關係較近的人員到1班或者4班,這樣無非是晚睡2個小時或早起2個小時。其他班組就會在這期間被叫醒值班,2小時以後再休息。

這期間會每隔半個小時一名管教進行巡邏,突發情況值班人員可以按動牆上的警鈴。

大虎羈押期間對管教還是理解的,這裡的大多數嫌疑人或多或少刑期總會有個時限,,而管教幹部就是無期,這是他們的工作,也是他們的責任,任誰也不願意每天開始就面對罪惡。

上午值班管教把大虎叫去談話,瞭解一下大致情況,比大虎想象中的要和藹的多。這讓大虎安心了不少。

迷失在那個夜——看守所紀實之6、大騙子——毛華(一)

週六,不用“坐板兒”也不用背監規,一成不變的早餐過後是所謂的自由活動。

對於久坐牢房的人,心態多少有些變化,偶爾的施虐和被虐往往會讓雙發都能得到一時的發洩。這裡沒有任何金屬製品,一根冰棍杆磨成的掏耳勺,這裡都屬於違禁品。明哥躺在一個人腿上,任由那人用兩片磨平的扣子疊加在一起,一根根拔除臉上的鬍鬚,甚是愜意。地位低下的只能三三兩兩聚在一起聊天。昨天那個帥哥又湊到老楊頭和大虎跟前。

“老楊頭,明天幫洗件衣服唄”看著挺帥的一個人說起話來卻像個流氓。

“我明天給明哥洗被褥”看得出來,老楊頭不願意搭理。

“艹!”帥哥又看了看大虎。罵了句就無趣的去了別的地方聊天。

大虎用眼睛瞄了這個帥哥一眼,挺煩他,就這德性在外面大虎一個能打他三個。

“這誰呀?”大虎皺著眉問。

“別搭理他,說話沒譜,是個騙子”老楊頭低著頭說。

“騙子?詐騙?”大虎問。

“騙子毛華”老楊頭感覺像吃了個蒼蠅。

迷失在那個夜——看守所紀實之6、大騙子——毛華(一)

“艹,白瞎了這幅好皮囊.”大虎暗自嘟囔。

“切!這可是技術活.......”那個帥哥毛華耳朵挺好使,聽到說他,馬上湊過來。

反正閒著也是無聊,大虎決定聽下去,反正說不說在他,信不信在大虎。

毛華沒事就喜歡在這鋼筋水泥的叢林裡遊蕩,做膩了飯店服務員,賺夠了辛苦錢。毛華每個毛孔都散發著無聊和墮落的味道。毛華喜歡玩遊戲,對於毛華來講,現實中的失落只能在虛擬世界中發洩。他是虛擬世界中強者。他在虛擬世界妻妾成群,可以把虛擬世界中的裝備轉換成金錢。同時,毛華還有一個營業項目,詐騙,詐騙那些買裝備的金主。終於有一天被人家抓到狠揍了一頓,然後扔在冰冷冷的長街,毛華意識到這樣日子太累了。

於是,毛華開始專研網絡上的騙術和各個平臺的管理辦法及法律漏洞,另一方面來說,毛華也算自學成才。

微信悄然改變著人與人的距離,也悄然改變新的營銷模式,微商在這個時代迅速升起,擴大。看到微商每天曬奢侈品、曬錢、曬包、曬車子,毛華想到微商,但是他總認為,一買一賣過程太過複雜,利潤太低。既然微商能騙,那不如騙的徹底。

一張身份證、一張身份證辦的電話卡、一部智能手機,騙子毛華就開業了。

“真能吹牛B!電話卡都是實名制的,早晚得收拾你”大虎不信。

“我也沒說用我的身份證......”毛華像看白痴一樣瞟了大虎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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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華去網吧下載了一些潮鞋的圖片,每天發朋友圈,還每天製作一些假的微信聊天截圖。這麼說吧,乍一看,毛華就是一個誠信可嘉、廣受好評的微商。

“你就這麼開始了?”大虎越發不能相信。

“也辛苦,每天到處遊蕩,每到一個地方就開始附近的人”毛華此時像個講師,眼神飄忽到了遠方。也許這裡沒人願意和騙子說話,大虎是第一個,所以毛華話格外多。

“就有傻子上當?”大虎覺得這好像貼近一些關於營銷類的爛課講師所講,每天見得客戶越多,成交的比例也就越大。

“傻子才不上當,傻子不學習,認為什麼都是騙人的.....”毛華世故的說。

大虎也不得不同意這種想法。這個社會迫使每個人都在奮鬥,想奮鬥就應該學習,而往往一些人對於學習是絕緣的,他們喜歡用自己的好惡去評判一切事物。他們信奉拿來主義,你成功他效仿,他失敗,他幾周邊的人就評價你是騙子。失敗得多了,就認為這世上騙子太多。遇事常常冷眼旁觀,然後用鼻子吭出一聲:騙子!

年輕人接受新事物能力強,對於潮鞋他們哪管你渠道是否正常,而且,毛華成交價格只是在某寶上的8折。

“幹嘛不再便宜,反正你都不給人家發貨。”大虎問

“忒便宜人家就不信了!”毛華的眼神越發看不起大虎,覺得大虎笨的有點出奇。

微信紅包成功後,基本毛華會發物流信息截圖給買家。2天后拉黑。

"為什麼等兩天?“大虎不解。

“我喜歡想象他們等貨時的情景........”毛華陰損的笑道。

迷失在那個夜——看守所紀實之6、大騙子——毛華(一)

“他們就不報案?”大虎繼續問。

“切!學生知道個啥,10個被騙的9個半忍了的,再說報案也沒用呀,公安機關要3000元以上才能立案,更何況,還有根本不立案的”

大虎這點信,90年代初,大虎北京打工的公司被人騙了50萬,老闆帶著大虎去報案,請求儘快破案,民警在記錄完並留存好所有線索證據之後給大虎他們打開卷櫃,裡面有大約60公分高的卷宗檔案袋,告訴大虎和老闆:“這些都是100萬以上沒有偵辦的,要是儘快偵辦的話,就得由老闆出辦案經費,按照常規第一步是根據詐騙嫌疑人的一代身份證地址去該地核實此人,如果嫌疑人已經回家可以通過當地公安機關協助抓捕,不過嫌疑人回家的可能性不大.......”老闆經過深思熟慮之後決定自認倒黴,據說至今尚未破案。

大虎也被騙過,通過大型媒體廣告遇到騙子並中招,10多萬,結果A地B地都不承認自己是真正的案發地,相互踢皮球,不予立案。

“那你肯定超3000了。”大虎說。

“切!一雙潮鞋價值百十塊錢的誰會報案?除非所有苦主聯合報案,這種情況不現實.......”毛華自信的說。

“舉報就是被封號,騰訊又不是執法機關”毛華無所謂的說。

“封號就再換個身份證申請一微信號?”大虎說

“嘿嘿~這麼小打小鬧沒意思,平均一天也就千把塊錢,還要不停的變換角色,自己都快分不出那個是真正的自己了.......”毛華說。

“那還不收手,這樣早晚得成神經病”大虎道。

“所以呀,我就準備做大的,我計劃賺到一千萬就收手不做了”毛華說。

迷失在那個夜——看守所紀實之6、大騙子——毛華(一)

“艹!你真特麼狠。你也不想想被你騙的人有可憐。”大虎狠狠的說,在他眼裡,這孫子就是一畜生。

毛華又會有什麼樣的計劃來實現理想?如果不早點抓住這小子,還真差點讓他實現。請看7、大騙子——毛華(二)

再次申明:本文是本人創作的小說。不對讀者觀看後的任何行為負責。也請各位自重,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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