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從企業調事業怎樣理順養老金?

劉春生44877610


現在每年參加公務員和事業單位考試的人員都不少,其中有應屆畢業生,也有一些是已經工作了幾年的人員,對於有工作經驗的人來說,從企業到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要怎麼調整才能理順呢?


在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以前,職工由企業進入機關事業單位,那麼退休後執行的是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制度。

首先對於其在企業期間的連續工齡,要合併到機關事業單位的工齡中,然後在退休的時候按機關事業單位的辦法計發養老金。

而對於在企業期間建立的養老金個人賬戶,繼續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管理,退休時每月按1/120的比例計發,並相應抵減按機關事業單位辦法計發的養老金。因此從企業調入事業,只需要確定好自己的工齡沒有被計算錯,那麼其他並沒有特別要處理的事情,退休後的養老金不會有什麼影響。


而在2014年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以後,對於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而言,他們也是需要繳納社保的,因此也有社保的個人賬戶。

因此,從企業進入事業單位,肯定是需要將個人養老金賬戶統一起來。但是目前國家並沒有相關的政策,因此各地的做法基本都是將企業的個人賬戶封存起來,然後新建一個個人賬戶,用於繳納養老保險,待到退休的時候可以統一結算。

對於同一地區的調整而言,因為屬於同一個統籌範圍內,因此並不需要特別處理。而對於不同地區的調整,還需要辦理養老保險劃轉手續,因為除了個人賬戶需要轉移以外,單位繳費部分也是需要轉移一部分的。而具體需要準備什麼材料,這個最好還是去當地的社保管理機構瞭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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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雷電


國家從2014年10月實施了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改革之前和改革之後的人員在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之間流動,養老保險關係的處理還是有區別的。

2014年10月之前調入機關事業單位的情況

根據《關於職工在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之間流動時社會保險關係處理的意見的通知》,如果我們在2014年10月之前調入機關事業單位,職工由企業進人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之月起,執行機關事業單位的退休養老制度。其原有的連續工齡與進入機關事業單位後的工作年限合併計算。

退休時按機關事業單位的辦法計發養老金,已建立的個人賬戶繼續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管理。

退休時,其個人賬戶儲存額每月按1/120.計發,並相應抵減按機關事業單位辦法計發的養老金。

也就是說,如果在2014年10月之前進入機關事業單位並退休,我們執行的是機關事業單位的退休制度。工齡合併計算,並以此即發基本工資的發放比例,然後按照級別發放退休生活補貼。


不過,以前在企業繳納的個人賬戶也會發放個人賬戶養老金,但是機關事業單位的退休金一樣扣減相同的金額。

實際上計算起來,標準還是機關事業單位的退休金標準。

2014年10月之後,調入機關事業單位的情況

2014年10月之後的文件依據是人社部規2017年1號文件,《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和職業年金轉移接續有關問題的通知》。

簡單點說,實際上是按照2009年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暫行辦法執行。將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和統籌賬戶按照比例轉入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

很多機關事業單位的退休人員都知道國家規定了,2014年10月至2024年9月的十年過渡期。如果從企業進入機關事業單位的人員在這10年內退休,要按照待遇領取地同等條件(如職務、技術職稱等)人員的標準,確定其老辦法待遇標準,實行新老辦法比較。



如果我們在國家規定的過渡期之後退休,要統一按照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金計算辦法進行計算。實際上,跟企業人員的養老金計算方法是完全一樣的,只不過過渡性養老金要扣除實際繳費的時間。

2014年10月之前從企業進入機關事業單位,在2014年10月之後退休的人

這種情況下,2014年10月之前的企業工作時間,應當視同為機關事業單位的工作年限。因為2001年文件規定,其原有的連續工齡與進入機關事業單位後的工作年限合併計算。這一部分實際繳費時間,不需要從過渡性養老金計算時間中扣除。




但注意所說的是連續工齡,一些靈活就業人員的工齡一般是不可以認可為連續工齡的。只有在正常企業的工作時間,才可以視為連續工齡。如果是曾因個人原因離職過,按照最後一次入職時間計算連續工齡。

綜上所述,以2014年10月為分割線,在前後由企業進入機關事業單位,中間的待遇計算還是有一定差別的。


暖心人社


樓主您好,從企業調到事業單位以後,怎樣理順自己的養老金待遇呢?那麼企業單位曾經有一定的參保年限,這個參保年限轉移到事業單位以後,也是能夠正常的來計算的。因為作為機關事業單位的人員,從2014年10月份以後也是正常的交納了自己養老保險的一個參保年限。所以說自己的參保年限,曾經在企業單位參保過的,那麼直接往上累加就可以了,其實並不貴,產生太大的一個麻煩。

所以說,企業單位調到事業單位,參加工作以後,對於自己的養老金待遇,只是做一個社保關係的轉移,並且累計計算交費就可以了。那麼之前,交過的年限都是能夠正常累積計算的。比如說你之前,交了10年的一個企業單位的參保年限,那麼今後轉到企業單位以後,照樣還按照原有的一個計算方式來計算你的這個社保的繳納。

所以說對於個人來講,這個問題基本上不能算作一個太大的問題,都是很簡單的。還有一點,除了這個社保關係需要轉移之外,你的個人檔案也需要從原工作單位,轉移到新的工作單位。因為機關事業單位是需要託管自己的個人檔案的。


社保小達人


企業單位商調事業單位怎樣理順養老金?

養老保險繳費基數每年都進行一次調整,設最高繳費基數和最低繳費基數。而作為企業單位員工也好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也罷,其本年度繳費基數是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為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繳費基數的一年一調整正是應對工資水平的每年提高而作出相應調整的,通過繳費基數的每年調整,這樣,也就理順了因參保人變更工作地、工作崗位工而根據工資薪酬水平的高或低按比例合理繳納養老保險費。同時,養老保險是基於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繳費年限越長養老金越多。因此,不論是什麼性質的企業單位或機關事業單位,繳費工資基數越高,退休後的養老金也就多。崗位的變動不影響養老保險的正常繳費。

自2014年開始實行“並軌”制以來,雖然並未明顯縮小企事業單位之間養老待遇的差距,但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單位同樣,職工個人養老保險繳費都是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具體按月平均工資的60%~300%為繳費基數。所以,由企業單位調入事業單位工作,養老保險繳費的理順實際上是“工資水平”問題,如果是年度內中途進行商調,繳費基數仍按原企業單位的繳費基數,因繳費基數年度內不得變更,故此,當調入事業單位工作後進入下年度才調整繳費工資基數。


Yifan5


第一當初那位出的歪主意雙軌制?安的什麼壞心眼?使勞動人民損失一套房錢!後來又忍痛並軌,四年了並個鬼呀!我看跟俄羅斯學按工令發放!把事業位福利一律也給企退發放最合理!


奔小康263


雙軌制退休制被大都數人民反對,可為了少數人謀利益,至今沒有官員過問,不知現在的國傢什麼東西變了?相信大都數人心裡明白!


獵手130623361


這是一個非常不合理的雙軌制退休制度,明知不合理,說要並軌,但至今仍然如此,欺騙群眾何時結束,希望口中央能請除那資產階級屬性的專家,掃除並軌障礙,真正實行並軌,而不是假並軌。


qian137883790


我見過一個五十四歲才調入機關女職工,一年後就退休了。


六六大川13


送禮了,多少?


啤酒瓶裡的罐子


怎麼理順?理不順!“官本位”“雙軌制”“三概念”把弱勢群體害枯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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