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基金經理“老鼠倉”躲避偵察:避免轉賬留痕,夫妻來回取款百餘次

具有較強反偵察經驗的韋文贊,是招商基金原基金經理。

若不是突然接到公安局電話,發生在8年前的那起“老鼠倉”案或將就此塵封。

基金經理“老鼠倉”躲避偵察:避免轉賬留痕,夫妻來回取款百餘次


2017年6月至10月,重慶市公安局受理、立案偵查韋文贊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案,並取得了公安部的指定管轄批覆。


2017年7月21日上午,韋文贊經重慶公安民警電話通知,後於當日下午到吉林省經偵總隊接受案件調查。當民警向韋文贊說明系調查張某證券賬戶交易股票相關情況後,韋文贊立即主動提出願意配合調查。


2017年7月22日,韋文贊到達重慶市公安局經偵總隊接受訊問。


2017年7月25日,因涉嫌犯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被取保候審。

與其他老鼠倉案不同,韋文贊在交易中採取小額、多次的入金方式,並在交易結束後迅速註銷了賬戶.....種種細節都顯示,韋文贊具有較強的反偵察經驗。

基金經理“老鼠倉”躲避偵察:避免轉賬留痕,夫妻來回取款百餘次

日前,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公佈了這起案件的審理結果。

經審理查明:2011年1月6日至2012年1月20日,韋文贊在擔任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票投資部基金經理期間,利用所掌握的股票交易的未公開信息,操作由其實際控制的張某名下證券賬戶,先於(1-5個交易日)或稍晚於(1-2個交易日)其管理的某甲基金買賣“億陽信通”“杭齒前進”“東力傳動”三隻股票。

趨同成交金額共計人民幣1419.49萬元,韋文贊從中獲利共計人民幣302.47萬元。

非關聯人開戶

韋文贊老鼠倉交易過程中,所使用的張某賬戶是怎麼來的?

據韋文贊妻子曲某證實,大概是2010年9月,韋文贊讓其找一個關係好、不炒股的人開通一個證券賬戶給韋文贊使用,其找到同事張某到長春市桂林路附近的東北證券營業部開了戶。


證人張某證明:曲某系其工作的醫院婦科護士長,是其領導。大概是2010年,曲某提出希望借其身份證開設一個證券賬戶來炒股票。其同意後,和曲某一起到桂林路的建設銀行開卡,還在銀行旁邊的證券公司開設了證券賬戶。

來回取款百餘次

賬戶開設後,需要往張某銀行卡存入資金,一般情況下很容易直接選擇銀證轉賬。但,韋文贊沒有這樣做。


基金經理“老鼠倉”躲避偵察:避免轉賬留痕,夫妻來回取款百餘次


其妻子證實,一般都是先從其或韋文讚的銀行卡里把錢取出來,再存入張某賬戶,每次金額都低於5萬元,因為高於5萬元就必須使用張某的身份證,同時也因為轉賬有痕跡,容易被發現


對盈利後的302萬元,也分多次從ATM機取出。韋文贊稱,“取錢的時候也是不超過5萬元,這樣就不需要張某的身份證,也不會像銀行轉賬那樣會留下痕跡。”

證券和銀行賬戶全註銷

待所有盈利全部取出後,2012年9月7日,由張某註銷了證券以及銀行賬戶,試圖抹去所有交易記錄。

原以為這一切做的悄然不知,直至2017年,韋文贊接到公安機關的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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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招商基金《交易部管理辦法》等規定證明:作為投資管理人員,韋文贊不得利用因職務之便獲取的公司任何保密信息為自己謀利,不得為自己買賣股票。

韋文贊開庭審理時表示,“自己心情非常沉重,為8年前犯下的罪過感到十分內疚,由於自己法律意識淡薄,鑄成大錯,追悔莫及,這種行為損害了公共利益,違背了職業操守,也給家人帶來了極大的痛苦和損失。”

重慶市一中院認為,被告人韋文贊作為基金管理公司的從業人員,利用因職務便利獲取的內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開信息,違反規定,從事與該信息相關的證券交易活動,情節嚴重,構成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

法院一審判決,韋文贊犯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半,緩刑2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05萬元。

相關資料顯示,韋文贊於1998年起先後任職於華夏證券長春分公司投資銀行部及大通證券投資銀行部,從事投資銀行相關工作。2006年加入中國人民健康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曾任投資管理部總經理助理,負責公司投資業務;2010年加入招商基金股票投資部,2011年1月6日起擔任招商先鋒證券投資基金的基金經理一職,後於2012年1月20日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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