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30 重要!西充县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审判执行工作安排的公告


重要!西充县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审判执行工作安排的公告

四川省西充县人民法院

关于防疫期间审判执行工作的​公告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健康安全;同时切实保障防疫期间当事人合法权益,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现将疫情防控期间我院审判执行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2020年春节假期延至2月2日(星期日),我院2月3日(星期一)正常上班。原定于1月31日至2月2日的开庭、接待、诉讼服务、执行等工作统一延期进行,具体变更时间另行通知。此期间公告排期开庭顺延到2月3日。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如果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正在治疗、隔离期间,或者身在湖北以及其他受疫情影响关停交通的地区,无法到我院参加庭审的,可以申请延期开庭审理。

三、向我院申请立案、诉讼费交退费、案件信息查询、申请阅卷等诉讼活动,请优先于工作日登录四川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http://www.scssfw.gov.cn/webapp/area/scsfgk/index.jsp)、“四川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12368诉讼服务热线(2月3日后可拨打)等平台咨询办理,尽量减少出行。

四、疫情防控期间,因特殊情况确需亲自到法院办理有关事项的,请一定要全程佩戴口罩,做好自身防护,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安检人员做好信息登记等工作。如有体温高、咳嗽等症状,请主动告知安检人员,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五、疫情防控期间,所有开庭案件一律不安排现场旁听,确需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社会公众可以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旁听庭审。

六、疫情防控期间,我院将进一步加强执行案件财产网络查控处置力度,积极采取委托执行、协作执行等措施,部分案件线下财产查控、处置等措施可能受到交通关停及防疫措施影响,敬请谅解。


西充县人民法院

2020年1月30日



新浪微博:@西充政法

一点号:西充政法

● 扫码关注我们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