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6 大秦帝国,分析鲁文化与晋文化区别?法治与礼治的统一

导语:看大秦帝国,分析鲁文化与晋文化的区别,崇尚道义,追求功利霸业,法治与礼治的统一

《大秦帝国》中,秦孝公广发招贤令后,商鞅三次用三种不同的方法试图秦孝公,先是用尧舜的帝道治国,孝公以为他是一个只会夸夸其谈的人;后又用鲁国的儒家思想王道治国,哪知秦孝公拂袖而去;商鞅又说魏国的法家变法不是真正的变法,霸道治国在秦国行不通,最后用法家的富国强兵思想试图孝公,才通过这个终极面试,最终才有秦国的崛起。

其实,商鞅所说的鲁国和魏国,都是战国时期主流的文化,鲁国就是代表儒家思想的鲁文化,魏国就是以法家思想为主导的晋文化,本篇文章,我们通过《大秦帝国》来了解下春秋战国时期鲁文化与晋文化。

大秦帝国,分析鲁文化与晋文化区别?法治与礼治的统一

鲁文化主要是指产生于鲁地的地域文化形态,狭义上的鲁文化特指鲁国文化,广义上的鲁文化则包括鲁国分封前的鲁国文化、鲁地文化、商奄文化;其中商奄文化是指夏商时代鲁地的土著文化,鲁国文化则指从伯禽封鲁到鲁国灭忙的这一段历史时期文化,鲁国文化在吸收东夷文化和殷周文化基础上形成的,经过800年的发展,历史文化内涵极为丰富,鲁地文化,则泛指秦汉以后直到今天在原鲁国之地长期形成的文化传统。

晋文化是比较独特的文化,从西周初年晋国分封的开始,到春秋末年三家分晋期间的文化,此后,晋国被韩国、魏、赵三家异姓诸侯王所取代,此后产生的三晋文化与晋文化有着密切的关系,在社会经济、思想文化方面就有一脉相承的历史联系。

晋文化与鲁文化的不同

两者文化中的宗法制

晋文化和鲁文化具有相同的起源点,但由于诸国原因的影响,其发展道路也不同的,总得来说鲁国重视文化教育,重视礼乐教育,宗法制度严格,对内发展和对外交流都采取保守的态度;晋国文化重视法律作用,讲求功利,宗法意识淡薄,对内轻视血缘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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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时期鲁国恪守宗法制

鲁国是西周时期宗法制的典型,周礼被伯禽在鲁国境内彻底推行;周公要求伯禽重用人唯贤,而伯禽却任人唯亲,重用王室亲族,这就受宗法制影响的,尽管春秋时期礼崩乐坏,鲁国宗法制也变得单薄,但与其他国家相比鲁国是最重视宗族血缘关系。

鲁国保留周公制定的周礼和制度恪守周的规章制度,保留的周的礼器法物和典册史籍仅次于周天子,实行比较严格的宗法制度,上至鲁公,下至卿士,无论国君即位的大事,还是礼尚往来的礼节都恪守周礼。

在君位继承制度上,宗法制规定采用嫡长制,如果违背这个制度,便是即位不正,正是由于宗法制的约束,鲁隐公摄政数载但不即位;即使他的生母去世后,没给诸侯发讣告,安葬后也没回祖庙哭灵,神位摆放也没有逾越祖制。

晋国率先打破宗法制度

晋国的宗法观念淡薄,轻亲情而重利益,很少继承周礼,倒是接受了戎狄尚功利的文化特点,“曲沃代冀”和晋献公的“诛灭公族”这两件事就是非常典型的表现,在君王继承方面,在诸侯列国中率先公开全面否定嫡长子继承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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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国以“启以夏政,疆以周索”为治国方针,统治者根据特殊的地缘政治,“夏政”和“戎索”并用,既发扬夏民族文化,又重视戎狄的习惯法规,形成求同存异,宽容包容的文化;这种灵活、宽容的政策导致晋国有强烈反对宗法制的传统,嫡长子继承制色彩淡漠,小宗继承王位的现象成为晋国的主流。

例如,晋文侯的儿子晋昭侯将他的叔父封到曲沃,即曲沃桓叔,后来桓叔收拢民心,他的子孙力量逐渐强大,并与大宗展开长期争夺政权的斗争,最终历经,历经曲沃桓叔、曲沃庄伯、曲沃武公三代六十多年,最终取代了大宗,掌握晋国政权。而晋昭侯以后的五个国君都死于非命。

晋献公即位后,从巩固政权的需要,决心除掉桓庄贵族,他在大臣的建议下,进行了大举诛灭公族的行动,自此晋国无公族;晋献公不想让自己的儿子形成新的公族,避免再次陷入公族争夺国君的斗争,他让自己儿子流亡国外,后来,晋献公想立骊姬的儿子为君王,可惜大臣没同意,中大夫里克联合丕郑杀死新君奚齐。这表明宗法制在晋国彻底被抛弃,臣下可以随意杀害国君。

大秦帝国,分析鲁文化与晋文化区别?法治与礼治的统一

礼治和法治的区别

鲁国遵守周礼,是礼仪之邦

在春秋时期,儒家和法家是显学,而鲁国是儒家文化的起源地,法家的起源则在三晋,这两种文化对我国古代政治、经济、文化都产生深远的影响。当礼崩乐坏,周天子威仪不再,在诸侯列国中,只有鲁国号称“尤秉周礼”,鲁国是周公子伯禽的封国,因周公在周朝建立过程中立下不朽功勋,因此,鲁国受封时受赐丰厚,比其他诸侯国有更多的特权,例如鲁国有行天子之礼的特权,鲁国对周礼继承比较完整,鲁人对周礼熟悉而亲切,把周礼作为看家礼看待。

晋国率先变法

晋国宗法制观念淡薄,具有浓厚的戎狄文化功利观念,其变法行为就是受戎狄文化开放逐利的氛围影响,晋国灵活的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制行,使变法思潮在这里开始,进而导致后来影响社会变革的变法行为。

春秋时期,各诸侯国外有战争的压力,内有自身主动变法图强的内因,各诸侯国都试图通过变法强大国家实力,齐国能成为春秋霸主就是由于管仲所推行的改革,而晋国能够成为战国霸主,这与晋文公及其后继者,特别使赵盾所推行的改革有关。三家分晋后,晋国文化的主要继承者魏国,在魏文侯的领导下,进行李悝变法和吴起变法,使魏国成为战国第一霸主,而魏国也成为纵横家的发源地,这些都与晋文化的法治思想是分不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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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文化重道义,晋文化重功利

鲁国崇尚道义

鲁国和晋国在发展过程中其价值取向不同,鲁国重视礼乐制度,崇尚道义道德;非常重视教育,并且重视礼的教育,同时鲁国是礼乐文化的传统继承者,还非常重视礼乐教化,使鲁国成为典型的周礼实施者和保存者,就连孔子都对鲁国有很高的评价,发出“周礼在鲁”的好评,特别是鲁国的古典乐舞让吴公子季礼叹为观止。

在价值取向上,路路过思想家开始发掘人生的价值,否认固守繁琐的形式化礼仪,关于人生的价值观,最好的体现就是“三不朽”的阐述,即立德、立功、立言,人生价值观的最高层次是“立德”,即有高尚美好的品德操行,其次是“建功立业”的“立功”再次是有思想言论传世的“立言”,能做到这三个方面,即使一个人肉体虽死,但精神、名声、思想永驻人心,鲁文化这种崇尚道德的价值观闪烁着光辉的人文主义。

晋国追求功利霸业,讲求务实

在追求的价值取向上,晋国有贪利之风,受周礼的影响,有“重义轻生”的特点,例如公子重耳在逃难落魄时,介子推割肉为重而充饥成就主仆之义;当晋景公诛杀赵氏家族时,曾受到赵氏恩惠的韩厥冒着生命危险,极力劝谏晋景公,立赵氏孤儿赵武为赵氏后嗣,返归其田宅,可以说,赵氏孤儿能够重新崛起,归因于韩厥的“重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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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国风俗求实,重视法律,官吏则重视律法的严肃性,晋文公和晋悼公都能严格遵守法律,能够做到不偏不倚,这也说明晋国的法家思想达到了相当高度,也侧面地反映出晋国宗法制度的淡漠。

晋国文化融合了少数民族能征善战、开拓务实的精神,晋国以及后来三晋赵、魏、韩在春秋战国时期与中原诸侯战争中都曾取得过辉煌战绩。此外,周礼强调宗法血缘关系,强调尊尊而亲亲,反对尚贤,讲求任人唯亲的世袭制,这也是尊奉周礼的鲁国和崇尚法制的晋国之间文化不同的最根本原因。

鲁文化和晋文化的不同,原因是诸多方面的,其一,鲁文化和晋文化所处的自然环境不同,鲁国受封时不是蛮荒之地,而是具有悠久历史的殷商旧地,有着浓郁的殷商文化,而周文化继承的是殷商文化,而鲁文化继承的是周文化,在自然环境来看,鲁国封地曲阜的地理条件比较好,适合农业生产。

大秦帝国,分析鲁文化与晋文化区别?法治与礼治的统一

晋国被封地是在古唐国周围,也就是现在的山西地区,东有太行山,南有黄河、中条山,西有黄河和吕梁山脉,这些都是天然分界,这种山川阻隔地形使得山西这个地区成为“治世之重镇,乱世之强藩”。从自然环境来看,三晋大地可以分为游牧区、农业区和农牧兼作区,三种不同的地区,产生三种不同的文化。

其二,鲁文化、晋文化所处的人文环境不同,鲁地文化是以夏商文化为底蕴,以周文化为主导,还有东夷的文化基础,后来商奄文化和东夷文化都被周文化所取代,周文化重礼仪重道德,东夷文化则。晋文化主要受北方的戎狄文化和周文化影响,继承周文化影响相对少,受到戎狄尚武,勇敢,好斗,务实,功利性的文化影响很大;鲁国和晋国不同的人文环境对其文化影响很大。

综述

笔者认为,无论是重视儒家思想的鲁文化,还是重视法家思想的晋文化,对构建中华文明过程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鲁文化和晋文化在政治生活中,具有不同的作用。

鲁文化儒家思想与晋文化法家思想互补

以儒家思想为主导的鲁文化认为,只有的者才能宽容治国,有德者可以成为天下楷模,教化子民,但这种大贤的人很少,普通的君主治理国家还是要用严厉的方法治国,在政治的理念上,强调“德刑”两手相治,以“德”为主。

大秦帝国,分析鲁文化与晋文化区别?法治与礼治的统一

以法家思想为主导的晋文化,不同于儒家思想的“以宽服民”,强调“德主刑辅”,它反而强调“以猛服民”,后来进一步发展一套轻罪重刑,以刑去刑的理论,晋文化思想为后世的法治改革,例如魏国的李悝变法,秦国的商鞅变法打下了理论基础。

晋法家属于唯法主义一派,提出“唯法为治”,强烈反对儒家的礼仪教化;《大秦帝国》中,商鞅认为,儒家的治国观点对于国家特殊时期的统治是柔弱管理,这是行不通的,强调治国用重法。在人性论上,晋法家主张“性恶论”,人的本性是好利恶害的,只有实行重刑重罚才能杜绝犯罪,他们认为儒家、墨家的仁义道德是不足以治国的。

儒家思想则以礼乐教化为主,但也不否认刑罚在治国中的作用,而且是强调“轻刑省罚”,他们认为法家思想太极端,法家认为治国只有严刑峻法才有效,重刑在前,人才不敢犯罪;显然在治国思想上,儒家和法家是两个极端,晋秦法家重视法术,认为儒家思想对治国是无益的,儒家的观点与法家强调的富国强兵的耕战政策是不相容的。

晋法家没有儒家思想中所提倡的民本思想,把“民本”说成“法本”,儒家和法家思想在慎到之前是对立的,法家代表人物慎到将儒家思想、法家思想体系中两者精华的部分有机地融合在一起,慎到在强调法治的同时,还承认“礼治”的作用,由此,鲁文化儒家思想中的“德治”和晋文化法家思想中“法治”在思想体系中成为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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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文化、晋文化交互融合构建华夏文明

鲁文化和晋文化在治国理政方面,都有优势和长处,自诞生以来就不断地交互融合,齐国的稷下学宫在两者文化交融中起到重要作用,其中慎到、荀子更是文化融合的集大成者,慎到的思想中明显体现着三晋法家势治、术治、法治三者结合思想;慎到继承商鞅重法思想,提出“法治重于人治”的观点,慎到又吸收了儒家、道家的思想。

荀子也将儒家和法家思想进行融合,在孔孟那里,法治与礼治基本上是不相容的是对立的,但礼法关系在荀子学说体制中却表现为高度融合的,荀子提出“法者,治之端也;礼义者,治之始也”,由此可以看出,荀子重法,也重德治。

荀子是儒家代表人物,但他的两个徒弟韩非和李斯都是法家代表人物,这两个徒弟都扬弃了荀子学说中的礼学思想,继承法学思想,最终,韩非成为法家文化集大成者,而李斯成为法家文化的实践者,在《大秦帝国》中,秦国的强大、崛起及统一天下,法家思想和法家人物贡献巨大。

最后,笔者认为,鲁文化和晋文化的交流融合共同孕育了中华文明特殊文化,礼治与法治的矛盾冲突在战国时期表现的淋漓尽致,儒家和法家在各个层面针锋相对,但又是一个对立统一体。无论是法家还是儒家,都有强烈的政治热忱,都主张积极入世,都赞同君主制,都主张统一的。

大秦帝国,分析鲁文化与晋文化区别?法治与礼治的统一

孔子的“以礼治国”和法家的“一断于法”都是为了维护君主统治,都是为了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朝廷,只不过在“统一观”上,两者所采取的手段不同,儒家尚德轻力,法家尚力轻德;在管理模式上,儒家带有浓厚的血缘宗法制色彩,倾向于分封制,而法家强调中央集权,排斥分封制,推行郡县制。

此外,儒法还有许多共同的语言,都肯定尊君的必要性,维护君主的权威,在社会经济生活方面,儒家和法家都维护自然经济发展而遏制工商业,在社会意识方面,两家都维护宗法等级观念。

所以,礼治和法治在我国封建统治中,具有很大的互补性,在我国古代思想中,讲理必讲法,讲法必讲理,法与礼逐渐成为共同的社会规范;总之,鲁文化和晋文化对中国后世影响深远,虽然自汉代开始儒家思想成为主流,但依然受法家思想影响,法家思想并不断完善,依然是统治者所选择的工具。


参考文献:《论语》、《左传》、《战国策》、《国语》、《史记》、《资治通鉴》、《荀子》、《韩非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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