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15 孩子熱衷買買買,購買慾不合理、任性,爸媽這樣做!

媽媽帶著3歲的睿睿去超市買菜,睿睿走到零食區看到琳琅滿目的糖果時,指著軟糖對媽媽說“我要吃糖果!”,媽媽對睿睿說“過年家裡買了很多,你再吃要壞牙了;而且我們今天是來買菜的,不能買糖果。”睿睿好像沒聽到一樣,繼續大聲的說“我要吃糖果!”媽媽有點動怒了,提高音量說:“我說不行,就是不行!”睿睿聽到媽媽講話變大聲了,於是音量也更提高、哭了出來:“我要吃糖果,我要我要!”媽媽看她哭了出來,加上旁邊有人在看,於是對睿睿說:“好啦!給你選一種,只能選一種糖果!”睿睿頓時破涕為笑,快步走到架子旁伸手拿了一條軟糖。媽媽也不禁搖頭嘆息。

孩子熱衷買買買,購買慾不合理、任性,爸媽這樣做!

小孩為什麼這麼任性?

大腦的發展從出生後就本能的持續尋求與人連結,因此嬰幼兒從出生後隨時都在學習如何表達和回應對方。孩子在幼年時開始學習如何伸手拿、用手指向物品、用眼睛注視大人、用說話表達他的需求,有時候他可能想要玩具、想要食物、想要拿不到的東西,又有時候是想要大人抱、或想要大人的關注;家長要讓孩子學會如何用適當的方式表達他的需要,以及如何去接受得不到想要的東西時的失落感。

心理因素

孩子堅持要做某件事,大人制止,孩子可能會難過懊惱與生氣自己被拒絕、或因得不到想要的物品而失落,無法接受大人說不行,進而出現哭鬧、不聽話、扔東西等行為,大人可能會覺得小孩很任性,但其實孩子只是在表達自己的需求,但大人給予回應的方式、如何去指導孩子,會決定孩子未來用什麼方式表達他的需要。

生理因素

孩子的生理上得不到滿足,例如:餓了、累了,也會比較任性、或是什麼都不要,這時候建議大人先滿足孩子的生理需求,比方先喂孩子吃東西或適度讓孩子休息。

大人應如何處理?

對嬰兒期的孩子,大人要學習分辨孩子肚子餓或身體不適、需要安全感等基本需求問題,並滿足孩子的需求。

大約7、8個月寶寶開始四處探索環境時,大人可適度讓寶寶知道有些行為不行做,比方危險的行為。之後隨著年齡的逐漸增長,訂定的規則可越來越具體、明確,堅定的告訴他適當和不適當的事。例如:想要鼓勵孩子快點吃飯,可告訴孩子“吃完飯後,就可以玩玩具!”並搭配實際做到的約定,讓孩子在吃飯後可以立即玩玩具,讓孩子知道大人會信守承諾。

大人要了解孩子有語言、認知等發展的限制,他是正在成長中的個體,不可能一下子就長大,要給他時間、耐心的給予陪伴。孩子鬧情緒時,大人應推敲事件的前因後果(孩子為什麼會這麼生氣或難過呢?)讓孩子知道我們愛他,包容他會犯錯,理解他正在學習如何判斷和了解這個世界的是非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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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鬧情緒時,給予同理和尊重,溫柔但堅定的引導、陪伴。同理孩子他有想要的東西,讓孩子知道我們懂他的感受。有時候可提供孩子解決的方法,也示範如何保有彈性。例如:可和大約2歲半以上的孩子說:“媽媽知道你真的好想要吃糖果,不能吃糖果讓你很失望和難過。我們一起想辦法好嗎?”用平靜的語氣讓孩子稍微冷靜下來,倘若孩子的表達能力還不夠好、或想辦法有困難,可以試著和孩子說:“媽媽有個好方法,我們可以吃和糖果一樣有甜甜味道的水果。家裡有蘋果和香蕉,你想要吃哪一個呢?”(提供替代方案給孩子選擇)或引導孩子轉移注意力:“媽媽陪你玩小車子玩具好不好?還是你想要畫畫呢?”讓孩子知道即使不能吃糖果,也不會天崩地裂,還是有很多其他很棒的事情可以做。

大人自己要成為好榜樣。我們希望孩子能學習遇到困難時冷靜、思考解決方法、不要情緒失控,父母自己也應該以身作則。有些媽媽會說:“孩子的脾氣這麼壞,可能是遺傳我/他的爸爸啦!因為我/他的爸爸脾氣也不好,生氣起來像是大家都欠他似的!”固然基因有一定的遺傳因素,但後天環境刺激是孩子大腦主要的學習來源,一個有易怒因子的孩子,再看到暴跳如雷的失控爸媽,他就更難學習如何控制自己的情緒了。大人在生氣或情緒激動時,如果覺得快爆發了,也可以先離開現場、讓自己平靜下來;等思緒理清了再和孩子說,減少在失控情緒下說出傷人話語的機會。孩子也有機會學到生氣時可以先到旁邊冷靜,想好了再來和大人說。

對於突然情緒哭鬧、激動到無法控制或冷靜的孩子,最好的方式是同理、但不鼓勵增強他的行為;當孩子開始可以用簡單詞句表達時,可以告訴他“媽媽知道你很想要,拿不到這個讓你很難過、很生氣,但哭哭不能解決問題,等你哭完以後你和媽媽說,我們一起想辦法。”讓孩子知道:他可以用說的代替哭鬧,增加大腦學習遇到問題時可以詢問、有可以解決的方法,而不是哭鬧。

大人不應如何處理?

不應直接拒絕和制止孩子,卻不告訴孩子適切的原因和理由。

不應羞辱或忽略孩子的心情。有些大人會說“怎麼這麼愛哭啊!愛哭鬼,羞羞臉”這不只是不將孩子的情緒當一回事,更讓人覺得“表達自己的情緒是一件丟臉、糟糕的事。”可能讓孩子變得退縮、逃避,錯誤解讀,或甚至覺得自己就是壞孩子,反而可能出現攻擊行為。

不應動手打孩子。當孩子做錯事時,適當的處罰是必要的,但處罰的方式考驗大人的智慧。舉例,有一個3歲小孩的媽媽說:“小孩最近會打我,他說我可以打他,為什麼他不能打我?”可見孩子不見得能理解“做錯事→體罰”間的關聯,可能會誤解為“大人生氣→打人”,以為自己生氣也可以打人。

若孩子已激動哭鬧,大人如果為了制止孩子哭鬧,而給孩子原本想要的東西,孩子會誤以為“哭鬧→可以得到獎勵”,以後也會重複使用同樣方式來予取予求,所以大人不應對原本不答應的要求輕易妥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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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下忽視孩子是好方法嗎?

當下忽視孩子,可分為忽視孩子的行為或忽視孩子的情緒、感受。擁有情緒及感受是大腦與生俱來的功能,某些孩子的氣質本來就特別敏感、容易緊張或哭泣、受到驚嚇或感到害怕。大人要接納孩子本身的特質、所有面對事情時可能出現的情緒感受;但對於孩子在情緒下產生的躺在地上哭鬧、尖叫、丟東西或攻擊等行為問題時,有時候忽略的確是一個減少這些行為發生的好方法,讓孩子知道大人理解、想幫助他,但孩子現在這個行為不能解決問題。例如可以說:“我知道你很生氣,媽媽等你哭完,你再好好跟媽媽說。”

此外,忽略這個技巧必須搭配孩子在行為問題結束後,大人馬上給予正面肯定和回饋;當孩子(發現沒人搭理)主動停止哭鬧、離開地板站起來、擦乾眼淚,終於冷靜下來好好說話時,大人要馬上肯定他的努力和自我控制,例如:“哇!你從地板上站起來了、也沒有哭哭了,可以跟媽媽好好講,媽媽就知道你可以做得到!那我們下次也這樣好好講,好不好?”得到正向肯定的孩子,未來更知道在情緒下如何調控行為,也會對自己的能力和掌控感更有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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