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滅火器的型號是按照
《消防產品型號編制方法》
(GN 11——1982)編制的
它由類、組、特徵代號
及主要參數幾部分組成
類、組、特徵代號
用大寫漢語拼音字母表示
1、一般編在型號首位
是滅火器本身的代號
2、滅火劑代號編
在型號中的第二位
3、編在型號中的
第三位是各類滅火器
結構特徵的代號
4、型號最後的數字
代表滅火劑的質量或容積
滅火器本身的代號
+
滅火劑的代號
+
特徵編號
+
阿拉伯數字
例如
MPT30:30L推車式泡沫滅火器
MF/ABC2:2kgABC乾粉滅火器
MTZ10:10kg鴨嘴式二氧化碳滅火器
注
1、滅火器型號最後一位是數字
表示滅火劑質量或容積
2、輔導教材中鴨嘴式代號為Y
但《消防產品型號編制方法》
(GN 11—1982)
鴨嘴式代號為Z(嘴)
3、Z表示舟車式的時候
一般用於泡沫滅火器
4、當輔導用書和規範有衝突
的時候嚴格按著規範走
5、當規範和規範有衝突的時候
技術型規範服從專業型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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