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1 「案例」男子见“材”起意盗工地 浪子回头投案自首获缓刑

建筑工地因夜间疏于看护,让不法之人有了可乘之机。近日,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一起涉嫌盗窃案。被告人张某因近来生活拮据,便盗窃了工地上的焊条,在案发后积极退赃并自首被依法从轻处罚。

案 情

张某是工地上的铲车司机,在工地工作已一年多了,对工地非常熟悉,知道工地平时看管比较松。4月下旬的一天,因手头拮据,张某就准备从工地上偷点东西换钱花。凌晨1、2点左右,他来到工地上,工地没有锁大门,看门人也不在,张某就从工地上搬了25箱焊丝、5箱焊条放到自己车上,拉回了家里。不久,工地负责人发现焊丝、焊条少了许多箱,凑巧工地上前两天有两台切割机被盗,因为损失不大,并没有报警, 可接连有物品被盗,这次便拨打了110报警。

案发后,曾有工地工人给张某打电话,问张某是否偷了工地上的东西,张某矢口否认。在得知工地报警后,张某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考虑再三后,主动向工地负责人承认了盗窃焊丝、焊条的事,将其所盗物品返还了工地,并投案自首。

审 判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张某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张某主动将盗窃物品退还被害人,在量刑时予以酌情考虑。

最后,法院以盗窃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张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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