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31 評論|禁止環保“一刀切”,是治理理性的重申

第一輪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整改情況“回頭看”即將開始。為防止一些地方在督察進駐期間不分青紅皂白地實施集中停工停業停產行為,影響人民群眾正常生產生活,生態環境部專門研究制定禁止環保“一刀切”工作意見。《意見》要求,整改工作中要制訂可行方案,嚴格禁止“一律關停”“先停再說”等敷衍應對做法,堅決避免集中停工停業停產等簡單粗暴行為(5月28日新華網)。

近年來,各地的環保治理力度顯著加大,成效顯著。但在這個過程中,也出現了《意見》中提到的“一律關停”“先停再說”等簡單粗暴做法。如個別地方為了完成環保治理目標,不加區分地統一關停某區域內的餐館、汽修店,不僅對市場的正常經營秩序造成不當干擾,也給民眾生活直接帶來不便。這種做法,看似嚴苛,實則迴避了真正解決問題,因此考核節點一過或檢查組一走,大多又“死灰復燃”。

社會治理,必須注重合法性,遵循行政程序,追究效率和效益統一。環保治理,同樣如此。環境汙染具有複雜性,它牽涉到排放標準、環保監管與正常生產發展之間保持平衡等細節,若為了一時的檢查“過關”,不分青紅皂白一律實施集中停工停業停產,既不利於發現真問題,也在客觀上將環保治理推向發展和生活的反面,不利於增進社會和民眾對環保的認同。過去,一些地方不乏存在將環保與發展對立起來的錯誤觀念,其實,將環保治理的嚴格等同於“一刀切”和一味地“關停”,同樣是錯誤的。

所以,嚴格禁止“一律關停”“先停再說”等敷衍應對做法,不僅需要刷新觀念,也要建立與之相適配的工作方法。譬如,要杜絕“一律關停”,就得明確哪些該關停、哪些不該關停。這首先需要找出真正的“汙染源”,能夠精準下藥,區分輕重緩急,避免“一刀切”。另外,環保治理還應剋制對企業“一關了之”的衝動,面對涉汙企業,環保部門應當幫助具備合法生產或經營資質的企業及時整改,讓生產、經營回到正常的環保標準之下,切忌將環保與生產發展簡單割裂,也才能真正讓環保成為助力生產、服務生活不可缺少的工作。

禁止環保“一刀切”,絕不意味著放鬆正常的環保監管和執法。在落實該要求的過程中,也要避免鑽空子。《意見》在這方面特別明確,對於工程施工、生活服務業等易出現環保“一刀切”的行業或領域,應根據實際情況區別對待,比如對於具備合法手續且符合環境保護要求的,不得采取集中停工停產停業的整治措施;對於具有合法手續,但沒有達到環境保護要求的,應當根據具體問題採取針對性整改措施;對於沒有合法手續,且達不到環境保護要求的,則應當依法嚴肅整治,需要停產整治的,堅決停產整治。由此不難看出,禁止“一刀切”,並不是要削弱治理力度,而是要因地制宜,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有針對性地加強執法,精準執法。

環保“高壓”不等於可以不講方法,更不等於可以奉行簡單粗暴執法。在這個意義上,《意見》其實是對環保治理相關必要原則的再次重申。這一原則,不僅應在督察組督導檢查時執行好,更該貫穿於整個環保治理的全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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