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广西:加强“点对点”返岗服务经费保障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人社厅近日联合出台《关于做好务工人员返岗复工“点对点”服务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广西区内企业采取“点对点”包车、联程运输等方式从企业驻地以外接回务工人员,一次接送务工人员规模在20人以上(含20人)返岗上岗复工生产的,所发生的交通费用(包括包车费用、燃油费、通行费等费用),由企业所在地财政部门按企业实际发生包车费用的60%给予交通补贴。企业采用自身车辆往返途中实际发生的燃油费、通行费按100%给予补贴。

《通知》规定,广西各级人社部门直接组织或委托具备资质的劳务中介机构组织接送区内外务工人员到区内外返岗复工的,所发生的交通费用、往返途中消毒检测等相关费用或委托劳务中介机构发生的政府购买服务费用,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在相关专项资金中据实列支。企业通过企业申请,人社部门审核,财政部门拨付等程序即可获得补贴。

《通知》要求,全区各地财政和人社部门要科学有序、分级推进农民工等务工人员返岗复工工作,重点保障自治重点园区、重点企业、重大项目的务工人员返岗复工,重点保障贫困劳动力返岗上岗、新招员工上岗,重点保障时间集中和地点集中的人员赴区外返岗复工。(戚海军)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