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29 3.15”後,工程行業的“掛證”受到媒體的過度抹黑

就在剛剛過去的3.15晚會中,媒體一度的把工程行業掛靠問題推向了風口浪尖。

現在,輿論一邊倒,因為掛靠問題,建造師行業受到了媒體過度抹黑。

各行各業都有好的不好的。醫生有好醫生也有不好的醫生;教師有好的也有不好的;警察、法官……

那些公益類職業,強勢群體,媒體普遍是正面報道,他們也關乎公眾每個人的利益,當然也需要弘揚正能量。

而建造師這個職業,作為職業的一種,其本身並沒有錯。有好的建造師,也有不好的;

有水平高的,有掛靠的。而現在,卻是負面滿滿,成了被黑的弱勢群體。

甚至,有種偷換概念的荒謬的說法“真正有技術、有經驗、在施工現場實打實練出來的人不被政策認可,有證書沒技術、甚至可以說在施工現場無效的人員卻成為硬性指標”。

我覺得,以當前國情,以客觀標準考試選拔人才,是最公平的方式。

如果你說這不是最好的方式,那我只請你找出更好的方式,難道以“說你行你就行……”的方式拍腦殼選拔人才?

職業准入、執業資格制度是保證各行各業質量、安全、衛生等的有效措施,是政府強監管的有效抓手,也是保證從事該行業的工作人員權益的根本保證。

建造師考試和執業資格制度,不但不能因為“掛靠”而淡化,更應在打擊“掛靠”的同時,加強對施工企業、施工現場的監管,倒逼他們從被動應付檢查到主動安排建造師現場履職,並給予合理報酬,為全職建造師現場履職給予保障!


3.15”後,工程行業的“掛證”受到媒體的過度抹黑


一個有資質的從業單位,連相應的執業人員都沒有,怎麼證明有能力?

連最低數量的執業醫師、建造師都請不起,怎麼有實力承擔責任?

醫療行業、建築行業等許多特殊行業,嚴格實行執業准入,並將執業人員數量與資質掛鉤,這是最基本的要求,否則難以監管會更亂。

企業就是為了節省人員成本才掛靠,不能因為存在掛靠就因噎廢食,更不能削足適履,為了給企業一味節省成本,讓資質和執業制度淡化,反而應從嚴監管,嚴查資質、嚴厲打擊掛靠、嚴查現場履職。

建造師證是准入類證書,不是水平評價證書。

而如果連考試都通不過,又何來水平?

如何認定你有水平,憑經驗?

國家需要的是經過系統學習,掌握了理論規範標準,通過考試取證的專業人士來管理施工,以達到工程質量安全標準化。

而所謂的經驗只是技術層面,不是管理層面,也不一定符合工程規範標準。

難道“偷工減料、試件造假、虛報工程量、如何瞞過監管”這些經驗也可以當項目經理?

時代在發展,工程管理在進步,工程技術越來越現代化、智能化、知識化,不要為自己的懶惰不善學習找藉口。


3.15”後,工程行業的“掛證”受到媒體的過度抹黑


當然,那些真正有技術、有經驗、在施工現場實打實練出來的人,他們並非沒有用武之地,他們需多成了技工、工長、技師、高級技師,難道沒被認可嗎?

施工現場有很多技術崗位,非要成了管理崗甚至項目經理才是被認可?

那乾脆當施工企業老總算了,連技工都不要考了。

不能因為掛靠,也不能個別建造師實踐水平不行而否定執業資格。

你車技再好,無證駕駛也是違法;

你醫術再高,就是華陀再世,你沒有執業醫師,就是非法行醫!

這就是執業准入最底線的要求,也是一種管理手段。在西方,執業准入涉及各行各業,沒有證從事某行業就是違法。

公司、老闆都是追求利益最大化,不是真的在乎工程質量安全,施工沒有章法,所以國家才需要經過系統學習懂規範有職業素養的建造師,建造師對工程的管理與老闆的利益訴求有一致也有不致,老闆當然不希望利益受到制約,還要付出更多成本。

3.15”後,工程行業的“掛證”受到媒體的過度抹黑

建造師只是最基本的准入要求,至於各人水平,需要在實踐中提高。至於掛靠,那是管理不到位的問題。

不能以偏概全,更不能削足適履、因噎廢食。

建造師證只是張入場券,能不能當項目經理,水平如何,企業和老闆會用工資給你投票,公司會有自己的能力績效考核晉升制度,不是政府能管得了的,也不需要管。

政府只做該做的事,比如嚴格考試註冊、招投標、現場檢查監督。

個別媒體並沒有深入瞭解這一行,建造師說到底,也是施工企業的打工仔,也要服從企業安排,政府不監管、企業不安排、如何現場履職。

全職現場的建造師權益也很難保障。他們拋家舍業,到異鄉偏遠工地現場,工資低、環境苦,承擔很大風險,沒活的時候也一般般,出了事要擔責,收入和權益也有得不到保障的時候。

許多私企的運營模式就是:設許多分公司,由分公承擔建造師基本工資(年費),由藉資質投標的施工老闆負擔出差補貼和現場工資,建造師中標後,如果不安排去現場,收入很低,又無法去投別的項目。


3.15”後,工程行業的“掛證”受到媒體的過度抹黑


總公司非但不承擔建造師任何工資,反而要分公司、施工老闆那兒本應付給建造師的工資、出場補貼、項目補貼、現場津貼中抽成,建造師拿到手上的工資並不高。

希望媒體輿論不要一邊倒,也要深入施工駐地現場,看看現場的項目經理的工作生活情況。

施工企業,也是追求利益最大化,他恨不得一個建造師也不要也能申請資質。

施工企業的老總往往又有些發言權,他們的說辭無非是“企業負擔重,稅負、社保,人工工資成本高,希望放寬資質、放寬監管,最好不要建造師”。

有幾個為建造師權益發聲,國家一再給施工企業減稅降負,這些省出來的錢,也未見建造師工資上漲,現場施工安全及生活條件改善,省的稅負都進了公司、老闆腰包,他們還一個勁鼓動說“建造師現場執業加大成本,有經驗的施工老闆、包工頭考不上證,但照樣管得好工程”。

你們摸著腦殼想想,覺得讓經過系統學習,標準化考試、又經過現場實踐的建造師走人,讓那些有“經驗”的施工老闆、包工頭當項目經理,政府如何監管,最終的局面是更好還是更壞?

現在,為了一味的給企業減負,給企業省交通住宿費、省出差補貼,許多招投標也不要求建造師出面。

建造師連自己已經當上了中標項目的項目經理都不知道,如何現場履職?

這就是制度漏洞,從招投標階段,建造師就應參與進去,建造師覺得有的項目難度大風險高,以自己的能力還難以勝任,可以拒絕當項目經理,而去做一些與自己能力匹配的項目,逐步學習積累,向大項目管理發展。

3.15”後,工程行業的“掛證”受到媒體的過度抹黑

分公司的問題:中國的國情,當地的工程項目,沒有當地人的支持,施工很難進行下去,於是,總公司、分公司、當地有關係有背景的老闆就有機的結合在了一起。

而這一結合,最尷尬的就是建造師了,公司收了管理費,把責任推給了分公司、包工頭,分公司也是收管理費,包工頭是一次性合作,追求短期利益最大化,他只能省則省,偷工減料,連現場項目經理工資也不想出,誰願意花錢請個人來按施工規範來約束自己呢?

有些投標不要建造師出場,建造師連自己當了項目經理都不知道,如何履職?結果出了事,給項目經理扣分、罰款、停止執業。

所以,現場執業的項目經理建造師,一方面是管理施工現場,這與包工頭利益一致;但另一方面,又要監督現場,符合質量安全規範,這與包工頭利益不一致,卻又要包工頭負擔工資,包工頭當然不爽,所以他們都說沒有證也能管理現場,建造師水平不行。

不是建造師水平不行,而是多數情況下,建造師的專業水平監管制約了他們憑所謂的“經驗”來胡整,影響了他們的利益,還要他們付出更多成本。

這些,除了加大建造師現場履職,更需要制度層面及強監管。

公司、老闆也不是月月有項目,私企不養閒人,建造師沒項目了,收這也是造成gk的原因,也歡迎政府嚴格持續全方位強監管,為建造師全職現場執業提供有力的保障,讓建造師的責、權、利統一,發揮項目經理的作用。

希望媒體對建造師行業有個公正客觀的看法,也要為現場履職的建造師發聲!

建造師們請珍惜這考之不易的證書,在現場管理中遵守工程質量安全規範,堅持原則、守住底線,不忘初心,方得始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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