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官方消息:按時足額向困難群眾發放價格臨時補貼

中新網3月7日電 據中國政府網站消息,中央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日前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間困難群眾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指出,各地要統籌使用資金及時足額髮放低保金、特困供養金、孤兒基本生活費,以及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切實保障好睏難群眾基本生活。

《通知》提出,要保障好疫情防控期間困難群眾基本生活。

——堅持應保盡保、保障到位。各地要統籌使用中央財政困難群眾救助等補助資金和地方各級財政安排資金,及時足額髮放低保金、特困供養金、孤兒基本生活費,以及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切實保障好睏難群眾基本生活。

疫情比較嚴重的地區,可適當增加困難群眾生活補助,所需資金由地方財政負擔。對於受疫情影響無法外出務工、經營、就業,收入下降導致基本生活困難的城鄉居民,符合條件的要及時納入最低生活保障範圍。對外出務工、返崗復工的低保對象,在計算家庭收入時適當扣減務工成本。

——及時足額髮放價格臨時補貼。密切關注物價變動情況,物價漲幅達到規定條件時,及時啟動實施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聯動機制,按時足額向低保對象、特困人員等困難群眾發放價格臨時補貼,有條件的地方可以適當提高補貼標準。

——做好貧困人口救助幫扶。對符合條件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要及時納入低保、特困供養、臨時救助範圍。對受疫情影響致貧的其他人員和返貧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要及時落實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政策,確保其基本生活不受影響。

——加大新冠肺炎患者及受影響家庭救助力度。對確診病例中的低保對象、特困人員、低收入家庭成員以及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按規定及時給予臨時救助,可一事一議加大救助力度。

對因家庭成員被隔離收治導致基本生活出現暫時困難的家庭,由當地街道(鄉鎮)或縣級民政部門實施臨時救助。對生活困難的患者及其家庭,按規定及時納入低保、特困供養或臨時救助範圍;對其中的病亡人員家庭,加大臨時救助力度。

《通知》強調,對疫情防控期間,因交通管控等原因暫時滯留,在住宿、飲食等方面遭遇臨時困難的人員,各地要根據其基本生活需要,及時提供臨時住宿、飲食、禦寒衣物等幫扶。對受疫情影響,找不到工作又得不到家庭支持,基本生活出現暫時困難的外來務工人員,各地要按規定給予臨時救助。符合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條件的由救助管理機構實施救助。

湖北省和武漢市以及其他疫情嚴重地區,公安、城管、疾控和城鄉社區工作人員在巡查、排查時,發現上述外來人員有發熱、乾咳等症狀的,要立即安排其接受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對其他外來人員要引導或協助其向救助管理機構求助。救助管理機構要按要求做好幫扶和救助工作。救助管理機構收住能力飽和、不能滿足求助人員臨時住宿需求的,要開闢臨時庇護場所,增強收住能力,切實做到應救盡救。

《通知》要求,要保障好特殊困難人員基本照料服務需求。各地承擔隔離收治確診患者、疑似患者、發熱患者、密切接觸者任務的機構和工作人員,要主動向上述人員瞭解由其負責監護或照料的對象的情況,對由其監護或照料的對象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殘疾人、未成年人,特別是分散供養特困人員,要及時通知所在社區(村)上門探視和聯繫安排相關人員或機構提供監護或照料。

主動探視和及時幫助居家隔離特殊困難人員。各地對居家隔離的孤寡老人、社會散居孤兒、留守兒童、留守老年人以及重病重殘等特殊困難人員,要保持經常聯繫,加強走訪探視,及時提供幫助。

《通知》強調,要確保困難群眾求助有門、受助及時。公佈並暢通求助熱線,及時受理和回應困難群眾求助。積極推行社會救助全流程線上辦理,加快辦理速度。疫情防控期間,可採用非接觸、遠距離等靈活方式開展入戶調查,按規定及時向社會公開有關社會救助事項的經辦結果;可根據疫情形勢決定暫停開展低保對象退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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