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買了套房子不到一年,工作不穩定,感覺壓力大,想賣了,但是不夠兩年。如果賣掉都有哪些虧損?

Nguyen_You


從問題“工作不穩定,感覺壓力大”能夠看出來,房主應該是貸款購房,由於沒有穩定收入,還款出現問題。

加之此次疫情影響更加感覺到了壓力。下面掰開揉碎講清每個可能出現的虧損點,並給出客觀建議,請耐心往下看。

房屋稅費問題

二手房不滿兩年交易稅費包括:

契稅(90平米一下含90)1%;90平米至140平米1.5%;140平米以上非普通住宅3%

印花稅 千分之一或萬分之五

營業稅 5.5%

個人所得稅(原購房價格與出售價格)差額20%

公共維修基金因隨房轉移,忽略不計。

有人會說“羊毛出在羊身上”這句話不否認,但是也要區分什麼時候。如果在2016年,2017年的“房價”這句話完全適用。

2020年現在的“房價”完全不適用。一房難求的時候,什麼都可以計算給買家,不好的時候則要變相由賣方自行承擔。這是第一個虧損點。

裝修折舊問題

新房裝修是每一個購房者都避不開的,並且裝修這個東西是個無底洞,有多少錢都能花出去,但是在賣房的時候,即便“房價”市場好的時候,

裝修的價錢也未必能加出來,只能變向從房價上要出來。“房價”市場低迷的時候,想都不要想能夠賺回來。這是第二個虧損點。

現在“房價”下滑,高買低賣虧損一目瞭然。

“房價”一直是所有人都面對的問題,買了房的希望越來越漲,沒買房的希望越來越低。這裡不談論未來幾年房價走勢,因為那是“磚家”乾的事兒,我們只說現在。

從問題看出,房主買房時間應該在2019年初,以“樓市房價”風向標的“北上廣深”為例,在2019年初的時間段購買房產,價格還不算高。

但是,2020年現在的房價一定比當時要低。造成現在的房價低迷最主要的原因首先就是:80%的房地產開放商貸年限到期了。

什麼意思呢?就是開放商該還款了,這個時候手中的“存量房”必須出手,不然資金鍊就有可能斷裂。所以各大開發商集體在2018年底和2019年開始降級出售和回籠資金。

其次,受政策調控影響,適當的抑制房價上漲過快。其實呢這個原因只是一小部分,說句實在話:年年調控,年年漲,只是張1000調下來500而已。

再次,受此次疫情影響,很多大眾百姓個體戶都沒有了收入,養房都是個問題,在掏錢買房開始有點吃力。再有中國人買房的傳統是“買漲不買跌”

從最近“恆大地產”網上賣房,“雲看房”就能看出些許端倪,不改變賣房的方式不行了呀。所以當下賣房的價格肯定要低於當時買房價,這又是一個虧損點。

首付款益價價值及貸款利息損失

受疫情的影響,現在最需要的是“現金流”試想當時買房的首付款,以房屋總價的30%計算,現金流是多少?這又是一個虧損點。

貸款購房不到一年,不管當時是“等額本金或是等額本息”還款,都面臨著利息虧損,另外:還極有可能要支付給銀行提前還款的違約金。這還是一個虧損點。

綜上所述,不建議在此時出售房產。

如是首套剛需房產,建議頂著壓力暫時不要出售。

首套剛房產是為了住,既然這樣不要出售。一是:孩子將來學籍問題;二是:房地產市場隨低迷,但是倒掛現象不會出現(除個別炒房團體)這種情況國家是不允許的。

如確實扛不住壓力,搬出去,租一個偏遠一點的房子,利用差價禰補還款壓力。 這樣既能保證首套剛需重要性,又能避免損失。

如果是投資房產,再能夠承受的損失的範圍內建議出售。一是:回籠資金減輕壓力;二是:受疫情影響,手持現金流,更容易產生現金流的附加值。

對於這類問題,相信不是個例。但處理的辦法也要因人而異,以實際情況作出處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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