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6日,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原临安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胡竑以受贿罪提起公诉。
起诉书指控:2006年以来,被告人胡竑利用担任临安市副市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等职务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索取或非法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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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06 05:22:06 上城檢察
2020年3月6日,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原临安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胡竑以受贿罪提起公诉。
起诉书指控:2006年以来,被告人胡竑利用担任临安市副市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等职务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索取或非法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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