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4 嫌犯曾殺妻今又殺女友!隆林“3·1”命案案情披露

4月3日,隆林各族自治縣召開懸賞5萬元追緝的“3·1”命案案情通報會。現已查明,犯罪嫌疑人趙某玉2003年涉嫌

在湖南將妻子殺害,逃至隆林以化名租房生活並將同居女友殺害。

嫌犯曾杀妻今又杀女友!隆林“3·1”命案案情披露

今年3月1日,隆林各族自治縣新州鎮民權街一出租房發生一起命案,一名本地中年女子遇害(此前報道《在隆林將熟人殺害,男子潛逃22天后終落網!》)。警方接報後啟動命案偵破機制,經查,與女子同居的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其作案後潛逃。

因男子使用的名字“黃明”為化名,且根據群眾反映,該男子有較高警惕性,出行儘量避開攝像頭,與人交往時不允許拍照。為儘快鎖定和抓捕犯罪嫌疑人,隆林公安局抽調數百名警力開展現場勘察、調查走訪、發動群眾等工作,專案組還赴湖南、貴州、雲南及賀州、玉林、南寧、貴港等地開展線索核查追蹤,終於將湖南省江華縣男子趙某玉鎖定為作案嫌疑人。之後經過大量走訪排查,獲取其被監控拍下的面貌特徵照片。

據瞭解,趙某玉為網上在逃人員,化名“黃明”在隆林新州鎮租房居住,以在休閒廣場從事手機貼膜為生。3月23日下午,有群眾在新州鎮民強村凡合屯附近山溝中發現一名疑似嫌疑人的身影,於是向轄區派出所報案。專案組接報後組織警力上山搜捕,成功圍捕該男子,經過身份特徵比對和詢問核查確認為逃匿22日的趙某玉。

嫌犯曾杀妻今又杀女友!隆林“3·1”命案案情披露

嫌犯被抓捕。

經審訊,趙某玉對2003年在湖南省殺害妻子趙某和3月1日在隆林民權街出租房內殺害女友韋某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目前,犯罪嫌疑人趙某玉已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

嫌犯曾杀妻今又杀女友!隆林“3·1”命案案情披露

該縣公安局局長王太興向群眾兌現懸賞獎金5萬元。

通報會上,公安機關為提供抓捕線索的群眾兌現5萬元賞金。

來源丨南國早報客戶端記者 蔣文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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